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

111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2-16

主辦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35-715-131分機76255(林小姐)

主辦單位Email:genderedu@gapp.nthu.edu.tw

一、計畫目標:

(一)鼓勵教師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

(二)提升教師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

(三)鼓勵教師研發性別平等教育的實用教案,教案設計植基於全人性教育、生命教育及品德教育的理念,並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的精神,以提供全國教師參考使用。

二、主辦單位: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發展中心」

三、活動對象資格: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在職教師或教保員(含正式、代理、代課教師或教保員);實習教師及志工教師可與正式教師或教保員組成團隊。

四、活動日程:

日期 活動內容
111年11月1日前
111 年 12 月 16 日
收件期限(以郵戳為憑)
111年12月底前
112 年 2 月 20 日前
公佈得獎名單
112年1-2月期間(將另行公佈)
112 年 2-3 月期間(將另行公佈)
教案設計頒獎暨觀摩會
活動相關日期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將以網站公告為依據。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及「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

五、重要訊息網址:

(一)「性/別教育發展中心」網站http://genderedu.site.nthu.edu.tw/app/index.php

(二)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https://www.goodlife-edu.com/

六、 收件地址:

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性/別教育發展中心 收
電話:(03)5715131轉76255 (林小姐)
聯絡信箱:genderedu@gapp.nthu.edu.tw

七、參加方式:

(一) 請參考「111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投稿須知」。

(二) 投稿所需相關表件格式請參見附件或逕至本中心網站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下載。

八、 評選方式與標準:

(一) 評審委員由本中心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作品審查。

(二) 評選標準:

  1. 基本條件(參考資源):教案設計須至少參考引用「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之一項資源,例如:教案、教學資源、知識加油站、線上研習等資源。
  2. 其他評分面向:包括設計理念、適切性、實用性、有效性、創意與啟發性等,說明如下:
評分面向 佔比 說 明
參考資源 基本條件 至少參考引用「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之一項資源,並註明清楚引用資源之網址,不符合者不得參賽。
設計理念 20% 1. 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之學習目標、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2. 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或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及素養(包含知識、技能、態度價值觀)導向教學。

3. 植基於全人性教育、生命教育及品德教育之理念。

適切性 40% 1. 教學目標符合設計理念,活動設計契合教學目標。2. 教學設計符合學生之發展階段(適齡)。

3. 教學內容面向完整、符合全人發展及素養導向之精神。

4. 所呈現之知識有理論或研究依據,且清楚標示資料來源。

5. 教學資源運用適當,符合教學目標。

實用性 15% 1. 曾於教學場域中具體實施,可行性高。2. 教學活動設計流暢,易於實施。

3. 教學運用之資源易於取得,且清楚標示參考資料來源。

4. 教學方案容易實施,有利推廣。

有效性 15% 1. 教學活動設計含多元的評量,以利了解學生學習回應預定的教學目標。2. 所附學生學習相關資料及表現,顯示教學活動達到教學目標。
創意與啟發性 10% 1. 教學活動設計具特色創意,能啟發學生價值思考和態度改變。

九、 獎勵及發表:

(一) 得獎名單於111年12月底前公佈於本中心網站,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

(二) 依評審評分成績,分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獎項,各獎項主辦單位依據評審結果有權決定得從缺。

(三) 獎勵(每組評選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各1名,佳作獎每組數名)。

  • 特優獎: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幀。
  • 優等獎:獎金捌千元,獎狀乙幀。
  • 甲等獎:獎金伍千元,獎狀乙幀。
  • 佳作獎:獎金壹千元,獎狀乙幀。

(四) 獎勵方式:績優者經本中心核定頒發獎勵。於1-2月辦理頒獎典禮,獲獎者須於頒獎典禮當天出席受獎及配合主辦單位安排進行發表(每件得獎教案,至少須1人出席) ,否則取消獲獎資格。凡得獎之優良教案及相關檔案,將於「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提供分享與下載。

十、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符合本計畫之「活動對象資格」。若經查不符合者,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二) 參賽作品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還,請自行預留底稿。

(三) 參賽者作品之撰寫與投稿方式請依照本活動之「投稿須知」,格式不符合或投稿繳交之資料不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四) 入選作品之智慧著作財產權依據本活動參賽者所簽署之授權書與切結內容規範。

(五) 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將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並追回原發放之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參賽者不得以曾獲獎之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投稿本活動之作品亦不得一稿多投,同時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 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依照學術倫理註明出處。

(八) 避免在參賽作品中直接呈現他人網頁。

(九) 作品繳交期限截止後,參賽者不得再新增、刪除、或修改。

(十)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投稿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一)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二)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實施計畫的內容與規定,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實施計畫之權利,報名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十三) 若本實施計畫有所修正或補充,主辦單位得公佈於本中心網站及「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內容或辦法,將以網站公告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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