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幼兒園客語教學優良教案及教材教具徵選
壹、目的:
一、提供實用及創新的客語教學教案,作為客語沉浸式教學實施之參考。
二、鼓勵研發客語學習活動之優良教材教具,充實客語教學資源。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 國立屏東大學
參、參賽對象:
現任職於立案幼兒園之教學相關人員(例如:園長、主任、教學組長、教師、教保員(含助理教保員)、代理或代課人員及參與本會客語沉浸教學班級陪伴員等),可以個人製作或團體協作(每組人員至多5人)。
肆、分類徵選:
一、 教學教案設計類:
(一) 實施對象以2-6歲幼兒為主,配合幼兒園例行性活動、全園性活動或課程活動的真實情境需求和發展,對應學習領域與語言之教學目標,並符合《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精神,增進幼兒客語使用機會與聽說能力。
(二) 作品規範:
1. 內容含主題/單元之設計理念、教學對象、學習重點、教學目標、教學時間、教學活動、教學資源及教學評量(或學習單)等。
2. 作品資料紙本1份,總頁數以30頁內為限(含圖表、相片、補充資料及相關附件,如學習單等)及電子檔,超過篇幅部分不予審查。
3. 教學影片:繳交15分鐘內之MP4檔案(上限1GB),例如:平時教學影片剪輯或配合教案之實際或模擬教學影片,可以光碟或雲端連結或上傳至Youtube並設定不公開(需提供授權網址)方式提供。
二、 教材教具設計類:
(一) 以故事繪本、戲劇或STEAM科學為項目,透過有趣的教材教法、教具操作及教學活動,展現自編教材、教具、輔具,電腦科技輔助教學或其他具有改進教學品質或創新客語學習等,例如:歌曲唸謠、電子書、實體模型、圖卡、自製教學軟體等,供教師客語教學及輔助幼兒客語聽說的學習、使用及應用。
(二) 作品規範:
1. 須為自行研發、編製及未曾發表或參賽過之實物作品1份,為避免作品損壞,請自行加裝保護措施。
2. 作品說明,含設計理念、適用對象、材料取得、製作方式、使用時機、使用說明(含客語教學設計)及所需費用。
3. 設計圖或照片或圖檔4張(含)以上,及說明資料之電子檔。
4. 示範影片:操作實況、客語融入運用及教學效果等,可以光碟或雲端連結或上傳至Youtube並設定不公開(需提供授權網址)方式提供。
三、 上開客語文字、詞彙應依教育部之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及客家語拼音方案為標準。
四、 字體規格以 A4 紙張直式橫書雙面繕打及編頁碼、標題及內文為 14 號字標楷體;表格內文為 12 號字標楷體;數字標號依序為壹、一、(一)、1、(1);其餘自訂。文字以可編輯檔之Word及PDF方式存入。
伍、活動獎勵:
一、 各類別獎項,分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4種,獎勵如下:
(一) 特優:獎助金最高新臺幣10萬元及每人獎狀1只。
(二) 優等:獎助金最高新臺幣5萬元及每人獎狀1只。
(三) 甲等:獎助金最高新臺幣1萬元及每人獎狀1只。
(四) 佳作:每人獎狀1只,以資鼓勵。
(五) 以上各獎勵,若作品未符合標準者,得依決審會議決議,增加、減少或從缺獎項,及獎金不足額。
二、 獲選作品若收到評審意見之通知後10日內,應修正相關資料,始得依規定支領相關獎勵,以利得獎作品集結成冊製作成電子書,供各界參閱及下載。
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對於獲獎人員,得依相關規定本權責予以敘獎。
陸、活動期程: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止,檢送報名表、作品、授權同意書及教學教案設計或教材教具設計(請參考附件1-4)等,若未繳齊相關資料,視為繳交不全,不予評審,所附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請自存備份。
二、 得獎公告:預計於113年12月中旬前公布在本會全球資訊網站及「幼來上客」專網。
柒、收件方式:
一、 請於期限內將前開作品資料1份,逕寄或親送至國立屏東大學「113年度幼兒園客語教學優良教案及教材教具徵選活動_OOO類 收」(地址:屏東市民生路4-18號國立屏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並同時將電子檔案寄至本案電子信箱: hakkaplan1330@pthle.com;截止時間以郵戳及本計畫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憑,請來電確認,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或修正投稿內容。檢附之相關物件,請清楚標示校園、組別、授課人員姓名及作品名稱等。服務窗口:國立屏東大學楊明倫小姐,電話:08-7663800分機31803。
二、 相關表件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下載區「113年度幼兒園客語教學優良教案及教材教具徵選活動」或幼來上客專網( https://pphltp.hakka.gov.tw/)參閱。
捌、評審方式:
一、 由客家語言及幼兒教育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每類別至少3人)進行初審及召開會議決審。
二、 初審:
審查小組依據評分項目,及根據參賽作品之質、量等建議各組參與決審作品。
三、 決審:
審查委員小組進行各組綜合評判,推薦績優作品。
四、 評分項目:
類別 | 項目 | 配分 | 說明 |
教學教案類 | 完整性 | 25分 | 主題/單元扣合綱要理念、有明確設計理念及教學目標,教材教法顧及客語實施,帶動幼兒聽說客語。 |
適用性 | 25分 | 教學活動與幼兒生活經驗連結,活動安排妥適、教學與學習策略,具順序性、互動性及多元性。 | |
創新性 | 20分 | 突破教學設想及轉化教學方法,能有效引導及啟發對客語的認識及學習興趣。 | |
評量性 | 10分 | 評量設計多元、方法及實例等具關連性及反映幼兒學習指標。 | |
教學影片 | 20分 | 供參考該教案之實施可行性。 | |
教材教具類 | 有效性 | 25分 | 內容設計符合教學主題,配合真實生活情境及學習經驗,有效達到學習目標及客語融入。 |
適切性 | 25分 | 符合幼兒教保活動課程綱要,客語教學教案策略的運用及教學材料具輔助效果。 | |
創意性 | 20分 | 具特色及視覺傳達,能增添課程活動趣味性及體驗,促進幼兒參與及客語表現。 | |
推廣性 | 20分 | 易於參考、運用及推廣。 | |
示範影片 | 10分 | 製作內容及實際操作之成效。 |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安排,於頒獎典禮當天出席受獎及進行發表獲獎感言或於工作坊發表創作心得。
二、參選之教學模組作品應具原創性,且未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或發表,如經發現違反規定或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取消其參加與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及獎狀,且相關法律上應負責任與訴訟,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責,概與本會無關。
三、若有引用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肖像權及個人資料等,須取得該作者之授權,如有參考資料需註明出處,以避免觸法。幼兒園內教學影片/照片拍攝,參賽者需自行取得家長同意。
四、獲獎作品之作者須無償同意本會基於非營利之客語教學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外支付酬勞或其他任何費用。
五、本案獎助金額,由學校檢具收據及切結書(獲獎者)資料,送會請領款項,請得獎單位逕自協調獎助金分配處理事宜,如有涉及個人所得部分,須依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一併辦理所得及補充保費申報及扣繳事宜。
六、如未盡事宜及有任何疑義,皆以本會公告為主,且保留各事項修改、變更之權利及最終裁決權,參加者不得異議。
壹拾、本活動簡章於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