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高雄市傳藝盃躲避球交流賽
中華民國112年高雄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傳藝盃躲避球交流賽競賽規程
一、 依據:
(一)「高雄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申請高雄市運動發展局核備文號中,核備後再加入)。
(二)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高市運全字第11131585900號函。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高市教健字第11138536500號函。
二、目的:
(一)為提倡躲避球運動,提高本市躲避球運動水準並增進身心健康。
(二)增進全國各縣市城鄉交流,拓展市民視野,健全身心發展。
(三)提供意欲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比賽之優秀隊伍(人員)競技舞台。
三、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
五、承辦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國民小學、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
高雄市前鎮區體育會
七、比賽日期:
112年2月5日(日)、6日(一)
八、比賽地點: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國小
九、比賽分組:
(一)國小學童男生組:以學校為單位,每校一隊(不可聯合組隊)。符合全國躲避球賽混合組參賽資格隊伍得參加本組。
(二)國小學童女生組:以學校為單位,每校一隊(不可聯合組隊)。
(三)全國公開男子組:凡中華民國男國民年滿13歲以上,及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參加一隊)。
(四)全國公開女子組:凡凡中華民國女國民年滿13歲以上,及各機關團體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位球員限參加一隊)。
十、參加資格:
每人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不得跨組、跨隊參加比賽,如違反者取消參加資格。
(一) 國小學童組:凡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含僑校)學生,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適宜從事激烈運動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 全國公開組:凡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合乎本規程者,均可報名參加。比賽時應攜帶身份證件備查。
十一、報名辦法:
(一)手續:
1.即日起至112年1月5日(星期四)止,請至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小首頁,「112年高雄市躲委會年度交流賽」,填寫網路報名表單。國小組與公開組報名表核章後請掃描,以電子郵件寄至 cloudsailor@mchps.kh.edu.tw前鎮區民權國小輔導主任報名。
註:
(1)報名後,更換選手名單期限至112年1月13日中午12:00止。
(2)完成報名程序者,公告於報名網頁。 http://www.mchps.kh.edu.tw/index.php?WebID=149左上方查詢「112年高雄市躲委會年度交流賽」以確保權益。如未確認報名結果而造成遺漏,自行負責,恕不再受理。
2. 球員報名資料不全或無法辨識者,大會得不予受理。
(二)人數:
每隊設領隊一人、教練二人、管理一人、隊員十六人,由隊員中推選一人為隊長。
(三)報名費用:
1. 報名國小組,每隊收費新台幣壹仟元整,完成全部賽事後,當天得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
2. 報名公開組,每隊收費新台幣貳仟元整,完成全部賽事後,當天得向大會申請退費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3. 繳費方式:請匯款「帳號:223102122320高雄市體育會躲避球委員會」(高雄銀行草衙分行:金融機構代號016-2232)匯款時請註明組別與隊伍名稱,例如:國小男高市民權、公開女鳳翔之友。並於報到時開立收據。最遲請於抽籤前繳費,未繳費者不排入賽程。
十二、比賽制度:
比賽制度視各組報名隊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佈,但如遇下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賽程時,由大會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整。
1. 全國公開組賽事以112年2月5日(日)一天完成為原則。
2. 國小學童組賽事以112年2月6日(一)一天完成為原則。
十三、技術及抽籤會議:
於112年1月12日(星期四)09:00於前鎮區民權國小輔導室舉行,會中抽籤排定賽程、討論相關比賽規定,不到者由大會代抽籤並依決議辦理相關事項,參賽隊伍不得異議,大會不另通知。
十四、比賽規則:
(一)採用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最新審訂之國際躲避球規則。
(二)國小組上場比賽為12人,公開組上場比賽為10人。
(三)選手運動衣服必需貼縫號碼布或著號碼衣(各隊自備),若無,經對隊抗議將不得出賽。
十五、比賽用球:
(一)學童組:採用卡斯伯CASPAR CD3A膠質躲避球。
(二)國中組及公開組:採用卡斯伯CASPARCD3號皮質躲避球。
十六、獎勵:
(一)國小組、公開組:依報名參賽隊數8隊以上錄取4名;4至7隊錄取3名,2-3隊取1名。
(二)各分組優勝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七、申訴:
(一)合法之申訴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以書面向大會競賽組提出。
(二)對於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賽前30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欲查驗證件,請於該場次出賽前20分鐘向大會提出,以利查驗。
(四)比賽中如發現對方有冒名頂替者,應立即以口頭向該場地裁判主任提出,並於該場比賽結束20分鐘內,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補向大會競賽組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八、附則:
(一)外縣市隊伍若需安排於上午09:30後登場,請於報名表註明;惟可能會有連續2場出賽之情形。
(二)各單位參加本比賽之經費請自理並請事先辦理運動員保險事宜。
(三)比賽上之爭議,依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公佈「國際躲避球規則」(最新版)為準,如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之裁決為終結,不得提出異議。
(四)各隊隊員球衣號碼為1至99號,隊長球衣為1號。
(五)國小學童在學證明書之學生照片如以電腦一併列印者,但其相片面孔必須清晰明顯可辨認,否則不予採認。在學證明書法定有效期限為報名截止日期的最近三個月。在學證明書可採核章後掃描(無須列印紙本),掃描檔寄至 cloudsailor@mchps.kh.edu.tw備查即可。
(六)國小組球員的證件以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為準,公開組球員的證件以國民身份證或汽機車駕照為準,其它證明文件概不予認定。
(七)若需採延長驟死賽,依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公佈最新「國際躲避球規則」或大會決議之特別條款為準。
(九)本次比賽各項賽程及相關訊息將隨時公布於比賽專區請至網站瀏覽下載:高雄市前鎮區民權國小首頁:「112年高雄市躲委會年度交流賽」。 (包含:1遇天候不可抗力因素停賽。2技術會議議決事項。3賽程及賽制。4其他大會臨時宣布事項),請參賽隊伍注意比賽專區所發布之最新消息。
(十一)參加本賽事之學生、帶隊指導人員、裁判與工作人員請各校准允公假(教育局核准公假公文請參閱附件)〈如逢假日,請依規定給予補休〉。
十九、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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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高雄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辦理「中華民國112年高雄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傳藝盃年度交流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1份,請查照。一、依據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111年11月9日高市運全字第111315859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2年2月5日至2月6日(星期日至星期一)。 三、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高雄市體育總會躲避球委員會王先生,聯絡電話:0919-876926。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及報名表.odt (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6b8e88f4dfdf60395acfbd.ca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