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寒假青少年「法網『揮揮』、『書』而不漏」書法比賽

112年寒假青少年「法網『揮揮』、『書』而不漏」書法比賽

 總獎金: 34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2-12-05 ~ 2023-01-19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主辦單位電話: 03-347-2007(簡先生)

一、目 的:

為提升本市民眾及學生族群重視反毒品、反詐騙、反賭博、反性剝削等觀念,並發掘具創意、貼近生活的宣導標語,促進警民交流,特舉辦此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協辦單位:

泮山書會。

三、參賽對象:

歡迎設籍桃園市喜愛書法藝術之國、高中生(包括五專及高中職等未滿18歲青少年)報名參加。

四、活動期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開始收件 111年12月5日(一) 以郵寄、親送皆可
截止收件 112年1月19日(四) 截止收件: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當日18時前送達
初賽評審 112年1月31日(二) 不對外開放
初賽結果 112年2月1日(三)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公告獲選參加複賽青少年
複賽及
頒獎典禮

112年2月4日(六)
08:00-12:00

地點: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大樓8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

五、比賽組別:

(一)高中組(包括高職及五專等未滿18歲青少年)。

(二)國中組。

六、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檢附學生證影本、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參賽資格之文件,併同參賽作品,於收件期限內寄至指定收件地址。

(二)簡章索取:桃警少年隊112年書法比賽簡章.pdf或 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下載。

(三)收件日期:111年12月5日(一)起至112年1月19日(四)18:00止。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截止當日18時前送達主辦單位為限。

(四)收件資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法網“揮揮”、“書”而不漏」書法比賽活動小組(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7樓)。

七、初賽及獎項:

(一)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限參加一組,以一件作品參賽為限。

(二)作品規格:

1、直式書寫,字體不拘,可鈐印,無須裱褙,翻面後右下角浮貼報名表。

2、國中組:字數必須滿28字,採用四開宣紙(有無格子不限)。

3、高中組:字數必須滿56字,採用對開宣紙(有無格子不限)。

4、各組參賽作品書寫內容,可參照唐宋詩詞,或不違反善良風俗之字句。

(三)獎項內容:通過初賽之國高中生,於複賽現場獲贈價值新臺幣300元禮券(複賽未到者,不再另行補發)。

八、複賽及獎項:

(一)由主辦單位將初賽評審結果公告於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並個別通知獲選青少年於複賽時、地參加複賽,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二)複賽由主辦單位於現場提供預防犯罪宣導標語為書寫內容,採現場揮毫方式進行(筆墨硯台由參賽者自行準備),自行擇優1張供評審老師審閱,相關規則如下:

1、國中組:提供比賽用紙2張(28格四開宣紙)及28字預防犯罪宣導標語共5則,自行挑選1則書寫。

2、高中組:提供比賽用紙2張(對開白宣,不可劃線格)及56字預防犯罪宣導標語共5則,自行挑選1則書寫。

3、不可使用參考資料或字帖,落款不可描寫。

4、以上如有違反規定,作品將不予評分。

(三)獎項: 單位:新臺幣面額/統一超商禮券

獎項 \ 組別 國中組 高中組
第一名(各組1名) 5,000、獎盃、獎狀 5,000、獎盃、獎狀
第二名(各組2名) 3,000、獎盃、獎狀 3,000、獎盃、獎狀
第三名(各組3名) 2,000、獎盃、獎狀 2,000、獎盃、獎狀
佳作(國中組10名、高中組5名) 獎狀、鋼珠筆 獎狀、鋼珠筆

註: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九、作品展覽:

各組前3名及佳作得獎者,其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展出:

(一)時間:112年2月5日(日)9至17時。

(二)地點: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大樓8樓大禮堂(同複賽現場)。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需翔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連同作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

(二)獎金須攜帶身分證件親自(或出具切結書代理)於頒獎典禮中領取,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否則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予寄發。

(三)參賽作品係指本次書法比賽之初、複賽作品,參加者報名參賽後,作者同意無償將其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主辦單位,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以改作、編輯、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等方式使用。

(四)參賽作品領回方式: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五)作品有抄襲、代為題字、冒名頂替、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如經查明確有上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六)如有爭議,主辦單位得邀集評審委員或專家學者重新審查認定之。

(七)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八)複賽現場之水桶僅提供參賽青少年傾倒墨汁使用,不另行提供洗筆水桶,亦不得於現場廁所洗手台或茶水間流理台清洗。

(九)本簡章及相關訊息均登載於本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網站連結: https://reurl.cc/j7GrjL,洽詢電話:(03)347-2007簡先生。

(十)凡參賽者完成報名即視同接受本簡章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簡章內容如有疑義,亦由主辦單位做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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