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府授運競字第 1110000000 號
一、宗 旨:
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風氣、水準,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五、贊助單位:
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
六、協辦單位:
群岳羽球概念店、鷲屋運動精品店、飛躍運動用品店
MY Livescore競賽資訊系統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4 日~20 日
八、比賽地點:中科活力羽球館(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 1719 號)
九、比賽組別:
(一)團體組:(以 111 學年度 9 月開學後年級認定)
1、國小三年級:男團組 、女團組
2、國小四年級:男團組 、女團組
3、國小五年級:男團組 、女團組
4、國小六年級:男團組 、女團組
(二)個人組:(以 111 學年度 9 月開學後年級認定)
1、國小低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2、國小三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3、國小四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4、國小五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5、國小六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6、國中體育班: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7、高中體育班: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8、國中非體育班: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9、高中非體育班: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三)挑戰組:(以 111 學年度 9 月開學後年級認定)
1、挑戰國小五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2、挑戰國小六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3、挑戰國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4、挑戰高中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5、挑戰公開組: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
十、參加資格:
(一) 團體組:每人限報 1 組。
限本市各校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以學校名稱組隊參加﹝限同校學生﹞,轉學未滿一年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團體賽,本會公告之轉學生排除條款即日起不適用﹞,外縣市不得報名。
※女生不得報名男團組,男生亦不得報名女團組。
(二) 個人組:每人限報 2 項 (團體組不在此限)。
限本市各校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以學校名稱參加。轉學未滿一年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個人賽,本會公告之轉學生排除條款即日起不適用,外縣市不得報名。
※國小組不得報名國中非體育班,國中組不得報名高中非體育班。
※國小組與國高中體育班雙打、混雙限同校學生。
※國高中體育班前 8 名成績列入 112 年市中運種子排序。
※國高中非體育班雙打、混雙不限同校學生,排除轉學條款。
※女生不得報名男生組,男生亦不得報名女生組。
(三) 挑戰組:每人限報 2 項(團體組、個人學生組不在此限)。
歡迎各縣市選手報名參加,以學校名稱參加(公開組除外)。
※公開組雙打、混雙限一名全國甲組球員。
※雙打、混雙不限同校學生,排除轉學條款。
※女生不得報名男生組,男生亦不得報名女生組。
十一、比賽方式:
大會有權更改賽制或取消該組比賽,不得異議。
(一) 學生團體組:採三點(單、雙、單),預賽 3 點皆須打滿,以總勝分多者為勝,總勝分相同以勝兩點為勝,決賽則以先勝兩點為勝,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必要時得拆點同時進行球賽,球隊不得異議,每隊至少 3 人,每隊唯不得超過 5 人,每點以一局 21 分決勝負,11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二) 個人組:以一局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三) 國高中體育班、挑戰組以一局 25 分決勝負,13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四) 國高中體育班、挑戰組比賽日期以 11/19~11/20 (星期六、日)為原則。
(五) 報名組數未達 6 組、公開組未達 12 組,大會有權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
(六) 報名成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球員;抽籤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球員 。
十二、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一) 各參加比賽單位,應於賽前 30 分鐘到場,團體賽比賽前 20 分鐘要填寫出場名單,並送交競賽組
(二) 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以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第一場棄權該項目之後賽程視同棄權
(三)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四) 參加比賽應攜帶證明身分相關文件(身份證、學生證、在職證明),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五) 如遇特殊事故必頇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六) 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 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頇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 若出賽學校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3. 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
4. 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選手,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空點後不再繼續比賽。
(七)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八) 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給予 5~10 分鐘休息,並請務必於賽前告知競賽組,以便調整賽程。
(九) 若質疑對手資格有問題者,請於技術會議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賽中、賽後恕不受理。
(十) 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十一)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在學證明、在職證明)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意見者,請於技術會議提出,賽中、賽後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十二)獎狀發放時,教練欄位最多填寫三人。
(十三)本比賽不提供便當與茶水。
十二、比賽制度:
