111年桃園市復興區休閒農業復興趣校園盃影片競賽
競賽目的
為推廣大專院校、國高中職學生,對桃園市復興區多家農場業者之推廣,鼓勵桃園市、新北市、台北市等全國多所學校的老師與學生,經由參訪、教學、體驗,並拍攝該農場之特色影片,最後決選出能代表桃園市復興區農場業者主題特色與吸引力之宣傳影片。桃園市復興區有相當多優質的休閒農場,桃園市復興區一進入眼簾就是石門水庫且三面環山,北橫公路、羅馬公路、拉拉山等觀光地的必經之地,休區有基國派老教堂、蝙蝠洞、拉拉山神木等天然景觀與歷史人文場景,以及花卉與竹筍等多項精緻農業,因此本競賽希望同學能到復興區農場拍攝生動活潑的影片,好讓外界了解復興區的精彩,又能發掘影視製片的人才,因此應運而生本校園盃影片競賽之目的。
競賽說明
(一)活動相關單位
1.主辦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台7桃花源休閒發展協會。
2.執行單位:
龍華科技大學文創系
3.協辦單位:
龍華科技大學觀光休閒系、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桃園市觀音高中多媒體動畫科、新北市明德高中、臺北市私立普林思頓高級中學、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學、台中市大甲高中等學校等多所學校。(全國增加中—–)
(二)參賽對象
1.大專院校組: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2.國、高中職組:全國公私立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人數以5人為限)參賽,每位成員皆需檢附在學證明文件,如學生證。
(三)競賽主題
選擇桃園市復興區(一共10個里分別為三民里、澤仁里、霞雲里、義盛里、羅浮里、奎輝里、長興里、高義里、三光里、華陵里)任何一家農場,並前往該農場拍攝影片創作,每一個人/團體只能選擇一家農場為拍攝主題,拍攝內容可包括一級農業生產、二級農業加工及三級農業體驗服務,影片拍攝後需完成剪輯、配音、配樂、標題、旁白字幕等後製,才可稱之為完整作品。
1.農場特色內容:
舉凡桃園市復興區任何一家農場之特色餐飲、住宿、手工藝DIY、探索教育、生態導覽、農產品、商品販賣、食品DIY皆可做為拍攝內容。(一支影片只能拍攝一家農場)
2.影片拍攝重點:
(1)該農場特色需完整呈現。
(2)農場影片創意與專業程度的表現。
(3)能呈現出該農場代表桃園市復興區旅遊人文、地景之美感。
(四)影片繳件規格
1.影片長度:1~3分鐘±3秒。
2.影片類型:報導、紀實、劇情短片(部分逐格動畫亦可)。
3.影片規格:影音格式為 mov、mp4、mpg 等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280×720 (HD畫質 720p)(含)以上。
4.影片片尾註明「復興區公所logo」圖案。
5.影片上傳YouTube再將連結給主辦單位,並在YouTube說明欄註明學校、隊長與團隊成員名單。
6.影片上傳YouTube外,也需上傳Google雲端與報名文件一同繳交。
7.參賽入圍後,如影片有異常,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提供影片原始檔。
(五)報名須知
1.報名截止日期: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23:59止。(比賽時程為暫定,視疫情狀況調整)
2.報名投稿方式:參賽者統一於「獎金獵人」進行網路報名及繳件(含報名文件、影片及劇照)。
(1)【報名文件】:請上傳以下文件,文件內如有需簽名處請列印紙本簽名,再掃描為PDF檔上傳。
A.參賽切結書。
B.學生證正反面 (須加蓋110-2、111-1註冊章)或在學證明聲明書(加蓋學校/系/所辦公室戳印)。
C.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D.團隊或個人資料填寫(每人皆需簽署)。
(2)【影片】參賽作品以YouTube交件,設定為非公開影片並於資訊欄填寫200字影片簡介及校名、成員名單,將影片連結填入報名欄位後,連同附件資料檔案一併繳交。
(3)【劇照】請繳交參賽作品劇照或工作照電子檔至少3張(橫式),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至少1MB,提供主辦單位應用於日後報導與相關廣告宣傳。
(4)請確認上傳影片格式及附件資料無誤,繳件後不可任意更改。
3.經審核後參賽者資料缺失、有誤之隊伍,由競賽活動小組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組代表人,於規定時間內進行修正,逾期未修正上傳者視同棄權。
(六)評選說明
1.初審:作品投稿後將先進行初步審核,以影片完整性、主題呈現完整度為標準進行審核,通過審核者進入複審評選。
2.複審: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選,選出14件入圍作品,並公布決賽入圍名單。
3.決賽:決選出14件入圍作品,公布最終得獎名單。
4.評分標準:
項目 | 評選標準 |
初審 | 影片規格、片長、復興區農場、不偏離主題 |
複審 | 主題類別完整性25%、拍攝技巧與後製專業25%、創意表現25%、農業美感25% |
決賽 | 複審成績 x 80% + 網路投票數x 20% |
最佳人氣獎 | 網路投票數最高者 |
5.網路票選:於投票期間每人每天可擇一件作品投票,凡於投票期間進行投票者即有抽獎資格。
(七)競賽獎項
1.大專院校組:
(1)第1名:頒發新台幣30,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2)第2名:頒發新台幣 20,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3)第3名:頒發新台幣 15,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4)區長特別獎1名:頒發新台幣6,000元及獎狀。
(5)佳作3名:頒發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6)最受廠商青睞獎4名:零獎金,頒發獎狀及廠商提供農產品。
(7)最佳人氣獎1名:頒發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共計91,000元)
2.國高中職組:
(1)第1名:頒發新台幣25,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2)第2名:頒發新台幣15,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3)第3名:頒發新台幣10,000元、獎座乙座及獎狀。
(4)區長特別獎1名:頒發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5)佳作3名:頒發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
(6)最受廠商青睞獎4名:零獎金,頒發獎狀及廠商提供農產品。
(7)最佳人氣獎1名:頒發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共計69,000元)
3.得獎隊伍所有組員與指導老師可獲個人獎狀乙紙(由主辦單位具名頒發)。
4.得獎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後,獎金發給以報名表之參賽作者(或代表人)為獎金課稅之納稅義務人,以上得獎獎金若超過新台幣過兩萬(含)元,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由活動小組先行代扣繳10%稅額。
5.頒獎典禮:預計於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龍華科技大學文創系會公布名次,同時發表所有得獎影片作品。(頒獎時間、地點以主辦單位最後公告為準)
(八)注意事項
1.參賽者所拍攝的農場必需是桃園市復興區的農場。
2.參賽者拍攝的主題是以農場為單位,每一組參賽者最多可以拍攝兩家農場。
3.參賽者須於競賽網站填寫相關報名資料,若以團隊方式參加競賽,報名須詳列所有隊員資料。
4.為尊重著作財產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或商標,應提供事先取得之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須自負法律責任。且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有得獎則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
5.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
6.同一影片不得重複投稿,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加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
7.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
8.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擁有,自頒獎日起,主辦單位因製作宣傳片可以做為剪接、重製、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播送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
9.得獎者請自行協調獎品領取方式與分配,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合辦單位概不涉入。
10. 參賽者及作品須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11.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2.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競賽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13.報名參加本競賽活動者,視同同意遵守本競賽要點內所述之所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