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北市政府「青春專案.少年嚴選」創意四格漫畫比賽

112年臺北市政府「青春專案.少年嚴選」創意四格漫畫比賽

 總獎金: 61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7-07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59-9996(李景荃警務員)、02-2725-6444(李文教官)

主辦單位Email:taipei.teenager2023@gmail.comakira@gov.taipei

一、 活動目的:

透過文字語言及具想像力之「創意四格漫畫」表現,啟發青少年關注犯罪相關議題,進而強化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提升青少年預防犯罪觀念。

二、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收件日期:

(一)即日起至112年7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郵寄至110022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9樓「『青春專案少年嚴選』創意四格漫畫比賽小組」。

四、 比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

就讀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之高中(職)、國中在學學生。如冒用、偽造身分或不符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二)競賽組別

高中(職)組及國中組,每人以送1件作品參賽為限,若發現即喪失資格。

(三)競賽主題

就「反毒」、「識詐」、「防制網路賭博」、「避免兒少遭色情行業利用或私密影像遭拍攝及散布」擇一為主題,且題目、文字內容須切含主題,相關參考內容,請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官方網站或「 Taipei 少年警察隊」Facebook粉絲專頁。

(四)作品規格

1.作品以8開圖畫紙(273 X 390mm),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呈現四格漫畫格式(如下圖例所示)。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可接受電腦繪圖),作品一律繪於畫紙上,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並依四格圖序(第1格圖、第2格圖…)單幅四格繪圖,黑白、彩色不拘。

3.其他:

(1)不套用卡通人物(避免著作權爭議)。

(2)正本以原稿繳交,不可複印原稿繳交。

(五)報名資料

1.作品(手稿)。

2.報名表(附件1)。

3.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附件2)。

4.切結書(附件3)。

五、 評審標準與作業:

由主辦單位依高中(職)組及國中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分項目分列為:

(一)符合活動主題40%

(二)整體技術(繪圖技術)30%

(三)整體創意(設計發想及獨特原創性)30%

(四)錯別字、尺寸不符,酌予扣分。

六、 獎勵辦法:

(一)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各組名次獎項如下:

1.第1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5,000元、獎狀乙紙及CIB刑事熊乙隻。

2.第2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4,000元、獎狀乙紙及CIB刑事熊乙隻。

3.第3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3,000元、獎狀乙紙及CIB刑事熊乙隻。

4.第4名:每組1名,頒發禮券2,500元、獎狀乙紙及CIB刑事熊乙隻。

5.佳作:每組6名,頒發禮券2,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參加獎

未得獎者,各組按投稿順序取前20名,每人皆可獲得禮券200元。

(三)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112年8月10日前於「 Taipei 少年警察隊」Facebook粉絲專頁公佈,並通知領獎事宜。

七、 頒獎相關事項:

另行通知。

八、 展覽:

本次比賽前4名及佳作作品,除於「 Taipei 少年警察隊」Facebook粉絲專頁刊登外,另配合市政府於各類宣導活動公開展覽。

九、 注意事項:

(一)每位參賽者以1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

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取之獎品及獎狀,該獎項不予遞補。

(三)參選者須就其參選作品之一切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為不限時間、地域、方法之利用,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參選者未滿 20 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參選者應擔保其參選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出版及展示參選作品及參選者資料(含姓名、就讀學校名稱、就讀年級)。

(五)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不負賠償之責。

(六)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並應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時間地點親自或委託他人填妥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違者不予補發。

(七)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如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執行本活動時,並有權取消、終止、延期或暫停本活動,由主辦單位隨時於官方網站更新,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選者同意。

(八)聯絡方式

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1)承辦人:警務員李景荃

(2)電話:2759-9996

(3)E-MAIL: taipei.teenager2023@gmail.com

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1)承辦人:教官李文

(2)電話:2725-6444

(3)E-MAIL: akira@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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