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職涯夢想誌造所」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

111年「職涯夢想誌造所」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

 總獎金: 172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7-15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主辦單位電話: 04-2359-0121分機28409(廖大期助理)

主辦單位Email:dcliao@thu.edu.tw

一、 競賽宗旨

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大專校院各項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進而關注職涯探索、職涯規劃與職涯發展及實踐。藉由此競賽分享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心得感想與反思,帶動青年一同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開展多元職涯進路。

二、 主辦機關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三、 承辦單位

東海大學就業輔導暨校友聯絡室

四、 參賽者資格

(一) 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 (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期間參與校內或跨校之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者。

(二) 圖文類限以「個人」報名;影音類可選擇「個人」或是「組隊」其中一項參加,組隊報名人數至多 5 人(含隊長),並派一名隊長為代表人。

(三) 個人或組隊報名,每類型皆限以一件作品參賽;影音類不可同時以「個人」及「組隊」參加。

(四) 依據競賽各項規範提交報名表及相關作品授權與同意書資料。

(五) 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須為作品原創作者。

(六) 若參賽者有違反上開任一情事,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機關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機關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五、 參賽作品資格

(一) 作品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二) 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不可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所使用之文字、影片、圖像等須遵守著作權法暨相關法規。

(三) 參賽作品需為未經公開發表、展示或獲獎、未曾投遞參加其他競賽之作品,且未曾讓與、授權於第三人。

(四) 曾參與其他公開競賽並獲得獎勵者,若遭舉並經查證屬實,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五) 若參賽作品有違反上開任一情事,主辦機關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機關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及獎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機關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六、 徵件方式

參 賽 者 需 於 青 年 職 涯 輔 導 資 訊 平 臺 ( https://mycareer.yda.gov.tw/)上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在學證明文件、著作權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上傳作品與作品連結等。

七、 徵件類型、作品規範

參賽者於在學期間參與大專校院所主辦的各類職涯輔導課程、活動,於參與期間及參與課程後,透過圖文和影音創作形式,傳達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體驗,對於自我在職涯探索、職涯規劃及職涯發展上的心得反思回饋等。徵選類型及作品規範方式如下:

徵件類型 作品規範
圖文類 (一) 參賽者須參與大專校院所舉辦的職涯輔導課程、活動,進行圖文記錄與文字創作,完成圖文類作品。

(二) 作品形式不拘,須經美編排版設計,且包含作品名稱、文字及照片:

1. 文字:中文繁體,以 1,000 字為限。

(1) 須呈現參與的職涯輔導計畫、課程或活動名稱。

(2) 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的經驗,敘述其中發人深省、印象深刻之過程。

(3) 參與後對於自我職涯探索、職涯規劃或職涯發展等面向之心得反思回饋或啟發。

2. 照片:至多四張,以參與職涯輔導相關課程或活動且具意義的景像照片為主,照片圖檔須為高畫質像素(至少 300DPI 以上)。

(三) 作品檔案格式限 PDF A4 格式,篇幅以 3 頁為限,檔案大小應在 5MB 以內,並於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填寫報名資料後上傳檔案,「作品檔名」須依範例填寫。範例:圖文類-【作品名稱】。

(四) 注意事項:作品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影音類 (一) 參賽者須參與大專校院所舉辦的職涯輔導課程、活動,進行影音記錄與創作,完成影音類作品。

(二) 作品形式不拘,須加入配樂及字幕,且包含作品名稱,片長為 3~5 分鐘(包含片頭)。影片類型與風格不限,例如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或音樂歌舞片等均可。

(三) 作品內容須包含:

1. 須呈現參與的職涯輔導計畫、課程或活動名稱。

2. 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的經驗、敘述其中發人深省、印象深刻之過程。

3. 參與後對於自我職涯探索、職涯規劃或職涯發展等面向之心得反思回饋或啟發。

(四) 作品規格須符合以下規定:

1. 解析度:影片的原始解析度(HD 高畫質)需為1920×1080 (1080p or i)以上。

2. 檔案規格為 MP4 或 WMV 檔。

3. 影像素材:如有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均需取得授權才可使用。

4. 音樂素材:除自行創作外,可選用以「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五) 影片需自行上傳至 YouTube(非公開) ,標題註明「影音類-【作品名稱】」,並於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填寫報名資料,且於報名表提供雲端下載連結及 YouTube 連結。

