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北市青年盃舉重錦標賽

111年臺北市青年盃舉重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6-20

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26-962-130(廖雪利小姐)

主辦單位Email:we20110801@yahoo.com.tw

依據:

臺北市體輔字第1113015492號函辦理。

主旨:

為推廣臺北市舉重運動風氣,鼓勵市民多參與運動,期以提升臺北市民健康生活水準。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舉重協會

參加單位:

各級學校單位及團體。

七、 報名單位:

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者、得以個人名義報名參賽。

八、 報名手續:

l.請到google表單報名,繳費完,上傳至信箱 we20110801@yahoo.com.tw,兩者報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2報名日期:社會組5月31日至6月6日晚上18 : 00截止限定150人(比賽賽程表報名完畢一周內公告,每隊每個量級限定2位,報名額滿,提前關閉系統, 如有任何爭議,已報名時間優先排序)

國高中組6月1 3日至6月20日晚上18 : 00截止。

3 ·報名費:國高中組免費社會組600元

合作金庫( 006 )帳號: 3557717502553戶名:臺北市體育總會舉重協會

九、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 1 1年6月25-26日(社會組) 7月2一3日(國高中組×共四天)。

十、 比賽地點:

Crossf it Matri Ⅹ健身房(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89號B2 ) 十一、比賽組別(過磅時繳驗學生證)

北市高女組:限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賽。

北市高男組:限臺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賽。

北市國女組: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賽。

北市國男組:限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賽。

公開高女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賽。

公開高男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參賽。

公開國女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賽。

公開國男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參賽。

社會男子組:凡年滿15歲者,均可參加。

社會女子組:凡年滿15歲者,均可參加。

十二、 比賽規程:

依據國際舉重總會最新之技術規則。

十三、 級名:

高男组/公開高男組/社會組 高女組/公開高女組/社會組 國男組/公開國男組: 國女組/公開國女組
55公斤級 45公斤級 49公斤級 40公斤級
61公斤級 49公斤級 55公斤級 45公斤級
67公斤級 55公斤級 61公斤級 49公斤級
73公斤級 59公斤級 67公斤級 55公斤級
81公斤級 64公斤級 73公斤級 59公斤級
89公斤級 71公斤級 81公斤級 64公斤級
96公斤級 76公斤級 89公斤級 71公斤級
102公斤級 81公斤級 96公斤級 76公斤級
109公斤級 87公斤級 102公斤級 81公斤級
十109公斤級 十87公斤級 十102公斤級 十81公斤級

十四、 注意事項•

1.社會組測驗賽不納入成績,僅作測驗參考。需繳交報名費600元(場地費、清潔費、證書) ,一律採網路報名及銀行轉帳繳交報名費,於報名結束前繳納完畢,本會銀行帳號公告於網路報名系統。

2. 因故無法參賽須至少於比賽前五天提出正式申請,所繳費用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於賽後一周內辦理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3. · 大會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國內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4. · 配合臺北市疫情警戒期間運動指引2. 0規定(不開放觀眾)附件一得於防疫計畫中申請比賽期間不戴口罩,惟上場比賽前及下場休息後仍須全程配戴口罩;未能出示健康證明者,則應全程(包括場上比賽期間)配戴口罩。教練、未上場選手/裁判、隊職員、工作人員、觀眾等應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至少室內/ 1 . 5公尺、室外/ 1公尺之社交距離。

十五、 保險:

所有參賽者於參賽前,須自行投保旅遊及意外保險。

十六、 獎勵辦法:

1、 個人總和錄取前六名,各發給獎狀乙紙。

2、 團體錄取前四名,各發給獎狀乙紙。

十七、 抗議:

如有抗議事件,請於事發後三十分鐘內提出書面抗議,連同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送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

十八、 大會賽程表依報名截止後,另行通知。

十九、 領隊會議(線上) :

1 1 1年6月24日下午14 : 0 0領隊會議。

二十、 裁判會議(線上) :

1 1 1年6月24日下午15 : 00領隊會議結束後隨即舉行。

二十一、 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 0926962130廖雪利小姐

電子信箱: we20110801@yahoo.com.tw

二十二、 規則若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決定,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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