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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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文化藝術獎相關競賽:
- 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文學獎、表演藝術獎及美術獎首獎:發給獎金 80,000 元(含稅),獎座及獎狀。 貢獻獎:贈獎座及獎狀。 參選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住證明。
- 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收件時間:6 月 10 日 至 9 月 18 日。 文學獎、表演藝術獎及美術獎:首 獎:發給獎金80,000元,獎座及獎狀。 獎勵類別如下:(一) 文學獎、(二) 表演藝術獎、(三) 美術獎、(四) 貢獻獎。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
- 108年第15屆「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108年第15屆「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 致力於本縣藝文推廣宣揚、教育傳承、研究發展、創作表現或身體力行實踐本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著有成就,足為表率者。捐助本縣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圖書資訊、文化資產、藝文推廣、觀光行銷等文化相關資源,厚植本縣藝文發展者。
- 106年度第十三屆『雲林文化藝術獎』一、依據「雲林縣文化藝術獎徵選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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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第十九屆雲林文化藝術獎】✨112年度「#第19屆文化藝術獎」簡章公布並自6/1開始徵件囉✨ ❗️美術獎初審交件日為112年7月10日(一)至7月17日(一)❗️ ❗️投件前請注意各獎項徵件日期❗️ 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官網連結與內附簡章👇 https://reurl.cc/zA3qgp ------------------------------------------------------ 112年度雲林文化藝術獎各獎項於6/1陸續開始收件, 全國徵件,最高獎金8萬元。 ------------------------------------------------------ 各獎項收件期間如下: 🌟#文學獎: 112年6月1日(四)至8月18日(五) 🌟#表演藝術獎: 112年6月1日(四)至8月18日(五) (複審演出預計8-9月審查) 🌟#貢獻獎: 112年6月1日(四)至8月18日(五) 🌟#美術獎 獲邀參展收件: 112年8月21日(一)至8月23日(三) 🌟#美術獎 「水墨類、西畫類、工藝類、書法類、攝影類」徵件比賽收件: 採二階段審查 初審收件: 112年7月10日(一)至7月17日(一) 初審評審日: 112年8月1日(二) 初審結果公告:112年8月2日(三)於本府文化觀光處官網公告 複審收件: 112年8月26日(六)至8月28日(一) 複審評審日: 112年9月4日(一) 複審結果公告:至遲於112年9月22日(五)前於本府文化觀光處官網公告 --------------------------------------------------------- 👉相關簡章資料與洽詢方式如連結附件電子檔,歡迎多加利用。 👉提醒送件者,送件前請詳閱簡章內容,並檢查所需文件是否齊全。 注意事項 本徵件各注意事項請務必參閱簡章說明。 聯絡方式 各獎項聯絡窗口,詳見簡章p.8 比賽網站 : https://contest.bhuntr.com/tw/jsqybanlkkdcn6h5fk/
-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徵件)主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指導︰文化部 指導︰雲林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簡介 「雲林文化藝術獎」自94年起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的舉辦經驗,歷經了將近17年的悠久歷史,培育無數的雲林藝文人才,也提供旅外雲林鄉親藝文回鄉的渠道,成為縣內備受重視的年度藝文盛事,以及藝術、文學創作發表的最高殿堂。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6月份起將陸續進行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等作業,主要分為「文學獎」2類、「表演藝術獎」3類、「美術獎」5類及「貢獻獎」等四大獎項11項類別,提供各類型藝文創作者發表及競藝的舞台,每年皆有數百位的文學、美術、表演藝術創作者投入競賽,呈現年度最佳的作品。 