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青星展
壹、計畫目的
本計畫為提供青年世代創作者展示平臺,鼓勵青年創作者在展覽中實驗,在實驗中精進展覽,透過展覽促進創作者互相觀摩,並增進觀眾與藝術作品之互動與交流,提升美學風氣。
貳、主辦單位
參、展覽地點及檔期
一、 地點:本中心1樓展覽區、5樓藝文沙龍(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 號),可運用展覽場地說明如附件。
二、 檔期:112年9月至11月,每檔期以1個月為原則。基於展覽空間營運之需,本中心保有展覽日期安排之權利,並與創作者協議使用期程。
肆、展覽開放時間
一、 1樓展覽區:周一至周日上午8時30分至晚間9時;5樓藝文沙龍:周一至周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二、 國定假日照常開放,如遇本中心歲修日或因故調整,依實際規定時間開放。
伍、徵選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20歲至30歲創作者(依投件截止日計算)。
陸、展覽類型
展出作品可包含插畫、書畫、攝影、錄像、視覺設計、電繪、布藝、陶藝、雕塑、木藝、金工、針織、服裝造型等類型,主題及媒材不拘,惟不得違反國家法令政策與危害公序良俗。
柒、投件辦法
一、投件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15日止。
二、投件內容(請以打字填寫,表件格式如附件)
(一) 基本資料(欲辦理聯展者,需每人各填一份)
(二) 展覽計畫
(三) 其他(與創作者及展覽有關之參考資料,可視需要自行製表說明)
三、投件資料一律以打字填寫,恕不接受手寫。所有表件請於左上角以迴紋針或長尾夾裝訂,正本紙本1份於投件期間截止前郵寄(郵戳為憑) 或專人親送(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國定假日及週末不收件) 至本中心(100025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推廣教育組收)。另請將電子檔文件 ODF 格式寄至 tfycactivity@gmail.com,信件主旨請標註「112年青星展_創作者姓名」,如有相關補充資料請提供雲端連結供本中心下載。
四、投件即同意所提供之資料本中心得保留存檔。
捌、徵選作業
二、 評選方式:分為初評及複評
(一) 初評:由本中心進行書面審查,資料不全或不合規範者,則視同資格不符。
(二) 複評:由本中心邀聘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三) 本計畫預計選出6組正取創作者,並將視評選成績增列候補。
三、 徵選結果預計於112年2月底前公告於本中心官網,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取者。倘結果公布後7天內無法與正取者取得聯繫,或正取者表示無展出意願,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四、 結果公告後,本中心將聯繫創作者洽談展覽執行事宜及簽訂契約,並由本中心協助展覽相關行銷宣傳事宜。
五、 展覽結束且撤展完成後,本中心將依契約支付創作者展出費,1樓展覽區每檔展覽新臺幣3萬元,5樓藝文沙龍每檔展覽新臺幣5萬元(本中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玖、展覽場地使用規範
一、 展覽場地除該場地原有之設備,另提供牆面掛畫軌道、吊線、投射燈,其他陳設道具須自備。
二、 佈展不可使用一次性黏膠及鑽牆,創作者可依展出需要,進行壁畫創作或部分牆壁彩繪,惟須於撤展時復原。
三、 作品投保或其他相關保險加保事宜,由創作者自行辦理。
四、 展覽結束後創作者須將場地回復原狀,牆面如有毀損,撤展時以補土與水泥漆復原。大型垃圾須自行清運,未清除之物品視同拋棄物,本中心有權為任何處理,處理費用及所生損害,由創作者負責。
拾、注意事項
一、 創作者因故無法如期執行展覽計畫,應於展期3個月前敘明理由,以書面正式通知本中心。本中心可依狀況進行協調展延,如無法達成共識,得取消其展出資格。
二、 為展覽宣傳之用,創作者須至遲於展期一個月前提供展覽海報(A1尺寸,經本中心審核後使用)、FB 橫幅電子檔及展覽介紹文案,展覽相關文宣須標註主辦單位及本計畫名稱。
三、 創作者應於展出期間保持展品良好狀態;作品不得標價,創作者亦不得於展場內進行商業行為。
四、 展出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如創作者提供之資料或展品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權益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本中心並得取消展出資格。
五、 展出即同意本中心基於教育推廣、展覽宣傳、網頁建置、資料存檔等非營利用途之目的,擁有攝影、錄影、報導、宣傳之權利,亦同意展期間開放民眾攝影。
六、 違反本計畫規範者,本中心未來2年得不接受其參與本計畫徵選。
拾壹、本計畫相關問題及預約場勘
請洽本中心推廣教育組,電話:(02)2351-4078轉1723、電子信箱: tfycactivity@gmail.com,恕不接受臨時到訪。
