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團徵選活動

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團徵選活動

 總獎金: 55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01

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1-060-031(王小姐)

壹、活動宗旨:

1、 為振興客家文化,培植客家傳統戲曲劇團(以下簡稱客家劇團), 客家委員會自民國92年起,每年舉辦「客家傳統戲曲收冬戲」,期透過「傳統戲曲」與「廟會」活動形塑文化意象,作為傳統與現代對話的窗口,一方面達到客家傳統戲曲推廣與教育的目的,一方面培養更寬廣的客家傳統戲曲欣賞人口,再造客家傳統戲曲文化風華。

2、 「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團徵選活動」,將徵選優秀客家劇團參與收冬戲演出,以推廣客家傳統戲曲藝術,鼓勵客家劇團發揮創意,提升客家劇團演出水準。

貳、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叁、協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肆、徵選時間:

民國112年5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場次安排為上午3場、下午3場(得依實際報名情形作調整)。團隊展演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亦不得多於40分鐘,換場時間為20分鐘,表演及換場均不得超過規定時間,徵選順序以抽籤決定。

伍、徵選地點:

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

陸、徵選資格:(須三者兼具)

1、 依法設立登記在案1年以上(民國111年4月31日前登記在案,且依規定換證)之客家劇團。

2、 具實際演出經驗之客家劇團,須具備客語演出能力,且以演出客家戲為常業者。獲選客家劇團須同意配合本次演出活動之攝影及錄音、錄影工作,以作為活動紀錄,並同意授權著作權。

3、 客家劇團演出主要演員及主要文武場人員10名不得跨團,主胡及打鼓樂師不得跨劇種演出。鍵盤樂器不得為伴奏及領奏,只能用於特效處理。

柒、報名收件方式: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參賽客家劇團需自行確定報名資料已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收件地點,超過時間者不予受理。未依規定報名,或經通知補件,但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不予受理。

2、 申請文件:報名表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hakka.gov.tw)下載。

(一)報名文件一式10份,並存成光碟一份,內容包括:

1、演出客家劇團徵選報名表(附表1)。

2、團員基本資料(附表2):各團擔任演出之主要演員及文武場人員(至少10名),均不得跨團演出,違者取消入選及補助資格;各參選客家劇團應於報名表詳列所有演出人員及設計製作群身分資料,並清楚註記主要演員及文武場人員資料。

3、演出攝、錄影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表3)。

4、企劃書:以中文,由左至右橫式繕打,A4紙張(必要時得摺疊成A4尺寸),裝訂線在左側,並加編頁碼;總頁數以不超過30頁為原則。內容至少應包括:

(1)劇情簡介及表演特色。

(2)演出劇碼分場大綱。

(3)參演劇目之劇照至少5張。

(4)檢附公開演出經驗之證明文件或資料(剪報資料、海報、節目單或照片等,僅附照片者請註明該照片之演出日期、地點、劇目等資料)。

(5)劇團立案證書影本(逾期未換證者,不予受理)。

(二)其他附件資料:(請存於光碟或隨身碟)

1、檢附參演作品1份(需註明影片優先播放的段落)。

2、檢附參演劇目之劇照至少5張(照片需提供TIFF或JPEG檔,大小至少1MB以上)。

3、歷年參加收冬戲活動成果或紀錄電子檔。

(三)注意事項:

1、上述申請書及報名文件資料內容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參選客家劇團提供之各項文件資料,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3、 收件方式:

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承辦單位「創義行銷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一段8號11樓之25,資料封面請註明「劇團名稱」及「報名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團徵選活動」。洽詢專線:0931-060-031,王小姐。

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後,於民國112年5月10日(星期三)前完成資格書面審查。

玖、評審作業:

1、 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5-7人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事宜,評審小組召集人由評審委員相互推選產生。

2、 評分項目及百分比:

(一) 唱唸(包含唱工、音準等事項)。[20%]

(二) 客語表現(含客語發音及客語內涵等)。[20%]

(三) 演技、身段。[20%]

(四) 劇情安排(包含客家元素及客家文化呈現等)。[20%]

(五) 文武場之表現。[20%]

3、 扣分規定:

每團表演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亦不得多於40分鐘,表演時間不足或超過者,每1分鐘扣總分1分(未滿1分鐘者以1分鐘計)。

4、 若有爭議或未盡事宜,依評審小組決議處理之。

拾、獎項及獎金:

1、 原則上取前3名及佳作3名

第1名: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計1名,並補助3場收冬戲演出。

第2名: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計1名,並補助2場收冬戲演出。

第3名: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計1名,並補助2場收冬戲演出。

佳作:獎牌1面及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計3名,並補助1場收冬戲演出。

2、 客家語言藝術獎:獎牌1面及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計1名。

3、 參加獎:為鼓勵客家劇團參加,參與本次徵選活動之團隊,未獲團體獎項之客家劇團,每團可獲得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

4、 前三名錄取名額得予從缺。從缺或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獎若干名。

拾壹、頒獎時間及地點:

徵選活動結束後,於成績統計完成後,假同地點辦理頒獎。

拾貳、注意事項:

1、 參選客家劇團如獲選,將取得參與收冬戲演出資格,並須以參選劇目演出今年度收冬戲。

2、 為參加「112年客家傳統戲曲劇團徵選活動」及推廣業務需要,參選團隊應同意提供本會使用相關人員之個資 (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電話、手機、地址、email、劇團簡介及照片等),上述資料本會將採取安全妥適之保護措施與銷毀程序,非經同意或法律規定外,不得揭露於第三者(本會委託承辦廠商除外)或散布。另,徵選過程主辦單位將全程攝、錄影,參選團隊應同意主辦單位攝、錄影及拍照表演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第三人於非營利推廣及比賽記錄之使用。

3、 主辦單位提供徵選地點之場地基本設備,包含小蜜蜂、基礎燈光、音響及字幕投影設備,參選團隊須自備字幕內容及投影機操作人員、舞台監督、協助之音控師各1人,舞臺規格於活動前通知參加之客家劇團。

4、 演出前1小時請各演出人員需攜帶身分證件,至報到處供主辦單位檢錄身分。

5、 入選客家劇團須配合參加本活動之各項說明會、記者會、開(閉)幕活動、頒獎典禮、檢討會及周邊相關活動。參與記者會活動者,須為劇團之團長、編導、製作人或演出要角。

6、 各入選客家劇團須接受主辦單位與本活動承辦單位安排收冬戲活動演出場次及協商演出日期,並須與承辦單位確定相關事宜。經協調後,如該客家劇團未能依主辦單位檔期或地點安排,則由入選客家劇團依序遞補。

7、 如有政策性加演規劃,將視加演場次,依各客家劇團徵選之序位,依序邀請,如序位較前之客家劇團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檔期或地點安排,則由入選客家劇團依序遞補。

8、 比賽劇目以傳統戲曲為主(亦可進行新編),除應具教育性及文化性外,並以雅俗共賞,且富客家意象者為佳。

9、 凡入選之企劃所列名單如有任何變動,需徵得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主辦、承辦單位得依各演出客家劇團進度表及劇本內容,瞭解入選客家劇團製作進度及演出品質。

拾叁、相關表件:

1、 演出客家劇團徵選報名表(附表1)。

2、 團員基本資料(附表2)。

3、 演出攝、錄影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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