另外「美術獎」增設邀請展,邀請本縣在美術創作上具相當資歷的藝術家共同參展及專輯收錄,以表彰傑出藝術家的成就,具有示範作用。「貢獻獎」則接受機關、團體或自行推薦,經評審後頒發給對雲林縣在文化藝術上推廣、教育、研究、創作或實踐等方面卓越有成之人士。 自109年起,雲林文化藝術獎比照全國各大美展徵件規模,將參賽資格擴大為全國徵件,歡迎全國對於藝文創作有興趣的相關工作者,也鼓勵旅居在外縣市的雲林鄉親及子弟們踴躍參與,透過良性的競爭,共同提升雲林藝文的作品水準及創作風氣,並且發掘、表揚長年對雲林藝文有所貢獻的個人或團體。 徵件時間部分,「美術獎」《水墨類》、《書法類》、《西畫類》、《工藝類》及《攝影類》徵件比賽為全國徵件,收件時間為: 一、初審: 7/11(一)~ 7/18(一) 二、複審: 8/27(六)~ 8/29(一) 有意參加且資格符合者請於期限內完成送件,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規定,簡章可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下載。
-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美術獎」獲邀參展收件主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指導︰文化部 指導︰雲林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簡介 「雲林文化藝術獎」自94年起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的舉辦經驗,歷經了將近17年的悠久歷史,培育無數的雲林藝文人才,也提供旅外雲林鄉親藝文回鄉的渠道,成為縣內備受重視的年度藝文盛事,以及藝術、文學創作發表的最高殿堂。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6月份起將陸續進行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等作業,主要分為「文學獎」2類、「表演藝術獎」3類、「美術獎」5類及「貢獻獎」等四大獎項11項類別,提供各類型藝文創作者發表及競藝的舞台,每年皆有數百位的文學、美術、表演藝術創作者投入競賽,呈現年度最佳的作品。 另外「美術獎」增設邀請展,邀請本縣在美術創作上具相當資歷的藝術家共同參展及專輯收錄,以表彰傑出藝術家的成就,具有示範作用。「貢獻獎」則接受機關、團體或自行推薦,經評審後頒發給對雲林縣在文化藝術上推廣、教育、研究、創作或實踐等方面卓越有成之人士。 自109年起,雲林文化藝術獎比照全國各大美展徵件規模,將參賽資格擴大為全國徵件,歡迎全國對於藝文創作有興趣的相關工作者,也鼓勵旅居在外縣市的雲林鄉親及子弟們踴躍參與,透過良性的競爭,共同提升雲林藝文的作品水準及創作風氣,並且發掘、表揚長年對雲林藝文有所貢獻的個人或團體。 徵件時間部分,「美術獎」獲邀參展收件為8月22日至24日。 有意參加且資格符合者請於期限內完成送件,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規定,簡章可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下載。
-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文學獎(徵件)主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指導︰文化部 指導︰雲林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簡介 「雲林文化藝術獎」自94年起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的舉辦經驗,歷經了將近17年的悠久歷史,培育無數的雲林藝文人才,也提供旅外雲林鄉親藝文回鄉的渠道,成為縣內備受重視的年度藝文盛事,以及藝術、文學創作發表的最高殿堂。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6月份起將陸續進行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等作業,主要分為「文學獎」2類、「表演藝術獎」3類、「美術獎」5類及「貢獻獎」等四大獎項11項類別,提供各類型藝文創作者發表及競藝的舞台,每年皆有數百位的文學、美術、表演藝術創作者投入競賽,呈現年度最佳的作品。 另外「美術獎」增設邀請展,邀請本縣在美術創作上具相當資歷的藝術家共同參展及專輯收錄,以表彰傑出藝術家的成就,具有示範作用。「貢獻獎」則接受機關、團體或自行推薦,經評審後頒發給對雲林縣在文化藝術上推廣、教育、研究、創作或實踐等方面卓越有成之人士。 自109年起,雲林文化藝術獎比照全國各大美展徵件規模,將參賽資格擴大為全國徵件,歡迎全國對於藝文創作有興趣的相關工作者,也鼓勵旅居在外縣市的雲林鄉親及子弟們踴躍參與,透過良性的競爭,共同提升雲林藝文的作品水準及創作風氣,並且發掘、表揚長年對雲林藝文有所貢獻的個人或團體。 徵件時間部分,「文學獎」徵件期間為6月1日起至8月19日止。 有意參加且資格符合者請於期限內完成送件,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規定,簡章可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下載。
