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二十一屆青年盃全國中等學校太極拳錦標賽
一、主 旨:
為提倡中等學校太極拳運動風氣,培養優秀選手,往下紮根,宏揚中華固有武術。
二、依 據:
教育部111年7月25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25226號函。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台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教育處。
四、主辦單位:
五、承辦單位:
六、協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太極拳總會、新北市易簡太極拳協會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星期日),比賽時間如有更改以網路公告為主。
八、比賽地點:
板樹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九、參加單位:
以各協分支會、各縣市委員會、中華民國各公私立中等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十、參加辦法:
採網路線上比賽報名系統報名及紙本並行制,網路未報名或紙本未寄者,以上2者兩項缺一者,視為未報名成功。
(一) 比賽報名系統帳號密碼申請:
1.請至總會網站最新消息( http://cttaichi.org/news_2.php)下載「報名系統帳號密碼申請表」,填具「報名系統帳號密碼申請表」E-mail:( tccass@ms35.hinet.net)至總會,另紙本單位簽章掛號寄回本會申請,收到紙本後核對無誤,會以E-mail回覆帳號密碼。
※本會「報名系統帳號密碼」請務必列入單位移交。
2.本會團體會員者由總會提供比賽報名系統帳號及密碼,如有問題請洽總會。
套路與推手只能擇一報名參加。
(二) 網路報名:
凡線上報名期間可隨時上網(分批)報名,增加、取消或修改參賽名單及資料(含選手相片檔)。報名網址: http://www.ftcca.tw/taichi_young/
(三)紙本:
1.確認報名系統報名資完成後,下載報名資料pdfF檔及列印「報名資料及簽章」。
2.個人報名表:參賽人員需填寫「個人報名表」(須附學生證影印本國小組除外),並加蓋校印或體育組印章及簽署同意切結書,未滿18歲賽員需加簽監護人同意切結書。
(四)職員人數規定:
每單位6人以上設領隊、教練、管理各一名,5人以下設領隊、教練各一名,3人以下設教練一名(領隊可由教練代表,若超出以上隊職員名額將直接去除,不得異議),職員含領隊、教練、管理免繳交照片且不得擔任選手及大會裁判。
(五)網路報名日期:
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月4日止,報名系統每日開放時間上午9時至晚上10時(其他時間線上報名系統自動關閉)。
(六)紙本請於112年1月5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寄至,為免遺失限以掛號方式,郵寄本會青年盃報名小組收。
(七)報名地點:
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08室)
電話: 02-27783887
(八)報名費:
每位選手每人每項伍佰元整,兩項捌佰元整。
(九)繳費方式:
請採用匯款付費(匯款單上註明報名單位名稱)
匯款帳戶:銀 行:國泰世華銀行建國分行 (銀行代號013)
銀行帳號:223-03-201500-9 戶 名: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葉文寬
※報名費統一開立團體收據,不另開個人收據。
※匯款單請註明「參賽單位名稱報名費」例如○○市太極拳協會報名費,匯款後收據影本(影本上註明報名隊名)連同紙本報名表及列印報名資料簽章後,寄交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08室【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青年盃報名小組】收。
(十)退費:
報名後因故要取消報名者,請於112年2月5日前提出申請,所繳報名費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30%後退還餘款,逾期不受理取消報名及退費。
(十一)抽籤日期:
暫定112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十二)抽籤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6樓608室 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採電腦隨機碼或亂數產生。。
(十三)選手報到:
112年3月5日早上7:00~8:00。
(十四)選手過磅:
112年3月5日早上7:00~9:00。逾時者以棄權論。
(十五)裁判會議:
112年3月5日早上8:20~8:40。
(十六)領隊會議:
112年3月5日早上8:40~8:50。
十一、參加資格:
111學年度之年齡限制,高中組為民國93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國中組為民國96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其中高中組限高中、職等學校學生參加,國中組限國民中學或私立初級中學學生參加(高中組或國中組若超齡,經審核仍在校就讀學生亦可報名參加),國小組(推手限五、六年級)學生參加。
十二、比賽項目:
套路與推手只能擇一報名參加。
(一)太極拳套路及時間:
1. 13式太極拳(全民版),時間5-6分鐘。
2. 24式太極拳,時間4-5分鐘。
3. 37式太極拳(全民版),時間6-7分鐘。
4. 42式太極拳,時間5-6分鐘。
5. 九九太極拳(全民版),時間5-6分鐘。
6. 64式太極拳第二段(全民版),時間7-8分鐘。
7. 陳氏38式太極拳(全民版),時間5-6分鐘。
8. 易簡太極拳(全民版),時間6-7分鐘。
◎以上項目同組別如報名不足三人,則併至其他太極拳。
9. 其他太極拳,時間6分鐘以下(同組別相同套路名稱若超過8人,得單獨列為比賽項目,請詳細填寫拳架全名,若因填具不詳,無法單獨列為比賽項目,請自行負責)。
10.42式太極劍,時間3-4分鐘。
11.54式傳統太極劍(全民版),時間4-5分鐘。
12.楊氏32式太極刀(全民版),時間3-4分鐘。
13.鄭子太極劍,時間4-5分鐘。
14.其他太極器械,時間4分鐘以下。(武術乙組不得比賽,同組別同一項套路若超過8人,得單獨列為比賽項目,請詳細填寫拳架全名,若因填具不詳,無法單獨列為比賽項目,請自行負責)
※其他套路項目超過8人,同一項被單獨列為比賽項目時,時間規定比照其他太極拳,時間6分鐘以下:其他太極器械,時間4分鐘以下執行。
※以上器械項目同組別如報名不足三人,,則併至其他太極器械。
※套路計時:取消提示鈴,不足或逾時扣分不變。
(二)太極拳定步推手。
(三)太極拳活步推手。
十三、比賽分組與辦法:
(一)太極拳套路
1.以上各項皆分高男組、高女組、國男組、國女組、國小男組、國小女組等六組,大會得視參賽人數狀況併組比賽。
2.每人至多限報兩種單項,報兩種單項者,須包含一項拳架及一項器械,報名者免交照片,但需上傳個人大頭照照片檔於比賽報名系統。
3.同單位、同學校、同組別、同單項,報名不得超過四人。
4.同組別、同單項報名不足三人進行併組併項,併組併項後仍不足三人,該項目取消比賽。
(二)太極拳定步、活步推手
1.同單位、同學校、同組別、同項目、同量級,報名不得超過二人。
2.同組別、同項目、同量級報名不足三人,得往上併級參賽或取消比賽。
3.推手與套路只能擇一報名參加,但推手可同時報名定步與活步兩項,報名者免交照片,但需上傳個人大頭照照片檔於比賽報名系統。
4.高中男子組分十級、高中女子組分八級、國中男子組分十級、國中女子組分八級、國小男子組(限五、六年級)分十級、國小女子組(限五、六年級)分八級,國小組只採活步推手。
5.高中、國中、國小組推手比賽採用2局制,若雙方各勝一局時,再計算總得失分,得分高者勝,若得失分相同時,體重輕者勝,體重也相同時,以抽籤決定勝負。
推手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各組量級表如下:
*高中組量級表
組別 \ 量級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五 級 | 六 級 | 七 級 | 八 級 | 九 級 | 十 級 |
男 | 55 公斤以下 | 55.01 ︱ 58.00 |
58.01 ︱ 61.00 |
61.01 ︱ 65.00 |
65.01 ︱ 70.00 |
70.01 ︱ 76.00 |
76.01 ︱ 83.00 |
83.01 ︱ 91.00 |
91.01 ︱ 100.00 |
100.01 以上 |
女 | 48 公斤以下 | 48.01 ︱ 51.00 |
51.01 ︱ 54.00 |
54.01 ︱ 58.00 |
58.01 ︱ 63.00 |
63.01 ︱ 69.00 |
69.01 ︱ 76.00 |
76.01以上 |
*國中組量級表
組別 \ 量級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五 級 | 六 級 | 七 級 | 八 級 | 九 級 | 十 級 |
男 | 45 公斤以下 | 45.01 ︱ 48.00 |
48.01 ︱ 51.00 |
51.01 ︱ 55.00 |
55.01 ︱ 60.00 |
60.01 ︱ 66.00 |
66.01 ︱ 73.00 |
73.01 ︱ 81.00 |
81.01 ︱ 90.00 |
90.01 以上 |
女 | 38 公斤以下 | 38.01 ︱ 41.00 |
41.01 ︱ 44.00 |
44.01 ︱ 48.00 |
48.01 ︱ 53.00 |
53.01 ︱ 59.00 |
59.01 ︱ 66.00 |
66.01以上 |
*國小組量級表
組別 \ 量級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五 級 | 六 級 | 七 級 | 八 級 | 九 級 | 十 級 |
男 | 30 公斤以下 | 30.01 ︱ 33.00 |
33.01 ︱ 36.00 |
36.01 ︱ 40.00 |
40.01 ︱ 45.00 |
45.01 ︱ 51.00 |
51.01 ︱ 58.00 |
58.01 ︱ 66.00 |
66.01 ︱ 75.00 |
75.01 以上 |
女 | 23 公斤以下 | 23.01 ︱ 26.00 |
26.01 ︱ 29.00 |
29.01 ︱ 33.00 |
33.01 ︱ 38.00 |
38.01 ︱ 44.00 |
44.01 ︱ 51.00 |
51.01以上 |
十四、比賽制度:
(一)套路比賽
1.各組項報名人數不論多寡採一次計分決賽。
2.依主辦單位安排比賽順序出場比賽。
(二)推手比賽
1.定步推手比賽採單淘汰制。
2.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40秒,局間休息40秒,每局勝負分差距達6分即判勝方為優勢勝,該局即結束。
3.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兩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國小組每局實戰90秒,局間
