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中市市長盃擊劍錦標賽
一、 依 據: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府授運競字第1110254502號核定函辦理。
二、 宗旨:
促進擊劍運動向下紮根,推廣青少年擊劍運動,培養兒童正當的休閒活動,為本市儲備優秀人才並培育更多的擊劍人口。
三、 主辦單位:
四、 承辦單位: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臺中市體育總會擊劍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臺中市立長億中學。
六、 比賽期間:
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日),共2天。
七、 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臺中市太平區樹德9街139號)
八、 參加資格:
(一) 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公開組僅限設籍臺中市戶籍及臺中市就讀大學學生參加。
(二)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11學年度在籍學生,低中高年級以111學年度為基準,以學校為單位。
(三) 在國(高)中組修業三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
一、 競賽項目
※市長盃
(一) 公開組:
01.男子鈍劍個人 02.男子銳劍個人 03.男子軍刀個人
04.男子鈍劍團體 05.男子銳劍團體 06.男子軍刀團體
07.女子鈍劍個人 08.女子銳劍個人 09.女子軍刀個人
10.女子鈍劍團體 11.女子銳劍團體 12.女子軍刀團體
(二) 高中組:
01.男子鈍劍個人 02.男子銳劍個人 03.男子軍刀個人
04.男子鈍劍團體 05.男子銳劍團體 06.男子軍刀團體
07.女子鈍劍個人 08.女子銳劍個人 09.女子軍刀個人
10.女子鈍劍團體 11.女子銳劍團體 12.女子軍刀團體
(三) 國中組:
01.男子鈍劍個人 02.男子銳劍個人 03.男子軍刀個人
04.男子鈍劍團體 05.男子銳劍團體 06.男子軍刀團體
07.女子鈍劍個人 08.女子銳劍個人 09.女子軍刀個人
10.女子鈍劍團體 11.女子銳劍團體 12.女子軍刀團體
(四) 國小組:
01.男子鈍劍高年級個人 02.男子銳劍高年級個人 03.男子軍刀高年級個人組
04.女子鈍劍高年級個人 05.女子銳劍高年級個人 06.女子軍刀高年級個人組
07.男子鈍劍中年級個人 08.男子銳劍中年級個人 09.男子軍刀中年級個人組
10.女子鈍劍中年級個人 11.女子銳劍中年級個人 12.女子軍刀中年級個人組
13.男子鈍劍低年級個人 14.男子銳劍低年級個人 15.男子軍刀低年級個人組
16.女子鈍劍低年級個人 17.女子銳劍低年級個人 18.女子軍刀低年級個人組
19.低年級鈍劍混合團體組(一至三年級) 22.高年級鈍劍混合團體組(四至六年級)
20.低年級銳劍混合團體組(一至三年級) 23.高年級銳劍混合團體組(四至六年級)
21.低年級軍刀混合團體組(一至三年級) 24.高年級軍刀混合團體組(四至六年級)
二、 預定賽程:
每日8:00-08:30檢錄,9點準時開賽,每日比賽項目如下
111年10月29日(六)
※市長盃
10/29 | 公開組 | 男子鈍劍個人 | 女子銳劍個人 | 女子軍刀個人 |
高中組 | 男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女子銳劍個人 | |
女子軍刀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銳劍個人 | ||
國中組 | 男子銳劍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
國小高年級組 | 男子銳劍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
國小中年級組 | 男子鈍劍個人 | 女子銳劍個人 | 女子軍刀個人 | |
國小低年級組 | 男子銳劍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111年10月30日(日)
※市長盃
10/30 | 公開組 | 男子銳劍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國中組 | 男子鈍劍個人 | 女子銳劍個人 | 女子軍刀個人 | |
國小高年級組 | 男子鈍劍個人 | 女子銳劍個人 | 女子軍刀個人 | |
國小中年級組 | 男子銳劍個人 | 女子鈍劍個人 | 男子軍刀個人 | |
國小低年級組 | 女子銳劍個人 | 女子軍刀個人 | 男子鈍劍個人 |
團體賽
10/30 | 公開組 | 男子銳劍團體 | 男子鈍劍團體 | 男子軍刀團體 |
女子銳劍團體 | 女子鈍劍團體 | 女子軍刀團體 | ||
高中組 | 男子銳劍團體 | 男子鈍劍團體 | 男子軍刀團體 | |
女子銳劍團體 | 女子鈍劍團體 | 女子軍刀團體 | ||
國中組 | 男子銳劍團體 | 男子鈍劍團體 | 男子軍刀團體 | |
女子銳劍團體 | 女子鈍劍團體 | 女子軍刀團體 | ||
國小高年級組 | 男女混和銳劍團體 | 男女混和鈍劍團體 | 男女混和軍刀團體 | |
國小低年級組 | 男女混和銳劍團體 | 男女混和鈍劍團體 | 男女混和軍刀團體 |
三、 比賽方式:
(一) 個人賽:
1.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