-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貢獻獎(徵件)主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指導︰文化部 指導︰雲林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簡介 「雲林文化藝術獎」自94年起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的舉辦經驗,歷經了將近17年的悠久歷史,培育無數的雲林藝文人才,也提供旅外雲林鄉親藝文回鄉的渠道,成為縣內備受重視的年度藝文盛事,以及藝術、文學創作發表的最高殿堂。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6月份起將陸續進行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等作業,主要分為「文學獎」2類、「表演藝術獎」3類、「美術獎」5類及「貢獻獎」等四大獎項11項類別,提供各類型藝文創作者發表及競藝的舞台,每年皆有數百位的文學、美術、表演藝術創作者投入競賽,呈現年度最佳的作品。 另外「美術獎」增設邀請展,邀請本縣在美術創作上具相當資歷的藝術家共同參展及專輯收錄,以表彰傑出藝術家的成就,具有示範作用。「貢獻獎」則接受機關、團體或自行推薦,經評審後頒發給對雲林縣在文化藝術上推廣、教育、研究、創作或實踐等方面卓越有成之人士。 自109年起,雲林文化藝術獎比照全國各大美展徵件規模,將參賽資格擴大為全國徵件,歡迎全國對於藝文創作有興趣的相關工作者,也鼓勵旅居在外縣市的雲林鄉親及子弟們踴躍參與,透過良性的競爭,共同提升雲林藝文的作品水準及創作風氣,並且發掘、表揚長年對雲林藝文有所貢獻的個人或團體。 徵件時間部分,「貢獻獎」徵件期間為6月10日起至8月19日止。 有意參加且資格符合者請於期限內完成送件,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規定,簡章可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下載。
-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表演藝術獎(徵件)主辦︰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指導︰文化部 指導︰雲林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簡介 「雲林文化藝術獎」自94年起接續「雲林縣美術家聯展」的舉辦經驗,歷經了將近17年的悠久歷史,培育無數的雲林藝文人才,也提供旅外雲林鄉親藝文回鄉的渠道,成為縣內備受重視的年度藝文盛事,以及藝術、文學創作發表的最高殿堂。 111年度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6月份起將陸續進行徵件、評審、展覽、頒獎及成果專輯製作等作業,主要分為「文學獎」2類、「表演藝術獎」3類、「美術獎」5類及「貢獻獎」等四大獎項11項類別,提供各類型藝文創作者發表及競藝的舞台,每年皆有數百位的文學、美術、表演藝術創作者投入競賽,呈現年度最佳的作品。
- 【重要公告】111年度「第18屆文化藝術獎」 簡章公布並開始徵件,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111年度雲林文化藝術獎開始收件, 全國徵件,最高獎金8萬元。 ----------------------------------------------------- 各獎項收件期間如下: 文學獎: 111年6月1日(三)至8月19日(五) 表演藝術獎: 111年6月1日(三)至8月1日(一) (複審演出預計8月審查) 貢獻獎: 111年6月10日(五)至8月19日(五) 美術獎獲邀參展收件: 111年8月22日(一)至8月24日(三) 美術獎「水墨類、西畫類、工藝類、書法類、攝影類」徵件比賽收件: 採二階段審查 初審收件:111年7月11日(一)至7月18日(一) 初審評審日:111年8月2日(二) 初審結果公告:111年8月3日(三)於本府文化觀光處官網公告 複審收件: 111年8月27日(六)至8月29日(一) 複審評審日: 111年9月1日(四) 複審結果公告:至遲於111年9月23日(五)前於本府文化觀光處官網公告 -------------------------------------------------------- 相關簡章資料與洽詢方式如附電子檔,歡迎多加利用。 提醒送件者,送件前請詳閱簡章內容,並檢查所需文件是否齊全。
- 111年第十八屆雲林文化藝術獎旨揭雲林文化藝術獎,共分為「美術獎」、「文學獎」、 「表演藝術獎」暨「貢獻獎」,歡迎對藝術、文學創作有 興趣且符合報名資格者,依據簡章各獎項徵件時程踴躍報名,簡章暨報名表請上本府文化觀光處網站/最新訊息/活 動快訊( https://content.yunlin.gov.tw/ )下載,或下載 附件簡章PDF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