休息40秒。
4.活步推手比賽選手雙方不得雙手插腋,以避免抱摔動作。
十五、比賽規則:
請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規則中未盡事宜,由領隊會議說明或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十六、比賽須知:
(一)參賽人員應於賽前攜帶選手證(或身份證明證件)自動至檢錄組報到處接受檢錄,不再另外唱名廣播,辦理檢錄後不得離開現場,逾時未檢錄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並遵守大會秩序。
(三)推手賽員應穿著棉質套頭運動裝、運動鞋或功夫鞋。套路選手服裝在原有規定下,服裝不限顏色圖案可繡花(不得穿著罩衫),但其他部份仍須依總會國際太極拳規則規定辦理(國小組不限七排扣),服裝器械自備。
(四)賽員每次出場比賽應攜帶賽員證及學生證備查。
(五)各場次比賽時間、場地均編於大會手冊,如有變更以當時大會決定為準。
(六)大會提供賽員及隊職員午餐便當及飲水。
(七)大會活動期間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大會保險以「公共意外」所受之傷害作為理賠承保範圍。有關選手個人保險,請由所屬團體及個人自行辦理。
(八)未滿18歲參賽選手需簽署同意切結書一份,請填妥後於報名時一併寄回總會,未於旨揭期間內寄回同意切結書者,視為手續不完全,必要時將不予參加抽籤,若使參賽權益受損,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九)比賽時,賽員或隊職員不服從裁判且當場咆哮經制止無效時,經大會審判委員會議決,得宣佈該賽員得分無效,情節嚴重者給予該賽員或該隊禁賽一年以上之處分。
(十)個人賽衝場問題,處理程序:選手於檢錄時向檢錄提出,經2個場地檢錄核對評估後,調整其中1項的賽序並經選手確認無誤,調整後賽序註記在該場檢錄表,由檢錄向該場主任裁判報告無誤確認即可。
(十一)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七、評分辦法:
(一) 評分標準:
1、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套路評分採計至小數點後3位數,其後直接刪去,不作四捨五入。
2、選手最後得分相同者應依下列次序評定名次:
a.兩個無效分平均值接近最後得分者列前,無效分的平均值必須除到盡。
b.兩個無效分平均值高者列前。
c.低無效分高者列前。
d.最低有效分值高者列前。
e.最高有效分值高者列前。
f.若以上皆無法分高低,名次以抽籤決定。
十八、獎勵:
(一)個人賽按參加人數錄取名次,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其餘錄取名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本比賽依據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二款賽會運動類或項目以外經本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其畢業學歷申請甄試升學:
1.參賽隊(人)數為十六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為十四個或十五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為十二個或十三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為十個或十一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為八個或九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為六個或七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為四個或五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為三個以下者,獲得最優級組第一名。
(以上各單項比賽不論人數多寡不得分組)
9.上述有關「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依教育部發布之最新辦法為準。
(三)實際參賽隊(人)數僅一個者,不辦理該比賽或不得申請甄試升學。
(四)推手比賽如錄取名額達第5至8名時(參賽人數10人以上),5、6名採並列第5名,7、8名採並列第7名方式決定名次,將不辦複賽。
十九、申訴:
如在比賽中發生爭論,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但需繳交保證金伍仟元。(勝訴時保證金全數退還,敗訴時保證金全數充公)。
二十、「本比賽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惟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太極拳」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二一、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 歷年簡章。
二二、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大會會議決定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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