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頭前溪生態治理區1、2期之「生態之美」攝影及繪畫比賽

112年頭前溪生態治理區1、2期之「生態之美」攝影及繪畫比賽

 總獎金: 895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8-11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551-9345分機5103(劉吉峯技士)、03-452-1314分機316(李秉學先生)、03-452-1314分機317(張慧嫺小姐)

一、 緣起

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已於民國 102 年 6 月通過環保署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持續推動頭前溪生態治理區發展為重要的環境教育中心,於頭前溪生態公園利用人工濕地的生態資源,協助示範性淨化受污染的水質外,並同時考量河川、河岸之遊憩與教育,充分利用該資源作為有效的戶外教育題材,創造兼具生態與環境教育功能之示範性生態淨水系統,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藉以實踐環境永續之行為。

二、 辦理目的及預期效益

人工溼地乃利用人工設施模擬自然濕地的環境,透過植物和微生物之生物作用及生態工法等,協助示範性去除水中的污染物,因此為了讓民眾了解人工溼地的美麗風光和生態價值,特舉辦人工溼地之「生態之美」為主題的攝影及繪畫比賽。

透過攝影及繪畫作品展現人工溼地的美麗風光和生態價值,另一方面也希望透過此方式,讓民眾認識人工溼地的好處,進而提高對環境保護的關注度,並期許透過民眾不同視角捕捉「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美麗印象的攝影及繪畫作品,呈現屬於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的美麗風采。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四、 參賽資格

(一) 攝影組:對攝影有興趣且年滿 18 歲之國內民眾。

(二) 繪畫組:

1. 學童組:對繪畫有興趣之國小、國中且暑假過後升至 5 至 9 年級學童。

2. 成年組:對繪畫有興趣且年滿 18 歲之國內民眾。

(三) 報名時請檢附參賽者身分證或健保卡正反面影本佐證;繪畫組中報名學童組別時,另需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五、 參賽名額

(一) 攝影組:共計 50 位(以郵戳為憑,並以報名收件順序為依據,額滿為止)。

(二) 繪畫組:

1. 學童組:共計 50 位(以郵戳為憑,並以報名收件順序為依據,額滿為止)。

2. 成年組:共計 50 位(以郵戳為憑,並以報名收件順序為依據,額滿為止)。六、 參賽主題

凡與「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內之自然生態、特色景觀或地景地貌為題材,如:生態步道、水中倒影與在地建築地標…等,能充分表現出「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美麗風采與獨特魅力的多元風貌。

七、 報名參賽收件及評選期程

(一) 攝影組及繪畫組報名參賽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6 時止,並以報名收件順序為依據,額滿為止。

(二) 評選時間:預定 112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含)前完成。

(三) 成績公布:預定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含)後公布。

(四) 領獎時間:預定 112 年 10 至 11 月(領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請獲獎者攜帶身分證等證件,確認身分後領獎。

八、 參賽主題之場域位置

「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位於新竹縣竹東鎮沿河街河堤 68 快速道路橋下,詳細位置請見: https://goo.gl/maps/RN63vmhnVbtPa3Fw7

國道 3 號:下竹林交流道,往竹東方向,走富林路,右轉竹林路接竹林大橋,左轉北興路二段後直行,左轉仁愛路,直行堤防處左轉至沿河街,直行 500 公尺處即可到達生態治理區 1、2 期。

(一)「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位置圖:

(二) 「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入口位置:

(三) 場域內拍攝及繪畫範圍示意圖:

九、 參賽類組及作品規格

(一) 攝影組:

1.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 1,200 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

2. 參賽作品沖放或輸出為 8(203.2mm)吋 X 10(254.0mm)吋之彩色相片 1 張。

3. 參賽作品需同時繳交「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 或JPG)」所燒錄於光碟 1 片。

4.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

5. 不接受空拍機拍攝、不得抄襲、不得重製、不得拷貝、不得加簽名檔、不得加日期、不得裝裱、不得加色、不得重曝、不得疊片、不得改造及不得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二) 繪畫組:

1. 學童組:水彩類:紙材不限,以 4 開(B3)52×38 公分為限。

2. 成年組:油畫類:油畫畫布 10 號 53×41 公分(風景型 P)。

十、 評選方式:

