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
一、 主辦單位:
二、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三、 活動目的
為鼓勵大專學生主動關心司法公共議題,貼近社會脈動,鼓勵參賽隊伍理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內涵,從自身周遭發現司法公共議題,分析現況與成因,並依序發展出完整之創新行動方案。
(1) 強化公民素養所需要之相關技能、態度與價值觀。
(2) 養成收集評估資訊、批判思考的能力。
(3) 學習有效溝通、談判、妥協、尋求共識、公平處理衝突。
(4) 引導學生研究司法公共議題,檢討可行的改進策略,並轉化為實際的政策提案與行動。
(5) 鼓勵學生關懷公共事務,實踐公民參與行動,能有效監督並影響、支持政府改革作為。
四、 競賽方式說明
競賽採初審與決賽之程序,相關活動時程請參考附件一。
本競賽活動依照「公民行動方案」之四大步驟執行:確認公共政策問題、研究各項可行政策、提出我方解決方案、提出行動方案。初審以各隊所提行動方案檔案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決選由初審評定入圍決賽隊伍於決賽典禮上台報告並接受評審即時提問。四大步驟內容如以下說明:
第一步驟:確認公共政策問題
(1) 說明選定問題,包括問題的嚴重性、普遍性、公眾性等。
(2) 公民應關心並參與行動的理由。
(3) 目前處理此問題之相關法律或政策,及政府相關單位實際處理的情況。
(4) 國內、外類似問題的現況,包括其公民參與行動的論點與立場,觀察其如何施展影響力,並分析其行動方案的利弊。
第二步驟:研究各項可行政策
(1) 找出幾個解決問題的政策,可以是現有政策,或社會人士或團體/組織所提出的建議,也可以是自己的原創想法。
(2) 說明前述問題的起源、主要內容、論點與立場,分析優點與缺點,可能支持或反對此項政策者。
第三步驟:提出我方解決方案
(1) 說明何以認為這是最好的方案。
(2) 敘述方案的優點與缺點。
(3) 檢視提案,不可以牴觸憲法規定。
第四步驟:提出行動計畫
(1) 詳細描述所提出的行動計劃,敘述如何獲得支持。
(2) 製作說帖使專責機構願意採納。
(3) 說明如何影響政府政策,納入行政措施,或推動立法。
上述四大步驟詳細說明,可參考《公民行動方案》*註 1 內容。
*註 1
《公民行動方案 1》教材為美國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推動的國際公民教育計畫,由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策劃出版中譯本 ISBN: 978-986-97461-8-2。2022 年出版《公民行動方案 2》中譯本 ISBN:978-986-97461-7-5
五、 參賽資格
(1) 組隊說明
限國內各大專校院所正式學籍之學生註 2 參加(不含博士生、推廣部生、在職專班學生),每一學校不限一隊參賽。參賽團隊應由至少二不同學院中二個以上不同學系之學生組隊參加(可跨校組成),每隊成員 6 位至 8 位,並由隊員中推選領隊一名,對外代表該隊,並負責與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聯絡相關賽務,參與學生不得跨隊參加。
註 2 各參賽隊伍若有 112 學年度入學新生,請於報名表上註記學(校)籍。
(2) 報名(請注意:本次活動取消紙本報名表,改以線上表單填寫)表單連結: https://reurl.cc/5M9q1V
線上表單報名截止:112 年 6 月 15 日(四)23:59:59,請於填寫前確認所有欄位資料正確。各隊報名使用主辦單位提供 excel 表,填寫後上傳。
(excel 表請下載後填寫,勿以 google 表單開啟填寫。)
- 每一隊繳納保證金 3,000 元整(需在報名截止期限前)。
- 報名參賽後,各隊須推派 2-3 名成員參加賽務說明暨研習會議,否則視為報名未完成。
(3) 報名注意事項
- 異動隊員:各參賽隊伍如有隊員異動,得於報名截止日後 30 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將異動參賽隊員名單 email 通知承辦單位。除有特殊事故經主辦單位專案核准外,替換隊員以一次為限。
- 參賽隊伍所有隊員,需檢附學校教務處當期核發之在學證明,以確認符合上述(1)規定之資格,各參賽隊伍若有今年度入學新生,請先 excel 表註明學校(學籍)。請於繳交參賽初審作品時,一併附上所有隊員的學籍證明。若有缺漏,經通知補件未於一定期間內完成視為報名不成功,該隊作品不予參加評分。
- 為確實促進學生參與,同時確保公平性,本競賽評審委員之其直系血親及其指導學生,均不得組隊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若未告知而獲獎經發現,事後將追回獎金。
- 禁止以近三年類似競賽或本競賽過往之相同參賽作品投稿,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每一參賽隊伍得邀請於該校任教之老師或其他相關領域專業人士擔任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可跨隊指導,指導隊伍不限一隊。
六、 報名參賽各隊須出席主辦單位「賽務研習會議」與「期中工作坊」
(1) 賽務研習會議
目的:幫助參賽各隊了解甚麼是創新行動方案,瞭解四大步驟定義及方案實做模擬演練。
