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青年節臺北市社會優秀青年表揚
一、宗 旨:
慶祝中華民國一一0年青年節,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成就,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奉獻服務社會國家。
二、主辦單位:
三、承辦單位:
四、遴選條件:
各單位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6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傑出成就。
五、遴薦方式:
(一)請提供表揚者以下資料:
1.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20-150字),以供評選委員審查。
2.自傳1篇(A4、16號字、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及優良事蹟佐證資料。
3.大頭照1張及生活照(請儘量提供與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2張之電子檔,以供表揚活動簡介使用。
(二)推薦表及附件資料請於111年2月15日(星期一)前寄至本會服務組收(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志清大樓),並於信封註明社會優秀青年推薦;推薦表及照片電子檔請mail至電子信箱cyctpmtc@gmail.com。
(三)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六、評核遴選:
(一)由救國團臺北市團委會分函各機關、社團等單位,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聘請臺北市社會賢達及專家、學者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
(二)評選核定之表揚名單將於3月11日(五),在救國團臺北市團委會網站( http://tpmtc.cyc.org.tw/)公告,並另行通知。
七、表揚大會:
(一)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將於臺北市青年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並另擇選一位代表接受全國表揚。
(二)111年臺北市各界慶祝青年節優秀青年表揚大會,暫訂於3月26日(六)下午2時,受獎通知將另行寄發。
八、附 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