2. 國小高年級及國、高中組、公開組: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3分鐘。複、決賽每場15點,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3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軍刀分2回合,在某一選手取得8點後休息1分鐘。
3. 國小中、低年級組: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2分鐘。複、決賽每場10點,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2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軍刀分2回合,在某一選手取得5點後休息1分鐘
(二) 團體賽:
1. 不可跨校組隊,不受個人賽報名項目限制。
2. 國高中組:每場45點分9回合,每回合3分鐘
3. 國小組:每場45點分9回合,每回合2分鐘。
四、 、比賽規則:
(一) 依據國際擊劍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請自備合格劍具及著正式服裝裝備(面罩、劍服、劍
褲及護身衣須達 350 牛頓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二) 護胸規定說明:選手穿戴硬式護胸時,必須穿戴新寬硬式護胸(外層有包覆軟墊款)。女子選
手可穿著平面款硬式護胸。
(三) 參賽選手需穿戴FIE規定之新面罩,其後方需同時有兩種不同的安全裝置以固定於頭部。
五、 報名規定
(一) 在籍學生由各校同意後統一報名,報名表需由教務處或學務處核章。(可用電子簽章)
(二) 個人賽:
國小組、國高中組、公開組:個人賽無限制人數,個人當日不可跨年齡、跨劍種比賽。
(三) 團體賽
1. 國高中組:團體賽每項每校限報一隊(個人打團體賽跨劍種一天至多兩項)。
2. 國小組:
(1) 團體項目分為高年級男女混合賽及低年級男女混和賽,每項每校限報一隊。
(一位選手至多能報名2項,可跨劍種但不可跨年級,項目年級限定如下)
(2) 低年級團體賽年級限定為:一至三年級
(3) 高年級團體賽年級限定為:四至六年級
(四) 報名方式與日期:
1. 即日起至 111 年 10月 9日(星期五)下午 17 時截止,一律以網路報名(Email寄件日為憑)
E-mail: ctchiu@hotmail.com報名表請寄 邱春婷小姐收
聯繫電話:0912-218020 邱春婷小姐。
(送出後2個工作日內以E-mail回覆,若沒有收到回覆信件,請以電話確認。)
2. 報名截止日至111年10月13日下午17時截止,期間內修改報名表或增加報名者需付2報名費。
3. 主旨請寫明「單位名稱-111臺中市市長盃報名表」並檢附報名表。
(報名表須有校方教務處或學務處蓋章,以有蓋章之檔案寄出,未有處室章將視為無效表件)
(五) 報名費:
1.個人賽: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
2.團體賽:每隊每項新台幣1500元。
一律於領隊會議後繳納,經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報名費。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將於扣除已支出之保險費用後退還餘款。
六、 領隊會議:
111 年 10月 29 日(星期六)上午 8:30分 時於臺中市新光國民中學活動中心,並確認選手名單,請務必派員參加。
七、 比賽與獎勵:
(一) 本次比賽市長盃前三名頒發獎章及成績證明,第三名、第四名並列不加賽,第五名至第八名
頒發成績證明。
(二) 凡參加本競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該辦法申請甄試輔導升學。
(三) 各項團體組比賽冠、亞、季軍頒發獎盃乙座、奬牌及成績證明;個人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成
績證明。第四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
(四) 運動員於團體參賽項目之全部賽程均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八、 附則:
(一) 學生各組選手出賽前,應備妥學生證、健保卡或貼有照片在學證明備查驗;若對方有疑義而無法證明身份者不得出賽。
(二) 國小組低年級、中年級組競賽用劍為 0 號劍(劍顎部分也須為兒童用),高年級組競賽用劍為成人劍,中年級併高年級組時,自行決定。團體賽:低年級組為0 號劍,高年級組可自行決定。
(三) 各參賽項目報名人數須滿3人才進行開賽,國小組不滿3人者依附則第四項與第五項辦理。
(四) 國小男女低年級組未滿 3 人者,直接合併為低年級混合組進行比賽,合併後仍未滿 3 人者將不開賽(是否願意併組,請在報名表中註記,是:O、否:X,如未填寫一律視為不同意)。
(五) 國小組中年級組未滿 3 人者,直接併入高年級組進行比賽,併入後仍未滿 3 人者將不開賽(是否願意併組,請在報名表中註記,是:O、否:X,如未填寫一律視為不同意)。
(六) 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循環賽時除裁判、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賽,淘汰賽時各隊一名教練可入場指導。
(七) 防疫措施依政府公告之規定辦理,請配合所有防疫措施工作,進行實名制、量測額溫、酒精消毒及會場區必需要佩戴口罩等措施。
九、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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