日期:112 年 6 月 20 日(二) 地點:台灣大學社科院教室
(2) 期中工作坊
目的:參賽各隊攜帶方案作品摘要及四大步驟內容,由帶隊老師檢視四大步驟方向是否正確、對方案內容缺失與問題點提出。
日期:112 年 8 月 31 日(四)~9 月 1 日(五) (暫定)
地點:地點待定七、 參賽繳交資料
本活動方案檔案文書應就四大步驟製作成書面報告,內容包括各步驟敘述、圖表說明、標註資料來源,連同佐證實作過程資料。四大步驟之每一步驟陳述以 A4 紙張四頁為限,以頁碼認定。圖檔、佐證資料列為陳述之附件,不在此限。
佐證四大步驟實作過程資料,係參賽隊伍蒐集用以檢視和說明問題、擬定行動方案的重要資料,例如相關政府刊物摘要、報紙或雜誌剪報、電子媒體報導、訪談紀錄、與公私利益團體溝通的內容等。文書必須製作標題頁碼、總目錄/子目錄,以及內容摘要;摘要可以節錄自原文內容,亦可另行歸納。文書於繳交後不得修改。但純屬形式遺漏或依主辦單位指示修訂格式者,經主辦單位核可後,得予補正。
八、 行動方案檔案
(1) 書面資料:方案作品以 A4 紙張直式列印 1 式 2 份,裝定成冊。 參賽所有隊員之在學證明。
(2) 電子檔資料:檔案存於隨身碟,勿超過 500MB。須包含下列資料:
- 方案作品 PDF 檔(與書面資料相同),四大步驟海報檔(JPG 檔/單張/A4 大小,2MB 以內),上傳檔案命名規則為四步驟名稱(例如:組別編號_步驟 1_問題界定.jpg、組別編號_步驟 2_可行政策.jpg、組別編號_ 步驟 3_我方政策.jpg、組別編號_步驟 4_行動方案.jpg),共 4 個檔案。
- 提供可證明所有實作歷程佐證資料(得以右列形式提出來,包括:影片、照片、問卷、往來 email 及公文等)。
- 報名表 excel 電子檔。(報名後若有異動隊員再更新本表,無則免)
(3) 檔案格式
字型、字體與排版格式如下:
- 紙張大小:紙本文書(包括封面與內文)長寬標準為 A4(寬 21×高29.7 公分) 直式規格、相關附件及佐證資料亦同。全文應以電腦打字撰寫,以 16 頁為限,上下左右邊界預留 2.5 公分,裝訂位置靠左,雙面列印。
- 字型與字體:中文字型為標楷體,英數字型為 Times New Roman;本文為「12」號字、註解為「10」號字。
- 行 距:以「單行間距」為標準。
- 段落間距:與前、後段距離為「0」行。
- 頁 碼:頁面底端置中,起始頁碼為阿拉伯數字「1」。
- 排 版:文字應以橫排、水平方向由左至右撰寫;引註格式應符合學術倫理,由評審認定。
封面:
封面僅得註明「隊伍編號」、「方案作品名稱」,文書本文不得出面隊伍所屬校名、院系名、隊員姓名或任何可能暗示隊伍或隊名的字句,但因提示行動方案執行過程而無可避免者,參賽隊伍於繳交時應告知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另行考量。
(4) 各隊依照附件一所載日程表,於收件截止日繳交規定之紙本資料與電子檔資料(隨身碟),紙本資料及隨身碟以掛號方式寄至「104091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00 巷 4 號 5 樓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司
法院 112 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投稿』。未繳交文書資料或電子檔者視為不符合參賽規定,保證金不予退還。於收件截止日後繳交資料,保證金不予退還;但作品仍可參與初審與決賽。
九、 入圍決賽隊伍
入圍決賽隊伍需將方案之四大步驟海報檔列印(輸出),海報尺寸為 84.1 公分×59.4 公分(A1 直式尺寸),依照附件一日程表將海報寄至「104091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100 巷 4 號 5 樓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收」。另外各隊於決選典禮使用之簡報資料:以 PowerPoint 檔為主,另備一份 PDF 檔,於決賽之前 5 日(不含競賽日)E-mail 至基金會指定信箱。檔案提供後不接受修改;逾時恕不受理。依照附件一日程表所訂時間出席入圍決賽成果展及決選暨頒獎典禮,於決選現場進行作品說明、展示及詢答,並由評審委員選出得獎名次。
(1) 入圍作品成果展
- 為達拉近民眾與司法的距離,擬於決選暨頒獎典禮前舉行入圍決賽作品成果展。詳細策展流程在入圍決賽名單公布後,由承辦單位以 E-mail 寄發行前通知中說明。
- 成果展地點:剝皮寮歷史街區展場
- 日期:112 年 12 月 2 日(六)
(2) 決選暨頒獎典禮
各隊進行決選報告時間為 20 分鐘,前 12 分鐘由各隊進行方案四大步驟說明
並配合播放該隊繳交 PowerPoint 檔;後 8 分鐘包括:評審提問(不計時),同學先記錄所有評審提問後開始回覆(計時)。參加報告人數由參賽隊伍自行決定。
決賽地點:台大社科院梁國樹國際會議廳(暫定) 日期:112 年 12 月 10 日(日)
十、 罰則
(1) 文書義務之違反
- 未提交文書或逾收件截止日(郵戳為憑)後才繳交
- 參賽隊伍未提交初步報告及電子檔案者,該隊喪失參賽資格與全額保證金。
- 逾收件截止日才提交初步報告及電子檔案者,沒收全額保證金。
- 抄襲、剽竊或非隊員代寫文書內容如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有抄襲、剽竊或由非隊員代寫等情事者,該隊喪失參賽資格與全額保證金。
- 文書未符合規定格式
