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桃園市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

112年桃園市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

 總獎金: 110000

最高獎金: 36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22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32-6181分機2346

主辦單位Email:tax_ser212@mail.tycg.gov.tw

112年桃園市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美術創作競賽 主題內容說明

社會組指定主題內容說明(以下主題三選一)

【主題一】雲端發票及兌獎管道新措施類

1.統一發票兌獎 App 功能及優點

(1)儲存雲端發票:App 直接呈現載具條碼,消費時透過 App 載具索取雲端發票,發票自動存入 App 的「發票存摺」中,何時、何地消費,花了多少錢,一目了然,手動輸入或掃描紙本發票,也會存到發票存摺中。

(2)捐贈:想隨手做愛心時,可以到捐贈專區,捐贈專區會呈現可捐贈的發票,捐贈碼設定可選擇想要捐贈的社福團體。

(3)對獎:開獎時間到了!我要領獎功能會呈現中獎的發票資料,手動掃描中獎的紙本發票也會彙整到我要領獎的介面喔!

(4)領獎:想要快速領獎時,可以設定獎金匯款帳戶,享有 24 小時免出門的線上兌領獎服務,非常便利。

(5)載具歸戶:統一發票兌獎 App 有載具歸戶功能,透過 App 可以輕鬆將各式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集中管理各種載具所儲存的雲端發票。

2.善用手機內建小工具,條碼直接顯示更便利

下載財政部的「統一發票兌獎 App」登入後,可以善用手機裡的「小工具」功能,將手機條碼直接顯示在手機桌面上,如此一來,消費結帳時,只要點開螢幕,就能快速出示手機條碼給店員掃描,不用再開 App,少了一個步驟,存發票更輕鬆。

3.統一發票兌獎管道新措施,領獎管道任你選

◆實體通路:

(1)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全部獎項)

(2)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二獎(含)以下及雲端發票專屬千、百元獎)

(3)四大超商、全聯、美廉社(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

◆網路通路:統一發票兌獎 App(雲端發票全部獎項及電子發票證明聯五、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

◆郵局不再提供兌獎服務喔~

4.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

行動支付消費結合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消費快速又便利。

5.雲端發票好處多

(1)設定載具歸戶,發票集中管理:
儲存雲端發票之工具稱為載具,載具種類很多(如:信用卡、悠遊卡、i cash、一卡通、會員卡、手機條碼等),最常用的共通性載具就是手機條碼,將各項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雲端發票就可集中管理。

(2)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好處:
減紙環保愛地球、保存消費紀錄、系統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自動匯入及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好處。

(3)雲端發票專屬獎:
雲端發票除一般獎項外,還能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對獎資格,每期包含 100 萬元獎 30 組,2,000 元獎 1 萬 6 千組,800 元獎10 萬組,500 元獎 215 萬組,總獎金高達 12.17 億元,中獎機會多 1 次!

6.雲端發票多元捐贈

(1)消費前指定捐:至整合服務平台就所持的載具,個別設定受捐贈機關或團體。持該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時,即自動捐贈。

(2)消費中捐贈碼:出示於「統一發票兌獎」App 設定的捐贈碼,供營業人掃描。

(3)消費後隨意捐:持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後,可使用「統一發票兌獎」 App 上勾選發票進行捐贈。

【主題二】便民服務措施類

1.多元化繳稅管道

(1)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2)約定轉帳

(3)自動櫃員機轉帳

(4)信用卡

(5)便利商店(每筆金額以新臺幣 3 萬元為限)

(6)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7)晶片金融卡

(8)臨櫃刷卡

(9)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認證登入後,即可查繳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10)行動支付繳稅

(11)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更多繳稅方式詳情,請參考本局網站/便民服務/各項繳稅方式說明

2.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1)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申請人利用憑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線上申辦所需之電子稅務文件,在家可申辦,1小時即可回原網站下載申辦之電子文件。

(2)可申辦個人所得資料、財產資料、繳納證明、繳款書、課稅明細表等電子稅務文件。

3.減紙愛地球 申請電子稅單或電子繳納證明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申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之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此項服務為長期服務,申請後,每年均會收到申請之電子文件喔!

【主題三】重要稅制類

1.地方稅三大稅開徵訊息(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

◆使用牌照稅 4 月開徵:汽車(自用、營業用上期)、機車(151cc 以上)

◆使用牌照稅 10 月開徵:汽車(營業用下期)

◆房屋稅 5 月開徵

◆地價稅 11 月開徵

(逾期繳稅,每逾 3 日按滯納稅額加徵 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 10%)

◎備註:地方稅三大稅開徵訊息,可選擇三種稅目皆繪製或自行選擇稅目繪製。

2.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1)立法目的:保障賦稅人權及伸張租稅正義

(2)實施重點:

A.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

B.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C.公平合理課稅

D.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

E.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3)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怎麼找?

