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第十九屆中山區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暨技職體驗」活動

113學年度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第十九屆中山區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暨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暨技職體驗」活動

 總獎金: 14000

最高獎金: 1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29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家長會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美術班家長後援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01-4320分機117(黃奕綺小姐)

主辦單位Email:b04@wcjhs.tp.edu.tw

一、 活動宗旨

為了發展本市中山區社區環境關懷與居民對社區文化之自我認同,藉以促進學校與社區之間友善互動的良性循環關係,提升學生成就多元化和績效卓越化的教育目標,特舉辦第19屆「榮星公園社區之美寫生比賽、歡螢回家五常傳愛暨技職體驗」活動,期待與居民營造美好之學習與觀摩情境,讓社區民眾認同活動之價值並熱烈參與,從而激發大家關愛社區文化、欣賞社區生態景觀,陶冶社區美感意識,有效促進青銀共學共好,進而創造優質與和諧的社區文化。

二、 活動目標:

(一) 發展民眾及青少年美的感受能力,提供藝術創造及發表機會,藉以肯定其多元能力並營造社區及校園的藝術人文氣息,從中培養社區民眾的文化內涵。

(二) 運用社區自然人文社化等資源,落實榮星學園社區文化總體營造,形塑「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讓整體教育文化及社政資源能有效運用與聯結。

(三) 辦理社區藝文活動,涵養學生優雅人文氣質,落實生活體驗學習,促進學生溝通表達,增進其自信心,並透過社區青銀共學關懷活動,提升鄉土情懷。

(四) 發展校本「人文素養‧生活智能」特色課程,教導學生從事社區學習與生態探索活動,倡導環保生態綠生活,促進社區互惠共榮共好。

三、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工程管理處圓山公園管理所。

四、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家長會

臺北市立五常國民中學美術班家長後援會

五、 協辦單位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育達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協和祐德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立惇敘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臺北市私立開南高級中等學校、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榮星花園公園生態守護志工隊、全越運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榮星花園游泳池(陸續更新)。

六、 贊助單位

台北市友聯獅子會、台北市菁鐸獅子會、台北市菁英獅子會、信義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陳威廷校友(陸續更新)。

七、 活動時間:

113年11月2日(六)上午09:00至12:00

八、 活動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榮星公園內(靠近龍江路涼亭側)

※若遇雨天照常舉行,比賽及活動地點移至五常國中校內舉行

校址:104362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430 巷 1 號

九、 參加對象:

對於藝術創作、戶外寫生有興趣的青少年學生(含大專、高國中小)、幼兒及社會人士,並歡迎對社區環保生態、環境保護有興趣的民眾及假日運動休閒民眾共同參與。

十、 活動內容

(一) 寫生比賽:分組比賽。

(二) 清淨榮星:由本校學生進行清潔榮星活動。

(三) 歡螢回家五常傳愛:由本校學生宣導「勿丟垃圾、勿放生、勿餵食」之環保概念及榮星花園公園生態守護志工隊進行生態保育宣導。

(四) 木球體驗活動:青銀共學同樂。

(五) 社區高職技職推廣。

(六) 各公益團體主題倡導活動。

十一、 寫生比賽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10月29日(二)

報名網址為: https://forms.gle/FBNsQ4ddQ2otMhDMA

(二) 現場報名:於比賽當天(11/2星期六)上午9:30起至榮星公園現場報名參加。

十二、 寫生比賽服務站:

位於榮星公園靠近龍江路旁之涼亭內。

比賽當天請參賽者至服務站,依報名組別完成報到手續、領取比賽用紙,並於12點前完成作品後繳件。

※雨天備案:寫生服務站移至五常國中校園內東川堂走廊。

十三、 寫生比賽組別:

依不同年級和組別分別評審之。

(一) 幼兒園組

(二) 國小1-2年級組

(三) 國小3-4年級組

(四) 國小5-6年級組

(五) 國中普通班組

(六) 國中美術班組

(七) 社會組:高中職生、大學生或社會人士(擇優秀作品頒發獎狀乙紙及印製得獎作品馬克杯乙份)

十四、 寫生比賽作品格式:

題目、媒材不拘之平面作品。比賽用紙現場提供,畫具、顏料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十五、 獎勵

(一) 前1-6組分別錄取

  • 特優2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及印製得獎作品之馬克杯乙份。
  • 優選3名:頒發獎狀乙紙及印製得獎作品之馬克杯乙份。
  • 佳作5名:頒發獎狀乙紙。

依作品狀況得不足額錄取或增額錄取。

(二) 各組優勝作品於本校41周年校慶期間展示,以彰顯本活動主題的教育意涵和激勵作用,且校慶當日(12/14星期六上午)頒發各組特優與優選得獎人之獎金、獎狀與獎品;無法出席者則另外通知領獎。

十六、 評審:

聘請校內外美術專業教師擔任之。

成績揭曉後,於11/7(星期四)在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佈,供民眾上網查詢。

十七、 經費:

由本校家長會及美術班家長後援會與慈善公益個人、團體等單位贊助支應。

十八、 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二) 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主辦單位網站最新消息公佈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三) 畫作領回時間:114年1月2日(星期四)至1月9日(星期四)9:00-16:00自行至本校輔導室領回,不另行通知,逾期概由主辦單位統一處理。

(四) 本活動聯絡窗口:本校輔導室(02)2501-4320*117 黃奕綺小姐。

十九、 本計畫經主管會議討論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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