參賽隊伍所提交之公民行動方案檔案與規定格式不合者,繳交初審資料經承辦單位預先審查,不符合規定者,將不送評審做初審。
【注意事項】參賽隊伍(領隊代表簽署)須切結該作品中所使用之文字、聲音、圖片等來源皆為合法。本活動四大步驟中,引用文章須註明作者及來源出處,所占篇幅需在合理範圍,若超過一定比例(占作品篇幅達 3 成或超過 3 成),由評審決議不予評分並通知取消參賽資格,該隊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十一、 評審
主辦單位司法院代表 1~4 位,另聘請相關領域專業教師、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組成評選委員會。
評審人員秉持利益迴避原則,與參賽者之間有直接利益關係者,不得擔任該參賽者之競賽評審。
(1) 競賽方式採初審、決賽之流程進行。初審採書面作品審查,主辦單位得依評審委員專業意見,依報名總組數擇優錄取進入決賽(得依報名隊伍數量進行調整)。
(2) 決賽以現場簡報與展示四大步驟(4 張全開海報)為評選內容。決賽演示結束後,由評審團主席召集評審委員,舉行評審會議,並確認評審結果、審定獎項數額。
(3) 評選內容:
- 作品之重要性:界定問題之說明。
- 作品之論證性:可行政策之研究。
- 作品之可行性:我方政策之提出。
- 作品之影響性:行動方案之擬訂或實施。
- 作品之整體表現:整體評估。
(4) 決賽之評選指標:
- 創意(創新)歷程:作品特色、原創性、獨特性、主題之掌握度。第三、四步驟有創新做法(行動)者,評審可加重計分。(10%)
- 現場簡報:作品展示與說明論述能力。(20%)
- 作品完成度與完整性:問題描述與解決方案的可行性。(20%)
- 作品影響性與發展性:實際操作之可行性、發展潛力和前瞻價值。(20%)
- 整體表現:從對問題之察覺、分析、方案研究、執行、追蹤、因應疫情加入之創新模式等多重環節和評定整體水準。(20%+10%)
(5) 初審意見表
本屆活動將提供入圍決賽作品之評審意見彙總,入圍決賽各隊得參考評審意見加強作品完整性,於決賽上台簡報時呈現。評審依據初審意見表及決賽同學簡報後納入決賽評分依據。
十二、 決賽獎項
(1) 錄取
- 金獎:錄取 1 隊,頒發獎金 80,000 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 銀獎:錄取 1 隊,頒發獎金 40,000 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 銅獎:錄取 1 隊,頒發獎金 20,000 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 入 圍:入圍決賽但未獲得上述獎項之隊伍,每隊頒發 5,000 元整(須完整參賽),未獲獎隊伍學生並可獲得參賽證明乙狀。
(2) 主辦單位得依參加件數及作品水準情形酌予調整入圍件數。
(3) 得獎獎金逾所得稅法規定之免稅額度時,依法代扣稅款。
(4) 學校所在地非大台北地區(北北基)者,主辦單位酌予提供入圍決賽參賽學生交通費:每隊上限 7,500 元。補助以客運、台鐵(不限等級)或高鐵(標準車廂)之全票或學生票為補助範圍(車票日期去程須為為活動開始前一日或當日,回程須為活動結束當日或後一日。不限單一交通方式),須憑票根或交通單據(購票證明)向基金會申請。
(5) 成果展各隊派 2 位同學到場解說作品,交通費補助以客運、台鐵(不限等級)或高鐵(標準車廂)之全票或學生票為補助範圍,不限單一交通方式),須憑票根或交通單據(購票證明)向基金會申請。
十三、 得獎義務及其他
(1) 參賽者需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聯絡資料,並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參賽者提供之資料有不實、錯誤或有缺漏之情事,無法通知入圍和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或寄送逾期(以郵戳為憑),主辦單位則視為放棄比賽資格。
(2) 參加甄選之作品或隨身碟,將不予退還,若有需求請自行備份留存。
(3) 得獎者除上述 (1)資料外,需再提供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以做為獎金代扣所得稅所必須資訊。倘得獎作品有涉智慧財產權等疑義,主辦單位得逕取消相關得獎資格、獎金、獎座或獎狀等權益,參賽者不得異議,並請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 凡獲獎之作品內容,主辦單位得作為國內推動民主法治教育參考資料,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刊登、發行等不另付報酬。
(5) 獲獎隊伍另得配合主辦單位邀請,於翌年之賽務研習會議或相關活動出席分享參賽經驗。
(6) 為推廣「創新行動方案競賽」,得獎者所提供之甄選資料和參加活動紀錄(含影音、照片等),同意無償授權司法院及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辦理相關活動宣傳之用。另獲獎隊伍得提供一篇比賽心得文章,提供基金會刊登,推廣宣導之用。
(7) 為確保得獎之水準,參加者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8) 司法院保有活動更改、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十四、 活動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02)2521-4258 分機 24; email: civic@lre.org.tw
