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人公益羽球聯誼賽
一、 目的:
倡導全民運動,增進本市家長、親子、校長聯誼,提昇羽球運動水準,透 過贊助基層學校運動校隊,拋磚引玉,呼籲各界支持學校競技體育。
二、 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四、 承辦單位:
臺中市西區忠明國民小學
五、 協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My Livescore 競賽資訊系統
六、 活動地點:臺中市西區忠明國民小學忠明館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556號)
七、 活動時間:112 年 10 月 14 日(六) 邀請組 ~ 10 月 15 日(日) 學生組
八、 參加對象:
(一) 邀請組:1.本會會員學校家長會、校長、教師。
2.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行政組與各科室。
(二) 學生組:限本會會員學校或邀請之學校,
九、 比賽組別:
(一) 邀請組:每項次限 48 隊
1. 雙打
2. 三對三
(二) 學生組:每項次限 12 隊
1. 國小五年級男生團體組
2. 國小五年級女生團體組
3. 國小六年級男生團體組
4. 國小六年級女生團體組
十、 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09 月 30(星期六)23:59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疑問請洽 LINE ID: @695fbizo
2. 報名費:免報名費。
3.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http://tcba.ef-info.com/)
十一、 比賽抽籤:
1. 民國 112 年 10 月 4 日(星期三)由電腦亂碼抽籤,並公告於網路。
2. 本次賽事晉級決賽抽籤,採公開電腦抽籤
十二、 技術會議:
邀請組於 11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早上 08:50
學生團體組於 112 年 10 月 15 日(星期日)早上 07:50
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學體育館召開,凡大會規定及修(增) 訂事項,均於技術會議公佈,大會不另行通知。未參加技術會議隊伍,應不得異議
十三、 比賽制度:
每局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1. 雙打:男雙、女雙、混雙居可報名此組別。
2. 三打三:
(1) 三打三即為雙方隊伍皆以三人出戰方式,三人同時站於場上與對手進行 對抗,出賽限制 規定皆以一女二男方式出賽。
(2) 依世界羽總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發球、接發球比照雙打規則,接發球方於 接球時半場 僅能一人接發,發球界內、界外之判定亦同雙打發球之規範。 (3) 比賽進行時,其發球、接發球均由固定二人執行,連續得分亦比照雙打規則 換邊進行。
(4) 報名參加三打三之選手應於報名時於系統著實填寫、確認負責發球、接發球 之二名球員 報名序號 1 及序號 2 為負責發球接發球之二名員,報名結束 後不得要求更改。
3. 團體組採四人三點(單、雙、單)單淘汰賽,3 點皆須打滿,以總勝分多者為勝,總勝分相同以勝兩點為勝。單雙打不得兼點,中間不得輪空,若有空點,只可排於最後一點,報名人數以 6 名為限,每點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必要時得拆點同時進行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4. 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下列局數計算之。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列分數計算之。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5. 學生團體組限就讀臺中市各校國民小學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以學校名稱組隊參 加,限同校學生,團體組每組每單位最多可報 1 組,每人限報 1 組,低年級可 跨組報名高年級組,高年級則不可報名低年級組,女生選手可參加男生組比賽, 男生選手不得參加女生組比賽。
6. 比賽採用比賽級用球。
十四、 獎勵:
依各組參賽隊數決定獎勵名額。
1. 邀請組錄取前 4 名,由大會頒發獎品,以資鼓勵。
2. 學生團體組錄取前 8 名,1-4 名由大會頒發獎盃,5-8 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3. 請各獲獎學校自行依據本市教育局「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敘獎。
十五、
比賽賽程排定後公佈於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網站: https://www.tcrpa.org.tw/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網站 http://tcbatw.org
十六、 附則:
1. 本次活動承辦工作人員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敘獎,請各單位惠予參賽選手競賽期間公假登記,教練、老師、隊職員等工作人員競賽期間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並擇日補休。
2. 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3. 賽事不提供紙本秩序冊,如需秩序冊,請上活動官網下載。
4.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協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5. 比賽時若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佈,各隊務必遵守十七、 聯絡人:羽球總召:廖進隆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