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桃園市健康促進學校菸檳害防制議題「嫦娥反菸、后羿棄檳」Line貼圖設計競

113學年度桃園市健康促進學校菸檳害防制議題「嫦娥反菸、后羿棄檳」Line貼圖設計競

 總獎金: 24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5-04-1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54-8500分機316(王組長)

主辦單位Email:ta13@dsjhs.tyc.edu.tw

壹、依據:

113年8月5日桃教體字第1130073719號函辦理。

貳、目的:

藉由辦理Line貼圖設計競賽,加強宣導菸品與檳榔對學生身心靈所造成的傷害及拒絕菸檳誘惑與二、三手菸的觀念,鼓勵學生藉由圖像創作與文字表達能力,透過自己設計的LINE貼圖向菸檳說「不」,鼓勵民眾、學生於適切情境中融入運用LINE貼圖,以潛移默化方式影響親友遠離菸品(含電子煙)和檳榔,營造健康的無菸檳家園。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肆、參加對象:

本市所屬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

伍、競賽方式:

一、參賽者必須在LINE Creators Market網站( https://creator.line.me)免費註冊成為 LINE Creators Market 創作者。

二、菸檳害防制LINE貼圖創意設計主題:請參賽者以「嫦娥反菸、后羿棄檳」為主題,創作「嫦娥、后羿」兩個菸檳害防制吉祥物,以簡單易懂的圖文方式,傳達拒絕菸檳危害的理念及反菸拒檳的意識,發揮創意將吉祥物結合生活中常用對話或溝通元素進行創作。

三、參賽作品規範:須為經LINE Creators Market官方審核通過之合格貼圖,請以符合Line Creators Market製作準則之相關規範創作,並同意參加「LINE貼圖超值方案」。(LINE官方審核需一段時間,於競賽截止日前請提早投稿)

貼圖尺寸及規格 所需數量 大小 (單位pixel) 備註
主要圖片 1張 W 240 × H 240 1.圖檔格式:PNG

2.解析度:72dpi以上,色彩模式:RGB。

3.每張圖片的檔案大小須小於1MB。

4.請為圖片進行去背透明處理。

5.每張圖片請獨立建檔,請勿將所有圖片置於同一檔案中。

貼圖圖片 8張 W 370 × H 320
聊天室

標籤圖片

1張 W 96 × H 74

 Line Creators Market製作準則: https://creator.line.me/zh-hant/guideline/sticker/

四、作品繳交:LINE官方審核通過後,請於114年4月10日(四)前繳交下列資料,以E-mail方式寄至桃園市立東興國中學務處衛生組(電子信箱:ta13@dsjhs.tyc.edu.tw),信件主旨請填:參加113桃園市菸檳害防制LINE貼圖競賽-參賽者學校,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1.報名表及作品說明書之電子檔(附件1)。

2.經LINE審核通過之貼圖圖片檔案之個別電子檔,需註明校名及參賽者姓名,各貼圖檔案檔名需標註該圖案主題以供識別,可壓縮成zip檔的形式傳送。

陸、作品評選標準: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審查小組,依下列標準辦理評選,獲獎者及指導老師於本市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發表會時公開頒獎表揚。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之作品規範跟LINE官方貼圖之規定。

二、主題掌握及意涵:以菸品(含電子煙)或檳榔危害防制為主題(40%)。

三、構圖及視覺效果:(30%)。

四、創意呈現: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精采度(30%)。

柒、競賽獎勵:

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各組取3名,分別為特優1名,優等1名,佳作1名。

一、特優各組1名:頒發獎金(禮券)5,0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指導老師敘嘉獎兩次。

二、優等各組1名:頒發獎金(禮券)2,0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指導老師敘嘉獎乙次。

三、佳作各組1名:頒發獎金(禮券)1,000元及教育局獎狀乙幀,指導老師獎狀乙幀。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經評審作業完成選出之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取得其內容相關使用權等,並擁有所有重製、修改、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等相關使用之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三、參賽人授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將作品作為「健康促進學校菸檳防制」相關活動使用。

四、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五、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參加徵選之參賽作品須遵守主(承)辦機關比賽規章參加徵選送件,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不齊全、或未填寫參賽者真實姓名者,承辦機關將保留審核報名通過之權利,如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六、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及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玖、活動聯絡人:桃園市立東興國中衛生組王組長,電話:03-3548500分機316;

電子信箱: ta13@dsjhs.tyc.edu.tw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予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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