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名次判定: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積分多者為勝。
(2)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取消資格之球隊,其已賽成績
不予計算,往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3)兩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4)如遇三隊獲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
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B、(勝局和)÷(負局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C、(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D、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三、獎勵:
(一)團體組頒發獎盃、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二)個人組與挑戰學生組頒發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三)挑戰公開組頒發獎金、獎狀,以資鼓勵。
單 打 單位:元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三名 | |
報名組數達 12 隊(含)以上 | 2,000 | 1,500 | 500 | 500 |
報名組數達 24 隊(含)以上 | 3,000 | 2,000 | 1,000 | 1,000 |
雙 打 單位:元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三名 | |
報名組數達 12 隊(含)以上 | 3,000 | 2,000 | 1,000 | 1,000 |
報名組數達 24 隊(含)以上 | 5,000 | 3,000 | 1,500 | 1,500 |
(四)報名組數
1. 6 組以上取 2 名 (1~2 名頒發獎品及獎狀,視報名人數頒發第 3 名獎狀)。
2. 12 組以上取 4 名 (1~3 名頒發獎品及獎狀,視報名人數頒發第 5~9 名獎狀)。
3. 24 組以上取 8 名 (1~3 名頒發獎品及獎狀,視報名人數頒發第 9~16 名獎狀)。
4. 48 組以上取 16 名(1~3 名頒發獎品及獎狀)。
十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3 日(星期日) 23:59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於 10 月 23 日(星期日)23:59 繳費完成,逾期取消參賽資格,名單一經公告,不受理退賽與退費(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二)報名費:單打 500 元、雙打 800 元、學生團體組 1,800 元※凡報名繳費者贈送每人參加獎乙個(報名兩組者亦只送乙個) 。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依報名結果所顯示之虛擬帳號繳費,系統核帳後寄發確認通知信即完成報名手續。 (系統核帳約需 1~2 日,如有疑問請洽 LINE ID: @695fbizo) 報名系統連結(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官網 https://tcbatw.org)
(四)繳費方式: 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可使用信用卡繳費,手續費 4%。
(2)至四大超商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3)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4)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5)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6)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7)截止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十五、抽籤日期:
(一)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由電腦亂碼抽籤,並公告於網路。
(二)本次賽事晉級決賽抽籤,採公開電腦抽籤。
(三)種子之分配:
- 團體賽:依上屆比賽之成績排定,將以升上之年級為排定。
- 個人賽:依上屆比賽之成績排定。
十六、比賽用球:
大會指定比賽級用球。
十七、比賽規則:
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訂規則)。
十八、申訴:
合法之申訴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提出,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面簽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會獎品。
十九、技術會議:
111 年 11 月 14 日(週一) 早上 07:50 (中科活力羽球館)
二十、防疫規定:
1. 進場須知:室內設置單一出入口。
2. 每一位(含工作人員)均需配戴口罩、量測體溫、酒精消毒雙手。
3. 除場上運動員與主審,其餘人員皆須佩戴口罩。
4. 館內禁止飲食(可飲水),不得隨意走動。
5. 以上公告會依中央指揮中心及臺中市政府頒定防疫辦法,進行滚動式修正,煩請各位領隊、管理、教練、選手敬請配合。
二十一、附則:
(一)請各單位惠予參賽選手競賽期間公假登記。
(二)請各單位惠予教練、老師、隊職員等工作人員競賽期間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並擇日補休。
(三)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四)個人賽事不提供紙本秩序冊,如需秩序冊,請上活動官網下載。
(五)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六)報名後,如因個人因素未出賽,報名費一律不退款。
二十二、本規程經奉核後實施。
二十三、官網: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官網 https://tcbatw.org
Facebook: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774983292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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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11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一、比賽日期:111年11月14日至20日。 二、比賽地點:中科活力羽球館(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1719號)。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3日止。 四、競賽規程請詳閱附件檔案。
- 轉知:臺中市政府函轉「111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羽球錦標賽」,歡迎踴躍參加,請查照。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9月20日府授運競字第11102441961號函辦理。 二、檢附競賽規程電子檔乙份。 相關連結 http://tcbatw.org
- 【賽事資訊】111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羽球錦標賽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20日 二、比賽地點:中科活力羽球館(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17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