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四十五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112年第四十五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3-03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7-352-8976

主辦單位Email:tpe.mpb@msa.hinet.net

一、 依據:

教育部112年2月16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20005889號函核定辦理。

二、 宗旨:

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推展現代五項運動,提升選手技 術水平。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五、 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楠梓高中。

六、 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委員會。

七、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19日(星期五、六、日)三天。

八、 比賽地點:

高雄市楠梓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訓練中心。

九、 參加資格與分組:

1.公開男子組/女子組:年齡不限。

2.高中男子組/女子組:高中、高職在學學生。

3.國中男子組/女子組:在學國中生。

4.國小男子組/女子組(A項): 在學國小生。

5.國小男子組/女子組(B項): 在學國小生。

備註:

1. 國小組A項為(游泳、擊劍、跑步射擊)

2. 國小組B項為(游泳、跑步射擊)

3. 選手不可重複報名。

十、 比賽項目:

1. 公開男、女組:游泳(自由式200公尺)、擊劍(銳劍)、馬術(障礙超越)、 跑步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 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共跑步30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2. 高中男、女組:游泳(自由式200公尺)、擊劍(銳劍)、跑步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 擊-跑步600公尺。共跑步30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3. 國中男、女組:游泳(自由式200公尺)、擊劍(銳劍)、跑步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 共跑步24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4. 國小男子組/女子組(A項):游泳(自由式100公尺)、擊劍(銳劍)、跑步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共跑步1800 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5. 國小男子組/女子組(B項): 游泳(自由式100公尺)、跑步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射擊-跑步600公尺。共跑步18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十一、 比賽規則:

依據國際現代五項之最新運動規則。

十二、 報名手續:

1.日期:即日起至112年03月03日止。

2.報名費:每人500元整。

3.各隊須於報名表中註明團體4名選手,開賽前30分鐘可至紀錄組更改團體名單, 但須為各單位報名表中選手,超過時間不予變更名單。

4.未滿15歲報名表上需填寫戶籍地址、監護人姓名、監護人西元出生年月日、監護 人身份證字號、監護人行動電話。

5.游泳賽程需搭乘巴士或自行前往,需搭乘巴士者請於報名表中登記。為避免浪費資 源,登記搭乘而未搭乘者~酌收車資每人150元。

※ 巴士僅供選手及教練登記搭乘。

6.報名手續請填寫線上報名表。

7.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費用支出後30天內退還餘款。

十三、錦標與獎勵:

1.個人錦標:依本規程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2.團體錦標:依本規程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四人一隊,以4人團體優先計算團體成績, 而後三人團體。

【備註:各單位/學校如有2隊以上(含2隊)於前三名,僅錄取一隊最佳成績之隊 伍,另一名次需轉讓給成績次優隊伍】

十四、本次比賽

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頒訂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 法所訂甄試資格之運動錦標賽,凡參加本比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將具有運動 績優生甄試資格:

(一) 參賽隊(人)數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二) 參賽隊(人)數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三) 參賽隊(人)數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四)參賽隊(人)數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五) 參賽隊(人)數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六) 參賽隊(人)數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七) 參賽隊(人)數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八) 參賽隊(人)數二個或三個:最優級組第一名。

◎ 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issport.camel.ntupes.edu.tw)歷年簡章。

◎ 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現代 五項』列為競賽種類(或項目)時,本比賽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 甄試資格。

◎ 實際參賽隊(人)數1個者不辦理該組比賽,或實際參賽隊(人)數1個者不具申請甄試資格。

◎ 本比賽高中組及國中組競賽項目將列入優良學生甄試條件。

十五、 申訴:

(一)有關選手資格、賽程安排等非技術性或競賽規則問題事項,應於比賽前提出,開賽後概不受理。

(二)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有疑義時,應由在場教練席之領隊或教練該場雙方選手及執法裁判尚未離場前向審判委員提出抗議書,事後不予受理。

(三)凡提出申訴者,須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四)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終決。比賽成績如有異議,可在公佈後三十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提出並繳納申訴費伍仟元,經審判委員判決後不得再申訴。

(五)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07-3528976 /Email: tpe.mpb@msa.hinet.net,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十六、 懲戒:

凡參賽選手違反競賽規則者,依該規則處理。

十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第6條規定辦理投保300萬元以 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十八、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 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2.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03月10日。

(二)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十九、 一般注意事項:

1.各參加隊伍、單位或個人應依疾管署、教育部等發布之新冠肺炎疫情作業規定 辦理。

2.賽事期間雷射槍枝使用辦法請參閱附件。

3.本規程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4.連絡電話:(07)352-8976 FAX:(07)352-7309

二十、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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