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大專校院田徑公開賽

112年全國大專校院田徑公開賽

報名時間: 2023-02-06 ~ 2023-02-2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2240

主辦單位Email:tpe@mf.worldathletics.org

一.主旨:

(一)提高田徑運動技術水準,創造優異紀錄

(二)評量基層及精選選手,確立競賽制度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四.協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新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

五.競賽日期:

112年3月29日至3月30日(星期三、四)

六.競賽地點:

板橋第一運動場

七.競賽分組:

(一)大專男甲組 (二) 大專男乙組 (三)大專女甲組 (四) 大專女乙組

八.參加資格:

1.依所屬組別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2.依據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之資格規定分組。

3.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競賽項目:

如附表一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2月9日起至2月23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 www.athletics.org.tw

(二)報名費:1.每人300元(含保險),請於2月24日前至郵局劃撥,並於劃撥單上註明單位、地址及報名人數。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若於2月24日以後劃撥者,則每位選手報名費增為400元(以郵政劃撥日期為憑)。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三)報名項目:各單位凡達參賽標準之選手均可報名,每項目報名人數不限, 每位選手最多報名二個項目(接力除外) ,接力以一隊為限。

※(四)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報名資料兩份,一份留存,另一份,加蓋單位印章,於2月24日前郵寄至本會,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本會地址:104台北市朱崙街20號602室)

十一.競賽程序:

各競賽項目之分組編配,由競賽資訊組依據報名人數及參賽成 績編配之。

十二.獎勵辦法:

(一)個人:各項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本競賽將做為參加相關國際競賽之選拔依據。

十三.申訴:

(一)競賽申訴: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 員之判決為依據。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若對 裁判長的裁決尚有異議時,再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紀錄組 成績公佈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 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 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書時須繳 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 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 資格認定: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參加單位須備在學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儘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四) 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十四.罰則:

(一)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 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五.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112年3月28日下午2時至3時。

(二)報到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大廳。

(三)技術會議:3月28日下午3時於板橋第一運動場視廳教室舉行。各單位若未出席技術會議致使選手權益受損,責任自負。

(四) 技術規則4.4 終止參加比賽(資格):

1.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2.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一定要出賽),未參加其 後比賽者。

3.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含接力)的比賽資格。

(五)不出賽申請:

1.申請時間:須在技術會議結束時或該項目比賽時間的前一天14:00 前提交。

2.不須任何證明,只有提出的項目不可出賽,其他項目皆可出賽。

3.限該項目第一輪的比賽(預賽)方可提出不出賽申請。

(六) 請假:

1.若未於規定時間內提「不出賽申請」者須於檢錄前30分鐘由教練送交競賽組辦理請假手續。

2.第一輪的比賽(徑賽預賽)不須證明即可請假。

3.晉級後的比賽項目須有賽會期間的醫療證明方可請假。

4.完成請假手續後,該請假場次以後之當日各賽程均不得出賽,次日之後的賽程可再出賽,惟兼項情形依田徑規則辦理。

(七)比賽有效時間:

5000公尺 3000公尺障礙 10000公尺競走
女乙組 27:00.00 17:00.00 70:00.00
女甲組 23:00.00 15:00.00 70:00.00
男乙組 20:00.00 14:00.00 65:00.00
男甲組 18:00.00 11:30.00 65:00.00

(八)器材規格:如附表二

(九)器材檢定:自備投擲器材請於112年3月29、30日上午07:30~12:00 送至田徑場器材室檢定,撐竿跳竿請於比賽時間前50分鐘帶至比賽場地檢定。

(十)接力「棒次表」:各單位須於該項接力比賽時間90分鐘前,將接力「棒次表」交至競賽組(須教練簽字確認),各賽次均須提交,逾時則取 消參賽資格。

(十一) 服裝:

1.參加比賽選手在比賽全程中均需穿著印有二字以上各單位中文名稱(或簡稱),字體須5公分x5公分以上。

2.參加接力比賽隊員之上衣式樣、顏色必須一致;褲子顏色須同一色系。

3.參加競走選手的褲子長度不可超過膝關節。

4.混合4x400m接力比賽,二位男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須一致,二位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也須一致。男選手與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可不同。

(十二) 10000公尺競走比賽時,選手被判罰3張紅卡時加計60秒,被判罰4張紅卡時即取消比賽資格。

(十三)本次比賽將依世界田徑總會(WA)規定實施鞋底厚度檢測,若選手於檢錄完成後蓄意更換鞋子,將禁賽一年。

(十四)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100元。

(十五)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結束 前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工本費100 元。

(十六)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之宣傳與播放活動。

(十七)退費:因故無法參賽須於賽前三週(3/8 前)提出,扣除行政作業等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十八)所有參賽隊職員均應填寫組隊單位職員、選手個人資料授權書,並由 組隊單位留存備查。

十六、保險:

1.人身保險: 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6 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

2.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 300 萬元之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a)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在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b)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

(a)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b)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十七、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2月24日。

(二)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1.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2. 運動禁藥管制採樣流程圖

3. 2023禁用清單

4.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

5. 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暨違規處分要點

6. 運動禁藥違規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7. 申訴審議程序作業要點十八.競賽規則:依據世界田徑總會(WA)2022~2023頒訂之最新規則。

十九.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二十.核備文號:

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10045626號函核備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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