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112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書法類比賽須知
一、受理報名時間:
請於112年3月23日(四)至3月31日(五)止,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截止,逾時恕不受理(繳交附件2報名表,無需繳交作品,採現場揮毫比賽) 。
二、比賽資訊:
(一)比賽時間:112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
(二)比賽地點: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
(三)比賽內容:國中組、高中組現場比賽以28個字為內容,並只提供宣紙乙紙,現場抽籤決定。
(四)請於112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9時之間至澎湖生活博物館辦理報到,請攜帶貼有照片之「公發證件」,如:身分證、學生證、健保卡等辦理報到手續,如未攜帶前述證件或逾時者,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並視為棄權。
(五)時間為90分鐘,個人筆墨、硯、墊布等書法工具自備,且不可帶有
墨跡之參考資料,款識落款自行決定並須自行攜帶用印。
三、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進入場館請全程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等管制措施,如有發燒者請勿入館。
四、本審查方式由本局聘任縣內外相關專家學者評比,並遵守迴避原則。
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相關競賽:
- 112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112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送件日期:112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止,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 獎勵為各組第1名獎金3000元、第2名獎金2000元、第3名獎金1000元、佳作獎金700元,佳作以上者,各獲頒獎狀乙紙。 參加資格:凡設籍本縣就讀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 111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111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徵收日期:111年3月30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五)。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及應用美術等五大類,徵選類別如下:一、水墨:內徑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 各組第1名獎金3000元。
- 110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110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送件日期110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止。 參加資格凡設籍本縣就讀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及應用美術等五大類。 比賽分組:國中組、高中組。 現場繳件: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並請註明:新秀獎參選作品。
- 澎湖縣108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徵選澎湖縣108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徵選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及應用美術等五大類,凡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送件日期自108年3月27日(三)至29日(五)止。各類作品類型送件每人以1件為限;繳件地點於本局展演藝術科或文馨畫廊,若於本縣離島地區或設籍本縣且居住外縣市者,可郵寄送件(郵戳為憑)繳交。
延伸閱讀:
- 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於3月23日開始徵選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為厚植本縣美術素養,提高本縣美術創作水準,歡迎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內國中、高中學生踴躍參加澎湖縣112年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平面設計及立體設計等六大類,徵選類別說明如下: 一、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以35×70公分,高中組70×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2年4月8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並請詳閱書法類比賽須知。 三、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 四、攝影:12×18吋,黑白、彩色不拘。 五、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 六、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 澎湖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徵選主辦︰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活動網址 http://www.phhcc.gov.tw/ 簡介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平面設計及立體設計等六大類,徵選類別說明如下:一、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二、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2年4月8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並請詳閱書法類比賽須知。三、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四、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五、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六、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送件日期自112年3月23日(四)至3月31日(五)止。各類作品類型送件每人以1件為限;繳件地點於本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若於本縣離島地區或設籍本縣且居住外縣市者,可郵寄送件(郵戳為憑)繳交。
- 澎湖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徵選競賽類別 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平面設計及立體設計等六大類,徵選類別說明如下: 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以 35x70 公分,高中組 70x136 公分為準, 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 112 年 4 月 8 日(六)上午 8 時 30 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 4 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比賽須 知詳附件 1。 西畫:油畫以 20 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 攝影:12x18 吋,黑白、彩色不拘。 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 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https://www.phhcc.gov.tw/home.jsp?id=57&act=view&dataserno=202302020001&mserno=201303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