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原住民族紀念日活動「原聚臺中.影領狂潮」影片徵選
一、 活動緣起
透過本次「112年原住民族紀念日活動」舉辦「原聚臺中.影領狂潮」影片徵選活動,期望透過影片徵選的形式,向廣大民眾分享原住民族群獨有的傳統、特色,並傳達「原住民族紀念日」其所代表的重要意涵,更能重新展現原住民族文化之美及獨特性。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承辦單位:銓盈藝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五)17:00止。
四、 報名資格
(一) 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有原住民身分均可報名參加(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 僅接受個人名義報名,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一件為限。
五、 創作主題
以能體現出「原住民族紀念日」之重要性或意涵,且能傳達原住民族其傳統、文化、藝術等,藉以凝聚族群意識、相互交流溝通與加強自我認同之意象。
六、 影片規格
(一) 影片長度:播放總長度須為5分鐘內,但不得少於3分鐘之短片。
(二) 影片形式:形式不拘,如劇情短片、紀錄片等呈現方式皆可。
(三) 檔案格式:影片格式請用WMV、AVI、MP4之播放檔案,解析度需為1920×1080(1080p),最小不能小於1280×720(720p)(含)以上。
(四) 須加上繁體中文字幕。
七、 評選辦法
(一) 評審小組:
聘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工作。
(二) 評選流程
1. 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後,由承辦單位就投稿作品、報名資料及附件文件進行基本審查。
2. 評審會議:根據作品總分平均進行獎勵排序。
- 時間:112年7月10日(一)
- 地點: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3. 公布入圍名單:將於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及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8組入圍名單。
- 時間:112年7月17日(一)前
4. 頒獎典禮:邀請所有入圍者參與頒獎典禮,將於典禮公布得獎名單,並且公開頒獎。
- 時間:112年7月29日(六)17:00
- 地點:臺中市民廣場(臺中市西區公益路163-1號)
(三) 評分標準
項次 | 評分項目 | 說明 | 佔比 |
1 | 影片主題性 | 創作主題與核心理念能表現出「原住民族紀念日」之重要性或意涵,能提升原住民族群自我認同感,並引起觀眾之共鳴。 | 30% |
2 | 創意表現 | 影片內容具有巧思,能以創意方式展現原住民族之特色。 | 25% |
3 | 後製剪輯技巧 | 影片剪輯手法、影像情境呈現以及整體流暢性。 | 15% |
4 | 拍攝技巧 | 影片所呈現的拍攝手法、運鏡技巧等最為突出,並為影片帶來更好的加分效果。 | 15% |
5 | 視覺美感 | 影片中所呈現的美學表現與藝術性,以及能展現出原住民族元素之美。 | 15% |
合計 | 100% |
八、 獎勵辦法
項次 | 獎項 | 獎勵方式 | 名額 |
1 | 最佳影片獎 | 獎金10萬元整 | 1名 |
2 | 評審團獎 | 獎金各5萬元整 | 2名 |
3 | 最佳創意獎 | 獎金各3萬元整 | 2名 |
4 | 最佳剪輯獎 | 獎金3萬元整 | 1名 |
5 | 最佳攝影獎 | 獎金3萬元整 | 1名 |
6 | 最佳視覺獎 | 獎金3萬元整 | 1名 |
*附註:
1. 評審委員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2. 上述獎項參賽者不可重複得獎。
3. 得獎者需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
關憑證,若不願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九、 報名方式
請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於活動截止日前,將報名資料及參賽作品以下列方式進行繳件,逾期不受理報名。
(一) 報名資料郵寄繳件
1. 參賽報名表(附件一):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資料;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且文件須註明族別。
2. 個人資料蒐集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3. 著作利用授權書(附件三)。
4. 須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27臺中市潭子區潭子街三段公廳巷69號」(以郵戳為憑),並於信件封面註明 「112年原住民族紀念日活動 影片徵選小組 收」。
(二) 參賽作品線上繳件
請將完整參賽影片作品上傳至Youtube平台(瀏覽狀態設為「不公開」),標題名稱為「影片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並將 Youtube 連結 mail 至「infinitymusic0727@gmail.com」,於信件主旨註明「112年原住民族紀念日影片徵選活動-影片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並來電通知徵選小組。
(三) 備註
收到參賽者紙本報名資料後即會確認有無缺件,若無缺件則列入參賽資格評選名單,有缺件者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至報名截止日為止。若截止日發現需辦理補件者,最晚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件。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必須符合所有參賽規定,方可通過基本審查資格進入評選。
(二) 各項參賽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三) 曾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曾接受政府補助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四) 得獎作品需同意授權主辦機關上傳至活動網頁,以及配合主辦機關辦理得獎作品播放。
(五) 參賽者須於報名時簽署著作利用授權書,同意本次競賽之作品如獲獎,即將得獎作品永久授權予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公開播映及使用等。
(六) 參賽者須確實持有該影片之著作權、音樂版權與肖像權(人物畫面、他人作品)
之使用辦法,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 得獎者若經查證不符本競賽之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返還獎金,並公告之,獎位不另遞補。上述行為如涉及任何法律爭議,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責任。
(八)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機關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參賽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
(九)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 元,中獎者依法需申報所得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作為報稅憑證;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中獎者須支付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稅將依法扣繳20% 稅金)。
(十)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依主辦機關於活動網站修正公告之內容為準,
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一、聯絡資訊
若對於活動辦法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以下資訊洽詢:
銓盈藝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專案聯絡人:楊小姐0906-057345或王小姐0979-852857
電子信箱: infinitymusic0727@gmail.com
地址:427臺中市潭子區潭子街三段公廳巷69號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