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北市「勞權應援團EASY GO!」青少年勞動意識創意教案競賽

112年度臺北市「勞權應援團EASY GO!」青少年勞動意識創意教案競賽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28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59-1870

主辦單位Email:artemistw0125@gmail.com

一、 徵件目的

本局規劃辦理「培育青少年勞動意識教案競賽」,期透過創意教案之推廣與應用,使勞動教育的種子,能廣植於國、高中職校園,並藉此及早培育優質青年勞動意識,進而達到維護勞動尊嚴、保障勞工權益、提昇集體勞動權、促進就業安定、增進勞工福祉之目標。

112年度臺北市「勞權應援團EASY GO!」青少年勞動意識創意教案競賽

112年度臺北市「勞權應援團EASY GO!」青少年勞動意識創意教案競賽

二、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三、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6月28日(三)下午18時止。

四、徵件主題

為鼓勵國中社會科教師、高中職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將生活時事結合勞動議題進行教學設計,並以多元勞動議題融入課程發展為創意教案,引導學生透過各種學習方式,觀察與探究生活周遭的勞動事件、職場現況及集體勞動關係,進而提升其對勞動尊嚴與價值的認同,並對勞動權益有正確認識。

五、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以本市公、私立國中或高中職學校為單位組隊,每組隊伍由同校教師組成,成員最多3位,其中至少1名成員應為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且成員不得重複組隊或跨組;每間學校至多報名2組隊伍。

六、評選規則說明

兩階段評選:分初選及決選兩階段式評選,每位評審委員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分別至少選出10件作品進入決選,並就決選作品分別評選出「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前三名及佳作得獎隊伍。

評選時間:初選時間7月12日(三);決選時間:7月19日(三)。

 初選審查:由評選團隊,先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作品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並分別從各組選出10件作品進入決選。

 決選審查:評審團召開大會依據本計畫之審查項目及評分標準(表)評分,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之決選作品,依序選出前六名(前三名及佳作三名)教案得主。

徵件活動 (截止)日期
報名時間 6/28
初選審查 7/12
決選審查 7/19
公布得獎名單 7/26
頒獎典禮 9 月中旬

七、參賽辦法

1.徵件期間:於112年5月1日至6月28日徵件期間,至本徵件網站(網址 https://tplabor.com.tw)活動頁面,下載附件一至附件四,四份檔案填寫格式(詳附件)。

2.授權規範:將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紙本,並由所有作者在「作品授權」處簽名後,完成校內核章。

3.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將核章報名表(PDF格式),並附上已完成之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電子檔(含 WORD 及 PDF 格式)以e-mail 方式寄送到 artemistw0125@gmail.com,徵件團隊收到後回覆確認信,完成投稿程序。

八、 評選標準

由徵件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投稿資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規定。

(一)專業評選:全篇幅總頁數限制10頁以內。

評選項目 說明 配分
教案內涵與勞動教育之連結度 教案內涵掌握勞動教育素養與勞權面向之連結度 30%
提案特色 課程設計具創意、結合生活案例、具有推廣價值 40%
課程規劃之可行性 教學規劃對象之適切性、提案內容執行之可行性、呼應十二年國教課綱活動課程大綱 20%
教學資源應用 使用全民勞教e網等平台及資源導入活動內容 10%

九、 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國中、高中職各一隊,獎金3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國中、高中職各一隊,獎金2萬元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國中、高中職各一隊,獎金1萬元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國中、高中職各三隊,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六)備註: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 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其領獎採預先扣取稅款,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20%稅率(按得獎當年度所得稅法辦理)。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十、 頒獎典禮

1.辦理日期:112年9月中旬(暫定)

2.辦理地點:臺北市政府B1多功能空間(暫定)

3.領獎所須攜帶之文件:

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請於頒獎當日攜帶身分證並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依稅法申報得獎者所得用)予工作人員。如得獎者未能親自領獎,請務必填寫委託書,並將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交由被委託人,由被委託人攜帶上列文件至頒獎指定現場,並交付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被委託人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核對,以憑領取獎項。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詳閱相關規範,若作品任一上述內容不符規定,視為資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二) (二)參賽作品須為完全原創且未經公開發表,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若查證屬實參賽作品違反上述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可取消得獎資格並追討獎金、獎座公告之,若因此造成第三方權益損失,須由參賽者負完全法律責任。

(三)凡入選(含)以上作品之作者,應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關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與平台限制;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附件: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附件: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切結書

(四)參賽作品若未達標準,得以從缺。

(五)凡參與本次徵件競賽之得獎者,均有參與本計畫執行「創意教案推廣活動」之履行義務。推廣活動預計於下半年度於得獎者所屬學校進行校園推廣(至少一場)。

(六)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另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亦保留活動解釋修改之權。

十二、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本活動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主辦,亞底米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執行。

(二)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本活動相關評選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活動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

(三)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無法受理本件報名。如參賽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參賽資格時,視為放棄參賽。

十三、 對活動內容有任何疑義,可於平日上班時間來電洽詢: 亞底米公關 諮詢電話: 02-2959-1870

電子信箱: artemistw012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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