(一) 參賽收件截止後,由辦理單位進行初步文件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文件及證件備齊、作品尺寸、格式、參賽主題或其他規範內容均符合規定)即進入評選階段。

(二) 辦理單位針對每類組分別各邀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士進行評選審查。

(三) 辦理單位選出各類組的優選作品後,未來擬展示於「新竹縣竹東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紅磚屋內,呈現本場域不同面向之美麗風貌。

(四) 由辦理單位召開評選審查會議,並依據評分項目選出前 13 名作品,包括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及佳作 10 名,評分項目詳表 1 及表 2 說明。

表 1、攝影組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比例 評分說明
一、主題契合度 40% 依據作品主題詮釋能力進行評分等
二、視覺技巧 40% 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三、創意特色 20% 作品具有特殊性、獨特性、啟發性或創意表現手法等

表 2、繪畫組評分項目

評分項目 比例 評分說明
一、主題契合度 40% 依據作品主題詮釋能力進行評分等
二、構圖與美感 40% 構圖與配色、繪製技術與精緻度等
三、創意特色 20% 是否具備跳脫框架或具前瞻性的創意亮點、創新概念及元素、是否具有獨特性等

(五) 得獎公布:預定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含)後公布於以下網頁,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聯繫方式通知得獎者。

1.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最新消息: https://www.hcepb.gov.tw/

2.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臉書/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hchcepb

3. 「新竹縣竹東頭前溪水質生態治理區」臉書/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hcepb.toucian.park

十一、 獎勵辦法:

(一) 比賽共 3 個類組,每類組規劃如表 3 至表 5 所示之新台幣等值禮卷或提貨卷。

(二) 獲選得獎者將頒發禮卷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如表 3 至表 5。

(三) 得獎之禮卷或提貨卷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詳細請見【十五、參賽規範】。

(四) 所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使用權(包括用於展覽、出版物、媒體網路宣傳等),不另付稿酬。所有獲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肖像權或名譽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負責。

表 3、攝影組獎勵項目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獎 1 名 價值 12,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 價值 8,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 價值 3,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 價值 1,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表 4、繪畫組之學童組獎勵項目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獎 1 名 價值 10,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 價值 5,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 價值 2,5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 價值 6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表 5、繪畫組之成年組獎勵項目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獎 1 名 價值 12,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 價值 8,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 價值 3,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佳作 10 名 價值 1,000 元禮券或提貨卷及獎狀乙紙

十二、 收件地址:

請將參賽作品連同填妥之【附件一】及【附件二】資料,妥善包裝後郵遞(以郵戳為憑)至 32061 桃園市中壢區合江路 18 號 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李秉學 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112 年頭前溪生態治理區 1、2 期生態之美攝影及繪畫比賽」字樣,並檢視送審資料之完整性,詳如【附件三】。

十三、 收件日期:

(一) 參賽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6 時止,並以報名收件順序為依據,額滿為止。

(二)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內使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四、 作品評審:

由辦理單位聘請攝影及繪畫等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五、 參賽規範:

(一)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及相片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並為未曾發表之作品 (「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二)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一次性拍攝或繪畫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等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辦理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辦理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辦理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三) 【附件一】「報名表」:應詳填各項資料及黏貼參賽者身分證或健保卡正反面 (影本),參賽者未滿 18 歲時,另需黏貼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以透明膠帶將「報名表」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一張報名表限用一件作品)。

(四) 【附件二】「參賽同意書」:請「參賽者」於參賽者簽名處簽名及填寫身分證字號,確保參賽資格;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參加比賽,須法定代理人簽名及填寫身分證字號。

(五)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六) 得獎禮券或提貨卷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得獎者須確實於報名表上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健保卡正反面影本以申報所得。

(七) 參賽作品使用之相關材料費用請自行負擔,且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八) 辦理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九)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辦理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 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十六、 簡章下載:

(一)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最新消息: https://www.hcepb.gov.tw/

(二)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臉書/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hchcepb

(三) 「新竹縣竹東頭前溪水質生態治理區」臉書/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hcepb.toucian.park

十七、 洽詢方式:

歡迎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來電洽詢

單位 人員 連絡電話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資源發展科 劉吉峯技士 (03)551-9345 分機 5103
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環境組 李秉學 先生 (主要聯絡人)
張慧嫺小姐
(03)452-1314 分機 316

(03)452-1314 分機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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