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性別友善職場及多元性別意象」創作比賽

11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關「性別友善職場及多元性別意象」創作比賽

 總獎金: 21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3-04-11 ~ 2023-05-31

主辦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550-5500分機1225(關務署張小姐)、02-2420-2951分機6133(基隆關曹小姐)、03-383-4161分機633(臺北關徐小姐)、04-2656-5101分機537(臺中關陳小姐)、07-561-3251分機8220(高雄關高小姐)

主辦單位Email:008572@customs.gov.tw008556@customs.gov.tw009690@customs.gov.tw009738@customs.gov.tw005260@customs.gov.tw

一、活動宗旨

藉由創作比賽促進民眾對性別友善職場及多元性別平等議題之瞭解,以深植及擴散性別平等觀念。

二、主辦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下稱本署)

三、活動方式

參賽作品由本署及各關各自收件,提交本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審查作品主題,通過初審作品於本署臉書粉絲專頁由民眾公開按讚投票;另由本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特別選定代表作品。

四、參賽資格

本署及各關同仁、海關相關業者(含其家屬)及中高齡(45歲以上)族群,每人限以1件作品參賽。

五、作品格式規範

(一)主題:具性別友善職場或多元性別意象。

(二)格式:手繪、電腦繪圖或相片等平面設計紙本作品,得輔以文字(字數不得逾50字),尺寸以A4、A3或B4為限,可供掃描上傳臉書。

六、獎勵辦法

(一)人氣獎:

  • 第1名:1名,新臺幣(下同)5,000元商品禮券。
  • 第2名:1名,3,000元商品禮券。
  • 第3名:1名,2,000元商品禮券。

依本署臉書粉絲專頁按讚數前三高者列為第1名至第3名,票數相同者,由分享數較高者勝出。

(二)特別獎:2名,每名2,000元商品禮券。由本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票選代表作品。

(三)參加獎:10名,每名500元商品禮券。為鼓勵海關相關業者及中高齡族群參賽,通過初審者依報名順序發給。

(四)投票獎:10名,每名200元商品禮券。投票期間結束,由本署以電腦隨機抽出參與按讚投票者。

七、活動期程

112年4月11日至5月31日繳件(現場繳件或以郵戳日期為憑),6月30日前完成評選、票選及抽獎活動,並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公布得獎名單。

八、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布於本署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並通知中獎人領獎相關事宜。

九、報名繳件

(一)徵稿作品資料表(含參賽個人切結聲明書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如附件】)。

(二)電腦繪圖及相片須自行輸出紙本,並提供作品設定解析度300dpi以上之電子檔案光碟。

(三)作品寄件資訊:

關務署張小姐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008572@customs.gov.tw 02-25505500分機1225
基隆關曹小姐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 008556@customs.gov.tw 02-24202951分機6133
臺北關徐小姐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009690@customs.gov.tw 03-3834161分機633
臺中關陳小姐 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009738@customs.gov.tw 04-26565101分機537
高雄關高小姐 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005260@customs.gov.tw 07-5613251分機8220

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還,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底稿或檔案。送件時,應檢齊徵稿作品資料表,並確實填寫,始完成報名及繳件程序。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不得參賽;逾期不受理(以收件日或郵戳為憑),惟本署有權依實際需求更改徵件截止日及比賽時程,並公布於本署臉書。

(二)參賽者均須簽署「參賽個人切結聲明書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同意作品得獎時,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署所有,擁有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各關或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得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無償授權本署及所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及次數之無償利用。

(三)參賽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及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四)參賽作品創作者同意對本署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署擁有永久使用權。

(五)參賽作品為個人原創、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發表過、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若違反本比賽規則,得即刻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禮券或追繳其金額並公布之。

(六)報名時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及領獎資格,其他得獎者依序遞補。

(七)本署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篩選未符合活動規定之作品(主題、格式及妨礙善良風俗等),經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參賽資料如有致損害於本署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者,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本署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資料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按讚投票次數不限,惟1人僅1次抽獎機會,得獎者請於得獎名單公布日起1週內聯繫領獎事宜,並提供聯絡資訊(抽獎禮券寄送地址僅限臺澎金馬);若因地址或相關資料不完全而致無法寄送,或逾期,視為放棄並喪失領獎資格。

(九)本活動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相關扣(免)繳作業,得獎者應配合填寫收據相關資料方可領獎。

(十)本署保有修改及終止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本署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本署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

(十一)參賽者及參加按讚投票之抽獎者對於本署之評審或抽獎結果及本活動規定,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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