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南市市長盃少年、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113年臺南市市長盃少年、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8-09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主辦單位Email:ccino_ncku@yahoo.com.tw

一、 宗 旨:

(一)推動跆拳道運動,增進身心健康,奠訂跆拳道運動向下紮根基礎,為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爭取榮譽。

(二)本規程經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南市體競字第1130000000號函辦理。

二、 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臺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臺南市東山國中

六、競賽日期:

113年8月24-25日(星期六、日)

七、競賽地點:

東山國中體育舘

八、競賽組別:

(一)少年黑帶組區分男、女子組各14量級

(二)少年(高年級組 4-6 年級)色帶組區分男、女子組各13量級。

(三)少年(低年級組 1-3 年級)色帶組區分男、女子組各13量級。

(四)青少年黑帶組區分男、女子組各10個量級。

(五)青少年色帶組區分男、女子組各10個量級。

(六)青年組區分男、女子組各8個量級。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組別:

1、 少年組:參賽選手須設籍臺南市(戶籍遷入一個月以上)或就讀臺南市學校之國小在學生。

2、 青少年:參賽選手須設籍臺南市(戶籍遷入一個月以上)或就讀臺南市學校之國中在學生。(包含111學年度國小畢業生)

3、 青年組:參賽選手須設籍臺南市(戶籍遷入一個月以上)或就讀臺南市學校之高中在學生。(包含111學年度國中畢業生)

(四)註冊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年 8 月 9日(星期五) 逾時不接受報名止,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四)報名費:

1、 青年、青少年、少年各組:新台幣600元。

2、 以上報名費用不含便當。

(六)報名網址: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

(七)報名或抽籤日時請各位教練將報名費及切結書等證件於8月12日抽籤日以前交齊。

(八)過磅體重請出示有【個人照片之段、級證】過磅。

(九)出場比賽當天,請出示有【個人照片之段、級證】做為選手證。

(十)抽籤時間與地點:8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臺南市府前三街(建平活動中心)。

十一、 比賽規格:

採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競賽規則。

十二、 器材設備:

1、 少年各組;請自備護具、藍(紅)面罩式頭盔、護胸、手套、牙套,護襠(陰)、薄型護腳背及道服上場比賽。

2、 青少年;請自備護具、藍(紅)頭盔、護胸、手套、牙套,護襠(陰)及道服上場比賽。

十三、 獎 勵:

(一)個人成績:各組各量級錄取成績前3名(第3名成績採並列計算)各量級成績前3名頒發獎牌、獎狀。

(二)團體成績:

1、 每隊須報名滿5人以上始可計算團體成績。

2、 每組錄取成績前4名之單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紙。

3、 團體成績之計算以該單位所獲金牌數量最多者為優勝,若金牌數相同,則依序以 銀牌、銅牌數量之多寡評定。若金牌、銀牌、銅牌數量皆相同時,則以金牌量級 較輕者為優勝。

十四、 申 訴:

(一)依據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競賽規則辦理。

(二)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15分鐘,檢附申訴書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

(四)如發現冒名頂替者,除當場向裁判報告外,同時仍應繳交申訴金3000元及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比賽之成績。

十五、 一般規定:

(一)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1名及比賽選手1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競賽規程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警告乙次。

(二)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背規定,大會將不接 受該項申訴,並禁止該選手2年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比賽資格。

(三)參加比賽選手憑【個人照片之段、級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

(四)參加比賽之選手一律穿著全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跆拳道競技道服始可下場比賽。

(五)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得勝後始算 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主審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對手過磅未通過者,則不用上場判定)

(六)參加比賽一切經費各隊自理,並請自備隊旗,以備開(閉)幕典禮使

用。

(七)比賽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八)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如需增加者請各單位自行投保。

十六、

報名資料僅供臺南市113年市長盃跆拳道錦標賽使用,比賽過程中大會所作之攝、錄影僅供本次大會使用不得作為商業用途。

十七、

本辦法呈報臺南市體育局及臺南市體育總會備查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報臺南市體育局及臺南市體育總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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