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菁英暨水泉盃經典健力錦標賽

112年全國菁英暨水泉盃經典健力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30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健力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7-722-4152

主辦單位Email:ctpa001@yahoo.com.tw

一、 依 據:

112年4月12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13204號函辦理。

二、 主 旨:

配合政府打造台灣運動島,推廣我國全民體育,鼓勵國人踴躍參與健力 運動,落實基層體育向下紮根,使健力運動蓬勃發展,祈以提升我國健 力運動競賽實力。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高雄市政府運動發 展局。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健力協會

五、 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健力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ER EQUIPMENT台灣、TITAN台灣、SBD Taiwan。

七、 賽會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7月17日(星期一)至7月23日(星期日)共7天。

八、 比賽地點:

高雄市苓雅運動中心2樓西館,高雄市中正一路96號。

九、 參加單位:

台北市、高雄市、各縣、市及金馬地區之學校、軍警單位、機 關團體或縣市推廣單位等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

十、 參加資格與分組:

1.為響應政府倍增運動人口計劃,增加本會健力運動人口,凡中華民國國民、 身心健康且年滿14歲以上,皆可報名參加;非本國國民可報名參賽,並依照 本條各項分組資格規定報名參賽,惟成績不列入全國紀錄。

2.公開組:凡中華民國國民98年以前出生者、均可以縣、市、學校、軍警單位、 機關團體或縣市推廣單位等自由組隊參加(註:縣、市代表隊參加隊 數無限制,惟應由該代表縣/市政府或健力委員會組隊方可)。

3.高(中/職)組:限在學學籍並符合法令規定就學年齡之學生,團體組須以學校 為單位組隊(不得跨校組隊);個人組得以個人報名參賽。

4.國中組:限在學學籍並符合法令規定就學年齡之學生,團體組須以學校為單 位組隊(不得跨校組隊);個人組得以個人報名參賽。

5.長青組:須年滿40歲以上(72年次以前出生),並依報名年齡分級比賽均可 以縣、市、學校、團體、個人、自由組隊參加(縣、市代表隊參 加隊數無限制,惟應由該代表縣/市政府或健力委員會組隊方可)。

6.選手過磅:(1)國、高中組過磅時須檢驗學生證。

(2)社會、長青組過磅時須檢驗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IC卡等 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十二、 比賽方法:

(一)女子組(含公開、長青、高中、國中組,註:公開及長青組不含43公斤級)

※依國際最新規則,後補選手可報5人

(1)43公斤級 (2)47公斤級 (3)52公斤級 (4)57公斤級

(5)63公斤級 (6)69公斤級 (7)76公斤級 (8)84公斤級

(9)+84公斤以上級

(二)男子組(含公開、長青、高中、國中組,註:公開及長青組不含53公斤級)

※依國際最新規則,後補選手可報5人

(1)53公斤級 (2)59公斤級 (3)66公斤級 (4)74公斤級

(5)83公斤級 (6)93公斤級 (7)105公斤級 (8)120公斤級 (9)+120公斤以上級

十三、 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健力總會(IPF)最新規則所訂世界經典健力錦標賽之 賽制規定(參賽選手須依規定穿著簡易健力比賽裝備)。

十四、報名手續: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截止,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填寫報名表:使用網路報名,無使用網路報名者則喪失報名資格,以縣、 市、學校單位團體報名者,須另繳交團體印章信戳之證明 ,郵寄80299高雄市武廟郵局第49號信箱,中華民國健力 協會 收

盃賽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5JxU1hdCAQT8vLLN7cvOZovSHGSDbwV6uGEqdTn6z6k/edit

選拔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xA8rRc9WANE_pHfA52ZRw4SX0Xto22y8rezwmVkLOVc/edit

(三)報名費:採用現場繳費,以繳費收據方可參加過磅。

1.本會會員: 個人500元、團體2,500元,過磅前未繳交報名費者不得參賽

2.非本會會員: 個人700元、團體3,500元,過磅前未繳交報名費者不得參賽 (四) 繳交選手保證書(含運動禁藥檢測)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附表二)協會不提供紙本請自行自協會網站附件下載影印。

十五、 領隊、裁判技術會議:

技術會議,請各參賽單位於112年7月17日下午03:00,請務必要派代表參 加,並於會議中確認報名參賽選手名單與參賽級別是否正確。技術會議結束 後,雖即舉行裁判會議。

(*未參加技術會議,視同確認原報資料。參加兩單位以上之選手應在技術會 議名單內確認參賽之單位,若仍無法確認者,則由選手於過磅時為最後之確 定。)

十六、 錦標與獎勵:

(一)單項與總和成績各錄取前三名,分別頒給獎狀與獎牌各乙枚。

(二)團體錄取前四名,均頒給獎狀、獎盃各乙座。

(三)頒發精神總錦標獎盃及男、女最佳舉者獎盃。

(四)團體成績與計分辦法:

1.依總和成績計算分數,第一名得七分、第二名得五分、第三名得四分、 第四名得三分、第五名得二分、第六名得一分。

2.團體成績積分相同時,以獲得第一名獎牌之多寡判定名次先後,第一名 人數相同時,以第二名人數之多寡判定名次,以下類推。

(五)抗議:如有抗議事件,請於事發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抗議書連同保證金 新台幣伍仟元正送本會審判委員會審查,抗議未成立,保證金沒 收。

十七、 懲戒:

比賽期間選手/裁判/職員發生違反紀律事故至妨礙大會進行者,決送本 會紀律委員會或警察單位議處。

十八、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藥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16日。

(二)年度禁用清單:(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九、重要附則:

(一)2023年12月於馬來西亞舉行之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辦法如下:

1.本次比賽並選拔我國參加2023年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以2022年亞洲經 典健力錦標賽各級成績第1名作為選拔成績對照參酌,擇優遴選無違背 運動員精神及無受禁賽處分之選手作成順位排名參考表,再視經費額度 選定準國手人數另考量未入選但選拔成績優異且具潛力之選手有機會出 國賽,增加國際比賽經驗,爰依照往例,如團隊各級數未報足隊時,得 為備選國手(部分自費或自費),呈報教育部體育署等相關 上級單位核定 之。

2.教練人選名單:教練人選必須具備國家級教練證(A級)並以選手當選人數 及順位排定教練人選。

3.參加是項選拔賽選手,須繳交保證金,選拔成績達最低標者,退還保証 金。

(二)繳納保證金及相關資料:

1.參加選拔賽選手

青少年、青年、長青組每人繳交保證金1,000元,採用現場繳費 公開組每人繳交保證金2,000元,採用現場繳費

2.參賽成績達最低試舉重量((附表一)則予退還保證金。

3.繳交選手保證書(含運動禁藥檢測)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附表二)協會不提供紙本請自行自協會網站附件下載影印。

4.英文版國際級運動員A D E L證書PDF檔(姓名必須是英文)

5.護照全頁JPG檔(內頁簽名處必須要簽名);只接受護照有效日期在2024 年7月以後的護照。

6.未繳交以上資料及保證金不得參賽。

(三)經費補助原則:

1.公費全額補助項目及隊(人)數:

2023年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預估教練1-2人,預估選手16人。

(視經費額度增減)

2.經備查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補助項目為機票、簽證、報名費、膳宿等, 經費核結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之相關補助辦法辦理;惟可能因選手總人 數多寡、單據是否齊全因素等,而無法事先確定補助金額,本會將另行 公告公費補助選手自行負擔經費額度

3.其餘參賽人員,將依選拔名次(資格要件)同意自費人員(須提報選訓委員 會同意),本會將視本會自籌及募集社會資源情形,酌予部分補助,自費 負擔金額及相關權利義務本會將於7日前公告於本會網站。

(四)遞補原則:

1.選手:如正取代表隊選手因故無法參賽,將依選拔賽成績依序遞補,並 提報選訓委員會同意。

2.教練:教練人選必須具備國家級教練證(A級)並以選手當選人數及順位 排定教練人選。如正取代表隊教練因故無法參賽,將依選拔賽成 績依序遞補,並提報選訓委員會同意遞補人選。如教練人選未具 備國家級教練證(A級)則由全國協會指派或由代隊職員兼任,並 提報選訓委員會同意。

二十、其他事項

(一)如受本會、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 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 主辦單位)及其他權管單位所為之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間不得參與選 拔、比賽等任何活動。

(二)參加國手選拔之資格限制,特別規定:

1.曾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其處分將屆期滿或已期滿前,而計畫復出參 賽者適用之。如附件「中華民國健力協會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選手復 出改善措施」

2.新秀選手成績特優,首次參加國手選拔賽即達標者(*達2022年亞洲是 項比賽總和第一名成績),本會選訓委員得要求其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中心 之檢測並簽立切結書。切結如經檢測不合格,將無異議受取消國手資格 並送交本會紀律委員會會議懲處,及繳交受運動禁藥檢查之費用。

3.依據108年中華民國健力協會第九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及會 員大會追認通過,經錄取之準國手須簽結出國切結書,於集訓及出國 比賽期 間,如有違本會紀律委員會相關規定或不服從本會有關賽事 級別調整異動或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者,因而影響個人及團體成績 詆損國譽者,除報請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外,亦將追還回其集訓及出 國期間賽事相關之受補助款與活動經費。

本會選訓委員會議決議:如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除依財團法人中華運 動禁藥防制基金會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將由紀

律委員會視情節輕重決議,另裁處1至10倍之 罰款,不得異議。

4.前開各項國手選拔,經入選之準國手,如遇主辦國因肺炎疫情影響延期 舉辦或停賽,將視國內各項舉辦活動行程之情況及會務狀況,報請上級 停止派隊參賽;但視疫情延賽情形國手資格自選拔名單確認後保留6個 月期限。

5.相關肖像及個人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二十一、 保險:

本賽事投保公共意外險,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有關公共 意外險額度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二十二、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

防疫期間請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COVID-19)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洽 詢,並請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二十三、 大會賽程表俟報名截止後,另行通知。

二十四、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作成決定,隨時於會場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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