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苗栗縣臺灣客語說故事比賽
壹、目的
一、增進學生對臺灣客語之認識,傳承並激發對族群文化之尊重,促進社會和諧。
二、提升學生臺灣客語閱讀能力、口說能力及表達能力。
三、增加學生對口說客語的自信,使本土文化意識向下札根。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 苗栗縣僑成國民小學、 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本土語分團。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僑成國民小學、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本土語分團。
三、協辦單位:台灣客家總商會、西湖渡假村。
肆、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14年1月19(星期日)。
二、地點:
西湖渡假村(地址:367-42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西湖11號)。
三、
比賽賽程表及比賽場地位置圖將於召開領隊會議後,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www.mlc.edu.tw),領隊會議日期將另函通知。
四、相關期程
事項 | 日期 |
報名 | 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 |
領隊會議 | 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 |
比賽及頒獎 | 114年1月19(星期日) |
伍、參加對象:
一、本縣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學生。(以113學年度為依據)
二、比賽組別:
依學生就讀年級分
(一)幼兒親子組
(二)國小A組(國小一、二、三年級)
(三)國小B組(國小四、五、六年級)
(四)國中組
三、組隊規範
(一) 幼兒親子組以2人方式組隊,包括本縣公私立幼兒園1位學生及其1位長輩親屬。其餘組別以學生組隊,人數以1-2人為限,不得跨校組隊。
(二)國小A組與B組為不同組別,學生不可混合組隊。
(三)每一學生僅限參與一組為限。
陸、比賽語言別及題目
一、比賽語言別:需全程使用臺灣客語,不限腔調別,但需於報名表中確實勾選使用腔調。
二、比賽內容故事來源(擇一),請逕至相關網站瀏覽及下載:
(一)自行創作,惟須填妥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附加文字稿,且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若經檢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項。
(二)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製作之故事集 (QR code)。
https://elearning.hakka.gov.tw/voice_story/index.html
柒、比賽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比賽方式:
(一)每位參賽者說故事時間以3至4分鐘為限,比賽時間至3分鐘時將響第一次提醒鈴(響1聲),時間至3分30秒時將響第二次提醒鈴(響2聲),時間滿4分鐘時響第三次結束鈴(響3聲)。現場設置計時器並安排專人記錄每人使用時間,以昭公信。
(二)聞呼號後應即登臺講述故事,參賽人員開口時即開始計時,如超過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停止講說即停止計時。
(三)講說內容與先前所提供之故事文稿不符者,比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講說時間4分鐘按鈴提示,時間一到即應下台,不得繼續說故事。
(五)講說時間不足或超過,每30秒者扣總成績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以此類推;惟誤差在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六)說故事比賽著重於口語表達能力,參賽者無須準備大型道具、器材、華麗服裝、前述項目均不列入計分。
二、 評分標準:
(一)語音(發音、語調、流暢度):占50%。
(二)內容(創意、結構、詞彙):占25%。
(三)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25%。
(四)評分方式:每位評審以總分100分計算,依評審分數合計後平均。
捌、報名日期、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日期: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
二、報名方式:由學生就讀學校統一收件,將報名表(附件一)及比賽文稿送件封面(附件二,含中文文稿及比賽語言別文稿之故事稿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僑成國民小學總務處廖靜茹小姐收(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20份22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比賽當日一概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報名日期截止後,恕不受理比賽故事題目(含文稿)之變更及隊伍成員替換。
玖、獎勵辦法:
一、依參賽隊伍組別錄取若干隊頒發獎座及獎金,比賽獎金由台灣客家總商會提供。
(一)第一名:1隊,頒發獎座及獎金20,000元。
(二)第二名:2隊,頒發獎座及及獎金10,000元。
(三)第三名:3隊,頒發獎座及獎金5,000元。
(四)佳作:5隊,頒發獎座及獎金1,800元。
未達獎勵基準者,經評審決議後得從缺或酌減獎勵名額。
二、各獲獎隊伍指導老師敘獎依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表予以獎勵,非編制內教師(如代課、教學支援人員、校外人士等)發給獎狀乙紙,比賽獎金由台灣客家總商會提供。
(一)第一名:1隊,頒發獎金1,600元及嘉獎2次。
(二)第二名:2隊,頒發獎金1,200元及嘉獎1次。
(三)第三名:3隊,頒發獎金1,000元及嘉獎1次。
(四)佳作:5隊,頒發獎金800元。
拾、比賽成績:
114年1月19日(星期日)現場公布後,並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前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www.mlc.edu.tw)。
拾壹、
凡參加本比賽活動人員、主辦及承辦工作人員,活動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
拾貳、
協助辦理本活動之績優工作人員,依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表予以獎勵。