拾貳、本中心保有計畫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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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星展相關競賽:
- 112年青星展112年青星展 投件即日起至112年1月15日止。 展覽結束且撤展完成後,本中心將依契約支付創作者展出費,1樓展覽區每檔展覽新臺幣3萬元,5樓藝文沙龍每檔展覽新臺幣5萬元(本中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徵選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20歲至30歲創作者(依投件截止日計算)。
- 111年「青星展」徵選111年「青星展」徵選 投件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 展覽結束且展出者撤展完成後,本處將依契約支付創作者展出費,1樓展 覽區每檔展覽新臺幣3萬元,5樓青少年藝文沙龍每檔展覽新臺幣5萬元 展出作品如插畫、書畫、攝影、錄像、視覺設計、電繪、布藝、陶藝、雕塑、 木藝、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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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青星展計畫目的 🖼️本計畫為提供青年世代創作者展示平臺,鼓勵青年創作者在展覽中實驗, 在實驗中精進展覽,透過展覽促進創作者互相觀摩,並增進觀眾與藝術作品之互動與交流,提升美學風氣。 展覽地點及檔期 一、地點:本中心1樓展覽區、5樓藝文沙龍(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可運用展覽場地說明如附件。 二、檔期:112年9月至11月,每檔期以1個月為原則(共三個檔期,請於附件以志願序填入阿拉伯數字選擇1樓或5樓展覽區)。基於展覽空間營運之需,本中心保有展覽日期安排之權利,並與創作者協議使用期程。 https://ydf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DCD909F8F43FE90&sms=F4213DE10AC53CE7&s=A00EB41AD3642B0C
- ★2023青星展徵選★即日起至2023/1/15收件活動主辦人: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 詳細內容及投件表單請至本中心官網查詢: https://ydfe.gov.taipei/ 一、計畫目的 本計畫為提供青年世代創作者展示平臺,鼓勵青年創作者在展覽中實驗,在實驗中精進展覽,透過展覽促進創作者互相觀摩,並增進觀眾與藝術作品之互動與交流,提升美學風氣。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 三、展覽地點及檔期 (一)地點:本中心1樓展覽區、5樓藝文沙龍(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二)檔期:112年9月至11月,每檔期以1個月為原則。 四、徵選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20歲至30歲創作者(依投件截止日計算)。
- 「112年青星展徵選」選內容說明如下: (一)徵選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15日止。 (二)徵選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20歲至30歲創作者。 (三)展出時間:112年9月至11月,每檔期以1個月為原則。 (四)展出地點:本中心1樓展覽區、5樓藝文沙龍(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五)投件方式:填具基本資料及展覽計畫,於截止日前提送正本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 (六)本計畫提供獲選者新臺幣3萬元或5萬元策展費,其餘內容請詳見本中心官網 (網址: https://ydfe.gov.taipei/)。
- 112年青星展徵選一、本中心辦理青星展徵選計畫,提供青年世代創作者展示平臺,鼓勵創作者透過展覽互相觀摩,並增進觀眾與藝術作 品之互動與交流,提升美學風氣。 二、徵選內容說明如下: (一)徵選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15日止。 (二)徵選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為20歲至30歲創作者。 (三)展出時間:112年9月至11月,每檔期以1個月為原則。 (四)展出地點:本中心1樓展覽區、5樓藝文沙龍(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