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高雄市炬光盃全國身心障礙羽球邀請賽
一、目的:
提倡身心障礙者參加休閒活動,經由參與羽球運動達到身心體能復健之功效,讓身心障礙者參與羽球運動,適性發展運動技巧,並藉由比賽增進身心障礙者信心、走出自我封閉的心靈、提升自我肯定、自我尊重的人生觀,以球會友,達到樂活人生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局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諮商與特教資源中心、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五、協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羽球社、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六、比賽日期:
11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08:30~18:00。
七、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館,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 59 號。
八、參賽資格:
凡全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各教育階段(或國小以上)學生,以及隨同親友(四等親以內)、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級學校諮商輔導中心、資源教室及輔導相關單位等之老師及行政人員,不限性別、年齡均可免費參加。
九、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及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
十、比賽分組:
(一)各分組如下:
1.啟聰類: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2.啟仁類站立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3.啟仁類輪椅組: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4.學生、親友及教師組:非以上組別人員可組隊參加(學生、親友及教師皆可自由混合搭配)
(1)男雙
(2)女雙
(3)混雙
(二)報名勾選為輪椅選手時,全程須乘坐輪椅,報名勾選為站立選手時,全程須為站立,均不得變更。
十一、比賽辦法:
1. 預賽採小組循環賽,取分組前 2 名晉級決賽。
2. 決賽採單敗制。
3. 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 0 分;依積分多寡排定分組名次。
4. 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順序如下: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B.(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獲勝。
C .若仍相同時,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勝負。
5. 採預賽 21 分壹局定勝負(11 分交換場地,20 平時不加分);決賽 25 分壹局定勝負(13 分交換場地,24 平時不加分)。
6. 檢錄時間:上午 08:30~09:00,準時到場檢錄,未於時間內未到現場檢錄者視同放棄。
十二、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MR0GXp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3 月 27 日(星期一)截止。
3.報名洽詢: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電話:(07)615-8000#2856 林春綢小姐;2851 沈英俊組長(信箱: aaker@stu.edu.tw)。
4.收費:免費(本會提供紀念品、午餐、礦泉水各乙份予本活動參與者)。
十三、賽程抽籤:
賽程於 3/30(星期四)下午 15 時於本校體育室舉行錄影抽籤,賽程公告於本校體育室網站;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進行決賽抽籤,抽籤結果公告於現場佈告欄。
十四、比賽獎勵:
各組前 6 名頒發獎盃乙座、獎品乙份、獎狀乙禎。
十五、申訴:
1.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2.書面申訴書應由選手簽章,向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比賽用球:
Exthree 超力 X700
十七、比賽爭議判定:
1.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2.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八、罰則:
1.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獎品、獎狀,由並下一名遞補。
2.參賽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3.參賽選手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4.參賽選手須攜帶有照之身心障礙證件或手冊正本,身障親友組須提供證明文件,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十八、參賽選手請穿著整齊服裝出賽。
十九、保險相關事宜: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本校負責辦理,各參賽選手請務必依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二十、其他
1.於入口處設置防疫檢測站,並依照高雄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實施防疫工作。
2.於活動前一天及比賽前 30 分鐘均進行場地全面清潔消毒工作。
3.工作人員及參與者入場前須進行防疫檢測(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全程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