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中興大學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百年木屋歷史建築之美」寫生比賽

112年中興大學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百年木屋歷史建築之美」寫生比賽

 總獎金: 2551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3-06-03 ~ 2023-10-29

主辦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智慧運輸發展中心霧里花見原民共好USR計畫

主辦單位電話: 0966-027-308(高專員)、0982-186-225(周專員)

主辦單位Email:nchupuli@gmail.com

一、宗旨:

埔里實驗林日式木造建築木屋是一座歷史悠久且具有獨特魅力的建築,承載著日治時期至今的歷史變遷,已被登錄為歷史建築。

本次寫生活動旨在透過觀察和描繪埔里實驗林的木屋結構、建築材料與設計風格,讓參賽者深入體驗木屋歷史的韻味,並透過藝術創作表達對這段歷史的敬意和情感。

二、主辦單位:

中興大學智慧運輸發展中心霧里花見原民共好 USR 計畫

三、活動時間:

112 年 6 月起至 112 年 10 月止,每週六、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

(報名期間,各週活動當天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前)

四、活動地點:

中興大學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南投縣埔里鎮南安路 115 號)

五、參賽對象:

對寫生有興趣學生(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

六、參賽組別:

(1) 國小組(分成低、中、高年級組)

(2) 國中組

(3) 高中/職組

(4) 大專院校

(5) 社會組

七、報名方式:

(1) 領取比賽規定畫紙:請於活動當天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前,至埔里實驗林「中興咖啡」領取當天比賽規定畫紙。(活動得因天氣不佳取消)

(2) 繳交作品及報名表:參賽者須於比賽當天 5 點前將作品及報名表一齊繳回「中興咖啡」,始報名完成以及完賽。

(3) 報名表可於「中興咖啡」領取填寫(主辦單位將會主動連繫得獎學生及學校;社會人士請檢附身分證影本,報名資料務必清楚,否則得獎無法通知)。

八、比賽規則:

(1) 比賽主題:以埔里實驗林日式木造建築融合庭園景觀為主要題材,以寫生或創意發想方式繪記歷史古蹟之美,並且必須在園區內現場完成作品。

(2) 繪畫材料:現場由主辦單位提供畫紙,繪畫用具自備,並請維護場地清潔。

(3) 參賽方式:每位參賽者作品以 1 件為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個人於現場之創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由他人代筆或修改,亦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若經工作人員或他人檢舉發現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4) 收件時間:於活動當天下午 5 點前繳回服務台,逾期不予收件。並請參賽者自行注意作品完成程度,因收件場地空間限制,恕不接受顏料未乾作品,以免損壞參賽者之作品。

九、評審事項:

(1) 評分標準:主題表達 35%、美感藝術 35%、繪畫技巧 20%、創意 20%。

(2) 由主辦單位 1 人擔任召集人與外聘學者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十、獎勵方式:

(1) 凡繳交作品者,可獲得主辦單位所贈送之參加獎 1 份。

(2) 各組選出前 3 名及優選各 3 名、佳作 5 名、入選 5 名,如下獎項以資鼓勵。

(3)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十一、成績公布與作品展出:

(1) 2023/12/1,所有得獎作品名單將於「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網頁公布,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獲選者將不另行通知。

(2)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網頁內公開展出,頒獎時間另行公布。

組別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優選3名 佳作5名 入選5名
國小低年級 5,000 3,000 1,500 1,000 800 500
國小中年級 6,000 3,500 2,500 1,200 1,000 600
國小高年級 8,000 6,000 3,500 1,500 1,200 800
國中組 10,000 8,000 6,000 2,000 1,500 1,000
高中/職組 15,000 10,000 8,000 3,000 2,500 1,200
大專院校/社會組 20,000 12,000 8,000 5,000 3,000 1,500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 比賽期間如遇畫紙損毀,請拿原領取之比賽用紙至本活動服務台登記更換,每人限更換 1 次比賽用紙。

(2) 繳交之作品,恕不代為修改,亦不退稿。

(3) 每位參賽者作品以 1 件為限,倘有繳交 2 件以上作品之情形,則逕以最後一次繳交之作品為準。

(4)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比賽規則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得獎者若有觸犯相關法律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5)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所有,並同意對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或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上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6)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洽詢方式:

活動網址:埔里實驗林文創園區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uliforest-nchu-home

聯絡人及電話:高專員(0966-027308) 或周專員(0982-186225)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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