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

111年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

報名時間: 2022-09-01 ~ 2022-09-19

主辦單位: 資訊月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8806、04-2238-6572、07-311-9568

主辦單位Email:infomonth@mail.csf.org.tw

***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壹、 活動目的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為縮短學用落差,奠定資訊教育的基礎下培養符合產業發展需求優秀之 ICT 設計、管理及應用人才,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111年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

貳、 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一、競賽項目

(一)Python 程式語言組(不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Python 3

(二)視傳設計技術應用組(不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Illustrator CC 2018(22.1)

(三)商用數據分析組(不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Excel 2016

(四)創意 App 程式設計組(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App Inventor 2(第二版)

(五)商用專業編輯組(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Word 2016

(六)商用簡報技巧組(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PowerPoint 2016

(七)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組(需承辦單位證照)

提供軟體:IFRS 第二版,請參閱-五競賽場地設備

二、參賽資格

(一)參賽同學需先取得欲報名之項目的電腦技能基金會證照,證照之軟體版本、級別皆不限 (各單項證書於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8月 24 日間取得)。

(二)本競賽限高中職、大專院校在校學生1-5人組隊參加,每一位成員都需事先取得欲報名之項目的證照(需承辦單位證照項目)。團隊若只有 1 人參加,獎項則只能列入個人組計算。

(三)高中職以校為單位,大專校院以系所為單位組隊參加。每一考科;每單位限報名一隊,每隊需指導老師一名。

(四)選手不得跨區、跨校或重複組隊報名參賽,團隊成員須為同校學生組成,違者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

三、競賽日程

1 報名時間 9 月 1 日(四)~9 月 19 日(一)
2 公告全國競賽須知(競賽地點、場次、座位表) 9 月 30 日(五)
3 全國實機競賽

1. Python 程式語言組

2. 視傳設計技術應用組

3. 創意 App 程式設計組

4. 商用數據分析組

5. 商用簡報技巧組

6. 商用專業編輯組

7.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組

10 月 15 日(六)
4 得獎名單公佈 11 月 1 日(二)

四、報名方式

(一)選擇所屬區域:

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

地理區域劃分:

  •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羅東、花蓮、金門等地區。
  •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 南區:台南(含)以南、台東及澎湖等地區。

(二)由指導老師統一線上填寫團隊參賽資料,並列印『參賽報名表』,寄至承辦單位。

(三)請指導老師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才可列印寄發。報名表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四)郵寄『參賽報名表』

1. 指導老師請於 9 月 19 日(一)前,以掛號郵寄參賽報名表至報名所在區域之電腦技能基金會區推廣中心(郵戳為憑)。

2. 信封請加註:「報名 111 年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文字。

3. 郵寄地址:

  • 北區推廣中心—台北市 105608 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32 號 8 樓
  • 中區推廣中心—台中市 406703 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698 號 24 樓
  • 南區推廣中心—高雄市 807374 三民區博愛一路 366 號 7 樓之 4

4. 郵寄前請仔細檢查填寫內容是否完整,如遇任何問題歡迎與電腦技能基金會各區推廣中心聯絡。

5. 承辦單位將於收到報名表後審核其參賽資格。『參賽報名表』內容不齊或資料不符合者,不予審核;申請人所繳文件不予退還。合格隊伍場次座位表將於 9 月 30 日(五)公告於活動網站。

五、競賽場地設備

(一)於北、中、南三區實地上機競賽。

(二)競賽所需之軟、硬體均由承辦單位安排設置,選手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更換鍵盤等軟硬體設備。

(三)選手務必於入場後、競賽開始前檢視指定座位之軟、硬體設備,若有疑問請立即告知現場監考人員,競賽開始後將不予處理。

(四)文中-會計師工作輔助幫手 V19.20;天馬座-啟芳會計系統 E0.00.62b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五)選手如因個人使用需求而需另外安裝其他會計軟體,請於 111 年 9 月 19 日(一)前將軟體光碟寄發至團隊所報名之(北、中、南)區推廣中心,並於競賽當日攜帶備用。光碟封面外包裝請註明以下資訊:

111 資訊月資訊應用競賽 數位內容軟體應用大賽

參加項目 區域 □北區 □中區 □南區
學校名稱 選手姓名
指導老師 (姓名)

(聯繫方式)

會計軟體

六、競賽規範

(一)Python 程式語言組

1. 競賽內容:

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程式語言 Python 3。

承辦單位提供提供選手使用的環境如下。

A.套件包:Anaconda 2019.03

B.Python 版本:Python 3.6

C.程式編輯器:Spyder 及 Visual Studio Code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5 大題,每題 20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二)視傳設計技術應用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視覺傳達設計軟體應用。

