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北市田徑週末測驗賽.第二場

112年臺北市田徑週末測驗賽.第二場

報名時間: 2023-01-16 ~ 2023-01-30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17-273-852(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aipeiaa8@gmail.com

一、宗旨:

為積極推廣田徑運動,提高田徑技術水準,培育田徑人才。

二、依據:

北市體競字第 號。

三、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四、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

五、競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 2 月 5 日 (星期日)。

六、競賽地點:

臺北田徑場(臺北市敦化北路三號)。

七、競賽分組與參加資格:

(一)學校組:歡迎本市及北區其他縣市學校組隊參加。

1.國小女生組 2.國小男生組

3.國中女生組 4.國中男生組

5.高中女生組 6.高中男生組

(二)公開組:歡迎對田徑運動有興趣者報名參加。

7.公開女生組 8.公開男生組

八、參賽辦法:

(一)報名日期:

自112年1月16日起至112年 1月30日止。

(二)報名手續:

請至 http://www.tmtfa.com.tw報名。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報名資料,並加蓋單位印章及承辦人職名章(個人組請自行簽名確認),將(1)報名表、(2)繳費明細表(核章版)及(3) 「轉帳憑證/匯款收據影本」以上三樣請務必掃描或拍照成電子檔,於1月31日前email至 taipeiaa8@gmail.com。且已繳費之「轉帳憑證/匯款收據影本」需上傳至報名系統,俾便資料核對

有關報名問題請洽:承辦人電話:吳小姐-0917273852。

或留言客服信箱:jordan0327@gmail.com

(三)報名費用:

1.每人新臺幣100元。

2.繳費方式:可利用銀行匯款ATM轉帳網路繳費方式,紙本匯款時請務必加註報名單位名稱於備註欄。如為數位轉帳,請將轉帳證明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俾便行政人員核對。報名費收款-本會活動專款專戶帳號資料如下:銀行:(005)臺灣土地銀行(松山分行), 帳號: 063001043317, 戶名:王禎祥。

3.收據及報名收據之單位名稱須相同

(四)各單位每項報名人數不限,每人限報3項(接力除外)。

(五)學校單位請以校名報名參加,校名以8個字為限。

(六)報名問題:如有任何報名問題,歡迎來信客服信箱:

jordan0327@gmail.com

(七)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聯絡人﹕吳小姐 0917-273852

九、競賽項目:

組 別 項 目
國小女 跳高、跳遠、鉛球(2.73Kg) 、壘球擲遠
100公尺、200公尺、4×100公尺、4×200公尺
國小男 跳高、跳遠、鉛球(2.73Kg) 、壘球擲遠
100公尺、200公尺、4×100公尺、4×200公尺
國中女 跳高、跳遠、鉛球(3Kg) 、鐵餅(1Kg)、標槍(5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3000公尺、4×100公尺、4×400公尺
國中男 跳高、跳遠、鉛球(5Kg)、鐵餅(1.5Kg)、標槍(7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3000公尺、4×100公尺、4×400公尺
高中女 跳高、跳遠、鉛球(4Kg)、鐵餅(1Kg) 、標槍(6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4×100公尺、4×400公尺
高中男 跳高、跳遠、鉛球(6Kg)、鐵餅(1.75Kg) 、標槍(8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4×100公尺、4×400公尺
公開女 跳高、跳遠、鉛球(4Kg)、鐵餅(1Kg) 、標槍(6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
公開男 跳高、跳遠、鉛球(7.26Kg)、鐵餅(2Kg)、標槍(800g)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

十、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佈最新田徑比賽規則。

十一、附則:

  • 檢錄時間:各項比賽時間30分鐘前。
  • 檢錄地點:徑賽:臺北田徑場1樓大門前(檢錄處)。

田賽:直接於各項比賽場地檢錄。

試跳(擲)次數以正式比賽方式進行:

所有選手試跳(擲)3次,前8名選手依預賽成績進行後3次試跳(擲)。

(三)徑賽編配由本會競賽組依參賽人數及成績以電腦編排之。

(四)接力棒次表:無須提交棒次表,各單位接力隊員於賽前30分鐘逕至檢錄處集合點名。

(五)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或刊物上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六)保險:本會在現場將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3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

(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証號正確填寫,避免影響保險權益)。

十二、獎勵:

本比賽不頒發獎牌、獎狀。

十三、申訴:

(一)競賽爭議:

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依據。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用口頭向裁判長申訴外,並需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紀錄組成績公佈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

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書時須先繳交保証金新台幣伍仟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証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資格認定:

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參加單位須備在學証明或相關證明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四)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四、罰則: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參賽選手如有不服從裁判判決及行為不檢者,經裁判長判決得消其比賽資格。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修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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