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舞向健康、迎向未來」全國各級學校舞蹈運動錦標賽

112年「舞向健康、迎向未來」全國各級學校舞蹈運動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14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937-270-964(總幹事曹進來)

主辦單位Email:sport5376292@gmail.com

一、主 旨:

雲林縣政府以「舞向健康、迎向未來」之全民共舞推廣活動,結合一群熱愛舞蹈之人士響應這項運動賽事,同時從各級學校培育舞蹈運動人才,擴大選手競賽空間。除此之外,透過賽事的推廣讓舞蹈運動成為一種風潮,促進各級學校學生正常的競技與休閒運動免於毒品的危害,讓學生有正確的運動習慣。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舞蹈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雲林縣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雲林縣議會、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立體育場、各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全國各舞蹈團體及教室、各縣市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雲林縣舞蹈職業工會、雲林國中

六、名譽會長:

中華民國舞蹈運動總會理事長 李 裕 榮

◎. 大會會長:雲林縣縣長 張 麗 善

◎. 副 會 長:雲林縣議會議長 沈 宗 隆 、副議長 蔡 咏 鍀

◎. 大會最高顧問:雲林縣議會議事法制組前主任 吳 國 正

◎. 總 策畫:雲林縣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主任委員 蘇 金 志

◎. 總 執行:雲林縣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總 幹 事 曹 進 來

七、比賽日期:

112年 5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18時

八、比賽地點:

斗六市雲林國中活動中心(雲林縣斗六市明德路599號)

九、競賽組別與項目:

國中、小組選手及裁判上午10點前報到,標準舞選手及裁判中午12點前報到。

組 別 標準舞 拉丁舞 備 註
職業公開組 W.T.F.Q(決賽加VW) 不得跨業餘組
職業組 W.T.F.Q(決賽加VW)
職業新星A組 W.T.F.Q
職業新星B組 W.T.F.Q
職業C組 W.T.Q
業餘五項組 W.T.F.Q.VW C.S.R.P.J 不得跨職業組
業餘A組 W.T.Q C.R.J
業餘B組 W.T C.R
新人組 W.T C.R
壯年組 W.T.F 男士50歲以上
大專、高中單項組 W.T C.S.R.P.J 單項計分
大專、高中單人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學生淑女單人組 W.T C.S.R.P.J 單項計分
國中雙人單項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國中單人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國小單人五項全能組 W.T.F.Q.VW C.S.R.P.J
國小雙人單項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國小單人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5-6年級)
國小單人校園組 W.T.F.Q.VW C.S.R.P.J 單項計分( 1-4年級)
幼兒單人組 W.T C.S.R.P.J 單項計分( 2年級以下)
學生單項組(同步舞) W.T C.R.J 單項計分
13歲以下單人團體隊形舞 W.T.Q C.R.J

十、參加比賽資格:

各組凡全國各縣市各級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組隊方式:

由各縣市政府或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負責組隊團體報名參加,並設領隊、教練各乙名。

十二、比賽服裝:

〈一〉各組比賽選手,必須穿著正式比賽舞蹈服裝。

十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4日止

〈二〉報名地點:1.各縣、市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

2.全國各縣市舞蹈教室及團體報名

3.雲林縣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

總幹事曹進來 傳真:05-5960679 行動:0937-270964

〈三〉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十四、競賽辦法:

各組比賽不超過三對時,則取消該組比賽,如遇特殊事故,必須變更賽或加賽,得由承辦單位宣佈不得異議。

十五、比賽裁判:

須具備本會核發之國家甲級裁判及國內資深裁判資格者。

十六、獎勵辦法:

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或獎牌各乙座(面)及獎狀,四至六名頒獎狀。

十七、活動行銷宣傳方式:

文宣廣告及舞世界月刊宣傳。

十八、預期效益:

本活動111年參與人數400人,也讓雲林縣民眾大開眼界真正看到舞蹈運動大賽盛況,受到全國各級學校的好評,本縣辦理本次活動能激發學生對舞蹈運動的興趣與熱愛,帶動舞蹈運動的風氣,儲備及漸進培訓,並透過大型活動舉辦,發掘優秀選手投入練習,進而在國際上創造佳績。

十九、本活動保有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額度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以保障參與者之權益。

二十、參加比賽工作人員給予公假登記,依本縣公差假管理辦法辦理於不影響學生課業於6個月內,自行補休假一天。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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