拾參、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者,由本府召開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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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競賽-苗栗縣113學年度臺灣客語說故事比賽修正後實施計畫及海報各1份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11月28日府教務字第1130259426號函續辦。 二、為使比賽周延,避免爭議,修正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修正本實施計畫名稱為苗栗縣113學年度客語說故事比賽。 (二)修正比賽賽程表及比賽場地位置圖之公告時間,於領隊會議後公告。 (三)增訂各組比賽組數上限及錄取標準,每組錄取前50組。 (四)增訂故事來源類型,開放採用其他故事,鼓勵學生參賽。 (五)修正現場計時,不放置計時器。 (六)刪除文稿不符用語,改以故事主題內容,保有彈性,讓參賽員調整故事內容。 (七)新增學校受理報名時間,並將報名電子檔寄至指定信箱完成報名手續。 (八)報名後,恕不受理變更。 (九)新增獎勵辦法,每位參賽員及其2位家屬與指導教師獲得西湖渡假村免費入園券。 (十)修正申訴時間於各組結束後30分鐘內。 三、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學前科協助轉知本縣私立幼兒園。
- 113學年度苗栗縣臺灣客語說故事比賽壹、目的 一、增進學生對臺灣客語之認識,傳承並激發對族群文化之尊重,促進社會和諧。 二、提升學生臺灣客語閱讀能力、口說能力及表達能力。 三、增加學生對口說客語的自信,使本土文化意識向下札根。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僑成國民小學、苗栗縣國教輔導團本土語分團。 三、協辦單位:台灣客家總商會、西湖渡假村。 肆、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4年1月19(星期日)。 二、地點:西湖渡假村(地址:367-42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西湖11號)。 三、比賽賽程表及比賽場地位置圖將於召開領隊會議後,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www.mlc.edu.tw ),領隊會議日期將另函通知。 四、相關期程 事項 日期 報名 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 領隊會議 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 比賽及頒獎 114年1月19(星期日) 伍、參加對象: 一、本縣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學生。(以113學年度為依據) 二、比賽組別:依學生就讀年級分 (一)幼兒親子組 (二)國小A組(國小一、二、三年級) (三)國小B組(國小四、五、六年級) (四)國中組 三、組隊規範 (一) 幼兒親子組以2人方式組隊,包括本縣公私立幼兒園1位學生及其1位長輩親屬。其餘組別以學生組隊,人數以1-2人為限,不得跨校組隊。 (二)國小A組與B組為不同組別,學生不可混合組隊。 (三)每一學生僅限參與一組為限。 陸、比賽語言別及題目 一、比賽語言別:需全程使用臺灣客語,不限腔調別,但需於報名表中確實勾選使用腔調。 二、比賽內容故事來源(擇一),請逕至相關網站瀏覽及下載: (一)自行創作,惟須填妥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附加文字稿,且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若經檢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項。 (二)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製作之故事集 (QR code)。https://elearning.hakka.gov.tw/voice_story/index.html 柒、比賽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比賽方式: (一)每位參賽者說故事時間以3至4分鐘為限,比賽時間至3分鐘時將響第一次提醒鈴(響1聲),時間至3分30秒時將響第二次提醒鈴(響2聲),時間滿4分鐘時響第三次結束鈴(響3聲)。現場設置計時器並安排專人記錄每人使用時間,以昭公信。 (二)聞呼號後應即登臺講述故事,參賽人員開口時即開始計時,如超過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停止講說即停止計時。 (三)講說內容與先前所提供之故事文稿不符者,比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講說時間4分鐘按鈴提示,時間一到即應下台,不得繼續說故事。 (五)講說時間不足或超過,每30秒者扣總成績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以此類推;惟誤差在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六)說故事比賽著重於口語表達能力,參賽者無須準備大型道具、器材、華麗服裝、前述項目均不列入計分。 二、 評分標準: (一)語音(發音、語調、流暢度):占50%。 (二)內容(創意、結構、詞彙):占25%。 (三)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25%。 (四)評分方式:每位評審以總分100分計算,依評審分數合計後平均。 捌、報名日期、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日期:113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前。 二、報名方式:由學生就讀學校統一收件,將報名表(附件一)及比賽文稿送件封面(附件二,含中文文稿及比賽語言別文稿之故事稿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僑成國民小學總務處廖靜茹小姐收(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20份22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比賽當日一概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報名日期截止後,恕不受理比賽故事題目(含文稿)之變更及隊伍成員替換。 玖、獎勵辦法: 一、依參賽隊伍組別錄取若干隊頒發獎座及獎金,比賽獎金由台灣客家總商會提供。 (一)第一名:1隊,頒發獎座及獎金20,000元。 (二)第二名:2隊,頒發獎座及及獎金10,000元。 (三)第三名:3隊,頒發獎座及獎金5,000元。 (四)佳作:5隊,頒發獎座及獎金1,800元。 未達獎勵基準者,經評審決議後得從缺或酌減獎勵名額。 二、各獲獎隊伍指導老師敘獎依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表予以獎勵,非編制內教師(如代課、教學支援人員、校外人士等)發給獎狀乙紙,比賽獎金由台灣客家總商會提供。 (一)第一名:1隊,頒發獎金1,600元及嘉獎2次。 (二)第二名:2隊,頒發獎金1,200元及嘉獎1次。 (三)第三名:3隊,頒發獎金1,000元及嘉獎1次。 (四)佳作:5隊,頒發獎金800元。 拾、比賽成績: 114年1月19日(星期日)現場公布後,並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前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www.m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