可至各稅務機關網站搜尋納保官

(4)可以申請納保官提供之專業協助如下:

A.稅捐爭議需要溝通協調

B.申訴陳情

C.尋求行政救濟之必要諮詢與協助

(5)納保法•保護您,您不可不知

A.調查過程可錄影錄音

B.接受調查得偕同代理人、輔佐人到場

C.設置納保官協助處理稅捐爭議

D.設置稅務專業法庭及簡化救濟程序

◎本局網站設有納保法專區可供參閱

3.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9 月 22 日前申請

(1)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與一般用地稅率 10‰,差很大。

(2)9 月 22 日前向土地所在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審核通過,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年開始適用。

(3)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的條件:

A.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B.沒有出租或營業

C.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D.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約 90.75 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 700 平方公尺(約 211.75 坪)為限

E.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 1 處(滿18 歲子女即可作為第 2 處設籍人)

◎觀念說明—什麼是地價稅?

持有土地(地主)應繳納地價稅,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土地屬農業用地且作農業使用者,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開徵期間: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4.房屋稅-自住房屋稅率 1.2%最優惠,全國合計 3 戶以內

(1)申請條件:

A.無出租

B.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C.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內(滿 18 歲子女可單獨計算戶數)

◆重新擇定為自住房屋者,請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基本觀念—什麼是房屋稅?

持有房屋(屋主)應繳納房屋稅,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

開徵期間: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5.使用牌照稅-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1)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汽缸排氣量以 2,400cc 為限,超過部分需課徵差額稅款。

(2)身心障礙者本人的車輛:免申請、主動審核、會通知。

(3)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駛執照)的配偶或同戶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需主動提出申請。

◎基本觀念—什麼是使用牌照稅?

持有車輛(車主)應繳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是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分小客車、大客車、貨車、機車,以汽缸總排氣量(cc數)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分別訂定稅額加以課徵。

開徵期間:

汽車(自用)、機車﹙151cc 以上﹚: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汽車(營業用):上期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下期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6.桃園市愛心房東租稅優惠

(1)什麼是愛心房東?

「公益出租人」也就是愛心房東,只要房東們將房屋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租客,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三大優惠。

(2)公益出租人享有的租稅優惠:

A.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2‰。

B.房屋稅:適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 1.2%。

C.所得稅:每年 5 月申報所得稅時,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 萬 5,000 元之免稅優惠。

7.土地增值稅

(1)2 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退稅

A.就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B.申請條件:

a.土地出售後 2 年內重購或先購買土地 2 年內再出售土地。

b.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餘額者。

c.原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屬同一人。

d.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且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e.重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約 90.75 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約 211.75 坪)部分,出售土地則不受上開面積之限制。

f.出售土地於出售前 1 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行為。

g.如為先購後售案件,應於重購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為適用範圍。

(2)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A.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一人享有一生一次優惠稅率(10%),如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需符合一生一屋之條件,才能適用優惠稅率(10%)。

B.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優惠稅率條件:

一生一次 一生一次 一生一屋
a.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之住宅用地。b.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c.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約 90.75 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約 211.75 坪)部分。

d.一人一生享用 1 次為限。

e.自用住宅建築完成 1 年內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 10%。

a.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150 平方公尺(約 45.375 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50 平方公尺(約 105.875 坪)部分。b.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滿 18 歲以上子女不在此限)。

c.出售前持有該土地 6 年以上。

e.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 6 年。(滿 18 歲以上子女不計入)

f.出售前 5 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提醒:自112年1月1日起,民 法 成 年 年 齡 下 修 為 18 歲,應特別注意未成年子女相關條件之適用。

8.契稅-買新市鎮內之建築物可免徵或減徵

(1)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興建完成後,於核發使用執照當日起 5 年

內,第 1 次買賣移轉。

(2)減徵稅額:

A.第 1 年免徵。

B.第 2 年減徵 80%。

C.第 3 年減徵 60%。

D.第 4 年減徵 40%。

E.第 5 年減徵 20%。

9.印花稅-書立以下憑證,記得貼用印花稅票

(1)銀錢收據:按金額 4‰計貼(押標金按 1‰計貼)。

(2)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新臺幣 12 元。

(3)承攬契據:按金額 1‰計貼。

(4)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按金額 1‰計貼。

◎觀念說明—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的種類繁多,並不是各種憑證都需貼用印花稅票,僅印花稅法規定的應稅憑證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繳納方式除逐件貼用印花稅票外,也可以使用大額印花稅繳款書逐件繳納或按期彙總繳納。

10.娛樂稅-酒吧、餐館、撞球場等設置電子飛鏢機,別忘了辦理娛樂稅設立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

電子飛鏢機、夾娃娃機、搖搖馬、籃球機、VR 虛擬實境,應於開業前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外,如有漏稅額者,尚須按應納稅額處 5 至 10 倍罰鍰,兩者擇一從重處罰。

◎觀念說明—什麼是娛樂稅?

娛樂稅是就特定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屬特種銷售稅。

娛樂稅與其他各稅最大的不同在於納稅義務人是出價娛樂的人,但是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的業者或舉辦人代徵。

★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局網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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