(六) 注意事項:作品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八、 獎項

(一)圖文類:

1.第一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 15,000 元、獎狀乙紙。

2.第二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獎狀乙紙。

3.第三名 1 名 獎金新臺幣 8,000 元、獎狀乙紙。

4.佳 作 3 名 獎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乙紙。

(二)影音類:

1.第一名 1 組 獎金新臺幣 50,000 元、獎狀乙紙。

2.第二名 1 組 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獎狀乙紙。

3.第三名 1 組 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獎狀乙紙。

4.佳 作 3 組 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獎狀乙紙。

九、 報名方式

(一)報名費用︰免繳報名費。

(二)報名網址: https://mycareer.yda.gov.tw/

(三)完整報名應繳交的檔案:

1.線上填寫報名表所需資料。

2.參賽作品。

3.本學期己註冊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正本之圖檔等證明資料。

4.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 (皆需簽章)。

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皆需簽章)。

十、 競賽時程

進行項目 日期
開放線上投稿 4 月 1 日
投稿截止 7 月 15 日 17:00 截止收件
評選作業 7 月 15 日至 8 月上旬
公告得獎名單 8 月中旬
頒獎典禮 8 月 30 日(於「全國職涯輔導主管會議」頒獎)

十一、 評選標準

(一) 本競賽將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以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選,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二) 獎項由評選委員會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若有「從缺」,該獎金得視主辦機關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

圖文類

評比項目 比例 評比說明
整體呈現 35% l 圖文相互搭配的流暢度、完整性。

l 圖文與作品名稱和徵件主題呈現的契合度。

圖文內容 40% l 圖文內容感動程度,具備吸引青年對職輔課程或活動的興趣。

l 照片所呈現構圖方式、拍攝技巧,及所選照片的組合呈現效果。

l文字所呈現創作理念與主題內容的表現。

創意技巧 25% l作品切入觀點、呈現方式、敘述手法等創意表現技巧。

影音類

評比項目 比例 評比說明
整體呈現 35% l 影音、字幕相互搭配的流暢度、完整性。

l 影音與作品名稱和徵件主題呈現的契合度。

影音內容 40% l 影音內容感動程度,具備吸引青年對職輔課程或活動的興趣。

l 影片所呈現拍攝技巧、剪輯方式及配音的組合呈現效果。

l 影像所呈現創作理念與主題內容的表現。

創意技巧 25% l作品切入觀點、呈現方式、敘述手法等創意表現技巧。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應詳閱並遵守競賽辦法,若有違反競賽辦法之情形,視同棄權,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繳回獎金、獎狀。

(二) 參賽者送出作品後,不得要求投稿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若主辦機關認定參賽作品重複投遞,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三) 若有報名文件資料不齊或作品缺件等情形,承辦單位將會另行通知參賽者於報名截止前補正資料,否則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概以棄權論之。

(四)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造成主辦機關無法於報名截止前通知及作業,概以棄權論之。

(五) 參賽作品檔案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六) 未經主辦機關同意,獲獎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七) 獎金受領人須填寫領據以領取獎項;如受領人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簽名。

(八)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 2 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九) 得獎者有應邀出席頒獎典禮(暫定 111 年 8 月 30 日,實際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及於相關職輔活動分享的義務,並將得獎作品選擇於 Instagram 、Facebook 或 YouTube 等社群媒體發布,設定公開分享並 hashtag「大學名稱」、「職涯發展」、「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青年署」及其他與作品相關的關鍵字。

(十)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十三、 著作權同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約定聲明、讓與及切結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二) 本競賽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者,惟主辦機關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活動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散布等),歸由創作人及主辦機關共有,並同各得單獨行使前述所有之著作財產權,得獎創作人均不得異議;得獎創作人同意對主辦機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著作財產權,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三) 參賽者應依照著作權法規範,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肖像、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機關無關。

十四、 聯絡資訊

聯絡人:東海大學就業輔導暨校友聯絡室 廖大期助理
聯絡電話:04-2359-0121 分機 28409
電子郵件:dcliao@thu.edu.tw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 172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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