承辦單位提供 Illustrator CC 22.1 之軟體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 大題,第 1、2 題每題 30 分,第 3 題 40 分,總分 100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三)創意 App 程式設計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主要為創意 App 程式設計軟體應用。

承辦單位提供 App Inventor 2(aiStarter 模擬器 4.6、夜神模擬器 V6.2.1.1)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 大題,第 1、2 題每題 30 分,第 3 題 40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四)商業數據分析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電子試算、數據分析應用。

承辦單位提供 Excel 2016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4 大題,每題 25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五)商用簡報技巧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商業簡報編輯。

承辦單位提供 Power Point 2016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

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 4 大題,每題 25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

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六)商用專業編輯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主要為數位內容之基礎文字、圖檔編輯應用。

承辦單位提供 Word 2016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4 大題,每題 25 分,總分 100 分,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計分。

3. 競賽時間:40 分鐘。

(七)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組

1. 競賽內容:

本競賽方式主要為會計財務之基礎運用及分析。

請於報名時選擇欲使用之會計軟體,以利統計安排。

 承辦單位提供文中-會計師工作輔助幫手 V19.10;天馬座-啟芳會計系統 E0.00.62b 的環境供選手使用。

以操作題進行競賽。選手於競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作答完畢並存檔。

2. 評分方式:

本競賽共計 30 小題(選擇、填充混合),第一題為 9 分,第二至五題,每題 4 分,第六至三十題,每題 3 分,總分 100 分(選擇題答錯倒扣該題配分 25%)。

3. 本競賽可攜帶及使用電子計算機輔助作答,但競賽過程中電子計算機不得發出聲響,違者將取消選手資格。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僅限使用考選部核定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詳情請參閱: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網頁 https://ppt.cc/fgRRfx

4. 競賽時間:40 分鐘。

七、競賽排名方式、及競賽獎項

(一)競賽排名方式:

1. 本競賽團體成績以各組分數最高的前 3 名進行加總,個人成績皆併為個人組成績計算。

2. 成績相同時依下列方式決定名次:

-團體成績相同時,以同名次團隊成員之個人成績及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以第三名開始往前依序比較成績(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

-個人成績相同時,以剩餘時間為比較基準,剩餘時間多者為優勝;剩餘時間相同時,以第一題開始依序比較成績。

(二)競賽獎項(全國排名):

1. 個人組:全國取前十名,其優勝選手及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2. 團體組:全國取前五名,全國第一名頒發優勝獎盃乙座,全國第二名至第五名頒發優勝獎牌乙面,各優勝選手及其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三)競賽獎項(區域排名):

1. 個人組:北、中、南各區取前十名,其優勝選手及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2. 團體組:北、中、南各區取前五名,頒發優勝獎牌乙面,各優勝選手及其指導老師頒發優勝獎狀乙紙。

八、其他相關規範

(一)參賽選手須於規定時間內至比賽地點完成報到,遲到者一律以棄權論,各項比賽進行程序另訂並公告於活動網站。

(二)競賽做答完成後,請依照試題要求之檔案名稱儲存於原資料夾,未依照試題指示輸入檔案名稱者以零分計算。

(三)參賽選手如於競賽當日缺席或競賽成績零分者,則一律取消該選手所有排名資格及獎項。

(四)為達競賽公平原則,參賽時請選手出示具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證明為本人出賽。若身分驗證未通過,將取消選手資格及排名。

(五)若選手於競賽中途發生當機情形,將給予一次重做機會,但現場監考人員裁定為選手個人疏失則不予重做。

(六)參賽選手可於賽後取得「參賽證明」乙份,遺失恕不補發。如選手名字有誤,或需新增帶隊老師時,請於領取證明後的一週內完成修改及新增,以免影響後續獎狀列印之檔案。

(七)參賽之選手及指導老師之姓名、聯絡地址及 e-mail 等三項資料將作為主辦單位、承辦單位通知競賽事項使用。請確認資料正確無誤,如參賽者提供無法聯絡之資料,則視同放棄後續領獎及參賽證明資格。

(八)參賽者於競賽時應保持肅靜,如有違規或舞弊之行為,承辦單位將取消該選手相關競賽資格。

(九)本競賽區域及全國名次將依實際參賽情形酌予給獎,如該項目全國參賽不足30人或10隊時,則僅頒發全國名次;如必要時得以取消。競賽異動事項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敬請密切留意(各項規範以活動網站公布為準)

(十)本大賽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承辦單位各區推廣中心聯繫:

北區電話:02-2577-8806;傳真:02-2577-8135

中區電話:04-2238-6572;傳真:04-2237-2548

南區電話:07-311-9568;傳真:07-311-8909

(十一)活動辦法請依 111 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官網為主: www.infomont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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