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桃原.溪遊記」桃園市原語宙音樂節暨館舍寫生比賽

112年度「桃原.溪遊記」桃園市原語宙音樂節暨館舍寫生比賽

 總獎金: 285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3-05-02 ~ 2023-06-03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主辦單位Email:tcicc2004@gmail.com

壹、目的

透過原語宙音樂節暨館舍寫生比賽活動,紀念過去與現在各族群為台灣社會所做的努力與貢獻,藉由親子共學之寫生比賽,鼓勵莘莘學子從事水彩及文化藝術創作,提升心靈美學,將族群文化之美深入在民眾心中。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三、 協辦單位:

桃園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四、 執行單位:

思源傳播有限公司

參、實施期程

一、 報名期間:2023/05/02(二)至2023/06/30(五)止

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制,報名成功者於活動當日完成現場寫生且繳交作品,即贈精美紀念品乙份。

三、 報名連結: 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166645060930ab77

四、 錄取公告時間:2023/07/05(三)14:00

五、 比賽時間:2023/08/19(六)12:00-16:30

六、 報到時間及地點:2023/08/19(六)12:00-13:00領取專用圖畫紙,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活動服務台。

七、 成績公告:2023/08/19(六)17:30

肆、參賽資格:

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等在學學生,並優先錄取本市原住民籍學生。

伍、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低年級(1年級至3年級):共一組,預計錄取50人。

二、國小組高年級(4年級至6年級):共一組,預計錄取50人。

三、國中組(1年級至3年級):共一組,預計錄取50人。

四、高中組(1年級至3年級):共一組,預計錄取50人。

陸、參賽規則:

一、 比賽說明:

現場提供專用圖畫紙(非主辦單位提供之比賽用紙,不予評審),背後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使用其他格式紙張作畫,違者不予評分,參賽學生須自備畫具,繪畫創作不限媒材,例如粉彩筆、水彩、彩色筆、粉蠟筆或版畫、貼畫等。

二、 寫生地點:

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不含危險區域)

三、活動比賽時間:

2023/08/19(六)12:00-16:30

四、收件截止時間:

2023/08/19(六)16:30

柒、表現主題:

「桃原.溪遊記」

以原住民文化活動、生態景觀及建築等具文化意涵之人、事、地、物相關為主軸,並從「大溪」視角出發,表現出個人對桃原、原住民族及大溪區之人文關懷及文化意涵之情感。

捌、評審方式及獎項

一、評分標準:

作品之整體性30%、技法25%、創意20%、構圖15%、創作理念10%

二、得獎公布及領獎:

1. 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相關專家現場進行評審

2. 評審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後,預定於2023/08/19(六)17:30頒發獎金,獎狀將於比賽結束後以郵寄方式寄予得獎者。

3. 獎勵:

a. 國小組低年級:第 1 名獎金 2,000 元、第 2 名獎金 1,500 元、第3 名獎金 1,000 元。

b. 國小組高年級:第 1 名獎金 2,000 元、第 2 名獎金 1,500 元、第3 名獎金 1,000 元。

c. 國中組:第 1 名獎金 3,000 元、第 2 名獎金 2,500 元、第 3 名獎金 2,000 元。

d. 高中組:第 1 名獎金 5,000 元、第 2 名獎金 4,000 元、第 3 名獎金 3,000 元。

玖、比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於現場之創作品,嚴禁抄襲、仿冒、頂替或由他人代筆,若經工作人員或第三人提出檢舉屬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及獎品,名次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損害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2.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3. 參賽者及陪同眷屬請注意自身安全,且顧慮到兒童安全,未滿12歲參賽者需至少一位以上大人照顧小孩,進行寫生活動並協助維持場地整潔。

4. 活動若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得取消或順延,相關消息將於「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臉書專頁上公布,或簡訊通知(報名時須有留行動電話號碼者)

5. 請自備雨具、板凳等作畫用具用品

6.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 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突發狀況更改活動內容、提前截止及取消活動

8. 活動內容或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佈,本比賽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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