活動時程(最新時程以司法院 Facebook 公告為主)
112 年司法院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日程表
即日起~6 月 15 日(四) | 報名期間 |
6 月 20(二)全天 | 賽務說明暨研習會議:專題演講及分組模擬實作練習 |
6 月 16(五) ~7 月 14 日(四) | 異動參加隊員名單 |
8 月 31 日(四) ~9 月 1 日(五) | 期中工作坊 |
11 月 3 日(五) | 參賽檔案收件截止日期 |
11 月 4 日(一) ~11 月 6 日(三) | 參賽團隊檔案缺漏補繳 |
11 月 23 日(四) | ● 公告入圍名單
● 提供初審評審意見表給入圍決賽隊伍 |
11 月 27 日(一)前 | 入圍決賽各隊寄送四大步驟海報至基金會 |
12 月 2 日(六)全天 | 入圍決賽作品成果展 |
12 月 10 日(日)全天 | 決選暨頒獎典禮 |
12 月 12 日(二) | 公布優勝名單於臉書/IG 粉絲頁 |
本競賽報名截止日 112 年 6 月 15 日(四),依照 google 表單關閉時間,請確認所有資料填寫正確,資料填寫不齊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相關連結:
大專校院法治教育行動方案競賽相關競賽:
- 112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112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 報名期間即日起~6月15日 金獎:頒發獎金80000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銀獎:頒發獎金40000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銅獎:頒發獎金20000元整,獲獎學生每名獎狀乙狀 入圍:入圍決賽但未獲得上述獎項之隊伍,每隊頒發5000元整
- 2020年司法院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公民行動方案競賽2020年司法院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公民行動方案競賽 報名截止日2020年7月10日。 特優 1 隊:獲頒獎金 100,000 元整,另頒發獲獎學生獎狀乙紙。 參加本競賽限國內各大專校院所正式學籍之學生。 鼓勵參賽隊伍理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內涵,從自身周遭發現司法公共議題,分析現況與成因,並依序發展出完整之「公民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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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由司法院主辦之「111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7月8日止 ,本活動相關參賽辦法及活動海報(如附件),活動粉絲專頁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judicial.pc 。
- 【轉知】111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由司法院主辦、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協辦「111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7月8日止,本活動相關參賽辦法及活動海報(如附件),活動粉絲專頁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judicial.pc 。
- 「112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 行動方案競賽」一、由司法院主辦,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承辦「112年大專校院法治教育創新行動方案競賽」,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6月15日止 。本活動參賽辦法及活動報名表請詳以下網址或參閱附件海報電子檔QR-code。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582717914041428&set=a.314396187540270 二、懇請 貴校學務處轉發各系所、課外活動組協助公告之,活動細節亦可洽電詢本會02-25214258或civic@lr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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