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二次全國少年軟式網球排名賽

112年第二次全國少年軟式網球排名賽

 總獎金: 9200

最高獎金: 1200

報名時間: 2023-03-11 ~ 2023-03-17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7-715-2528

主辦單位Email:info@softtennis.org.tw

一、宗 旨:

厚植軟式網球基層實力,儲備青少年軟式網球資優選手。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立體育場。

五、承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軟式網球委員會、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六、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星期五)至4月9日(星期日),共3日。

七、比賽地點:

苗栗縣立網球場。

八、比賽項目:

(一)U10、11、12歲級男女雙打賽。

(二)U11、12歲級男女單打賽。

九、比賽分級:

(一)U10歲級:2012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U11歲級: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U12歲級:201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十、比賽制度:視報名組數決定賽制。

十一、比賽用球:

德化軟式網球。

十二、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規則。

十三、報名方式:

(一) 報名程序:

1.自112年3月11日(星期六)起至3月17日(星期五)截止。

2.本競賽採網路報名方式,競賽規程及相關表格一併於本會官方網站( http://www.softtennis.org.tw)提供網路報名及文件下載。

3.網路報名網址【 http://game.softtennis.org.tw/ST1120407/】,報名流程:【上網註冊】→【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請附上匯款單(影本)】→【列印報名表(機關用印)】→【報名資料PDF電子檔上傳】→【完成報名等待審查結果】(3/15-17請自行上網查閱審查結果,審查未通不列入籤表,不另行通知),未依期限內傳送報名資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4.兩校(單位)合報雙打者,由其中一所學校報名即可 (需註記另一所學校)

5.報名資料審查完畢後,在報名網站上公告【各競賽類組參賽選手名單】供報名單位核對並限期受理校正,逾期未提校正者視同無誤,爾後不再受理修正。

(二)免報名費:請踴躍審慎報名並如實出賽,事涉選手競賽公平原則敬請配合。已列入籤表而未能如期出賽選手須至協會網站【關於軟網】下載【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參賽選手請假單】,並依規定填寫與核章辦理請假手續。

(三)此賽事為個人賽事得跨校同組,惟不得跨性別組隊參賽。

(四)每單位報名教練至多2名。

(五)本文件列有個人資料僅限本活動使用,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辦理。

十四、抽籤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2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

(二)地點: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三)由協會理事長或競賽主委主持抽籤。

(四)請各單位派代表參加,逾時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獎  勵:

(一)各級各組依參賽組數錄取:

三組取一名,四~五組取二名,六組~八組取三名,九~十二組取四名,十三~二十組取六名,二十一組以上取八名。

(二)獎金:

如下表

名次 項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六名 第七~八名
獎金

(每組)

雙打 1200 1000 800 600 500 400
單打 1000 800 600 400 300 200

(三)積分:

如下表

名次 項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七、八名
積分

(每人)

雙打 10 7 6 5 4 3 2
單打 10 7 6 5 4 3 2

1.112年第一次(即自由盃)、第二次全國少年軟式網球排名賽積分換算如上表

2.112年第三次全國少年軟式網球排名賽積分按上表分數之1.5倍換算

(四)得獎選手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五)年度總排名(第三次後結算)前六名選手頒發相關專項體育用品。

十六、申訴:

(一)比賽中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若裁判的判決與競賽規則的解釋或適用性被認為錯誤時,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由教練提具書面申訴書送大會裁判長提出申訴。

(二)合法之申訴,依比賽規則43條辦理,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裁定結果不得再提出申訴。

十七、比賽細則:

(一)參賽選手均需攜帶可認定資格之證件之正本(如身分證、學生證或貼相片之在學證明書)以備查驗,影印本不以採證。

(二)U10-12單、雙打可以參加不同歲級,限每人只可以參加一個歲級,可越級報名,不可降級報名。

  • 1.U12單雙打設前八種子,以112自由盃U12前八名為種子(必需原搭檔)
  • 2.U11單雙打設前八種子,以112自由盃U11前八名為種子(必需原搭檔)
  • 3.U10雙打設前八種子,以112自由盃U10前八名為種子(必需原搭檔)

(三)比賽第一天8點於賽場舉行技術會議,說明賽事相關注意事項。

(四)參賽選手比賽服裝(上衣)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上場比賽。

(五)所有參加比賽選手不得使用禁藥,若查驗到取消名次及資格。另如受本會、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主辦單位)及其他權管單位所為之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間不得參與選拔、比賽等任何活動。

十八、本賽事投保公共意外險,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有關公共意外險額度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十九、為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7)726-6847

投訴信箱:E-mail: info@softtennis.org.tw

二十、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1、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2、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賽內期〔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 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3、本次賽事TUE 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7日(已於本會官網112年度行事曆通案公告各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賽事開賽前31日)。

4、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athlete/)

(4) 採樣流程(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5) 其他藥管規定(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後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佈之。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經112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號函備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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