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傳說對決

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傳說對決

 總獎金: 2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1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8786-9081

主辦單位Email:draco56@esports.com.twctesa@esports.com.tw

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傳說對決 賽事規章

• 賽事架構

<傳說對決>全賽事採 BO3 單淘汰賽制

  • 初賽-4 強:線上賽 BO3
  • 冠軍賽、季軍賽:線下決賽 BO3

• 競賽制度

  • • 遊戲版本:比賽均使用台港澳伺服器,故依台港澳伺服器最新遊戲版本為準。
    ※關於英雄 Bug 導致禁用等問題,將會由主辦單位決定所提供的英雄
  • • 比賽模式:自訂對戰-5V5 競賽模式,全局 BP 制。
  • • 比賽地圖:傳說戰場
  • • 帳號:均使用個人帳號,若因英雄不足無法比賽以棄權論
  • • 裁判席:非裁判或轉播人員不得進入
  • • 隊伍上限:64 隊
  • • 賽事分組: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進行平均分組
  • • 賽事人數:5 對 5
  • • 隊伍人數規範:隊伍名單登錄為 6 人,5 人先發 1 人替補,名單經提交後不得更換
  • • 勝利條件:賽事時間內,摧毀敵方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者獲勝

• 賽事規則

  • • 位置選取流程
    • 第一回合:系統隨機抽籤選中的首選方選擇紅藍方。
    • 第二回合:由敗方選擇紅藍方。
    • 第三回合:由敗方選擇紅藍方。
  • • 選手名單
    • • 所有參賽隊伍都必須登錄隊伍名單,作為網站與轉播時使用,名單請於規定的時間內繳交相關的隊伍資料(包含隊伍成員姓名、挑戰者名稱、競時通
    • UID、出生日期與其他主辦單位需求資料等),延遲繳交將視同放棄,取消參賽資格。
    • • 選手資料將交由主辦單位審查,審查通過方可上場,若未通過將視情節提供替補名額。選手帳號遭封鎖,導致當天比賽不滿五人,則該隊伍以棄權論。
    • • 挑戰者名稱規範:
      • • 不可使用其他隊伍的學校縮寫及遊戲角色名稱。
      • • 挑戰者名稱不可包含:粗俗或猥褻的字眼、傳說對決英雄延伸名稱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及特殊符號,若經主辦方判定有以上情節,選手須協助更名(費用由選手自付)。
    • • 若提供的資料不符合或不依照規範,將視為未完成登錄選手作業。
    • • 無重大因素該賽事結束前不得更名,如名稱與登錄名單不符合將無法在比賽中上場。
  • • 賽事過程
    • • 線上賽事
      • • 隊伍視訊畫面規則
      •  畫面須清晰足夠辨識選手身份。並配合裁判指示完成檢查。
      •  若隊伍於同一空間進行比賽,可五人同一畫面。若分開須提供個人畫面。畫面須以工作人員能清楚確認選手本人及操作設備的手部畫面為主。
      •  設備得使用攝影機/視訊鏡頭連結至 PC 傳輸畫面或手機直播畫面。
      •  請確保使用設備必須有足夠電量維持整場比賽使用,若中途因電力不足無法提供畫面視同違規,將視情節進行懲處。
      •  賽事開始前 30 分鐘雙方全體選手須加入賽事單位指定之頻道,並向裁判報到完成檢錄。如未完成報到檢錄之選手該場比賽不得上場。若隊伍因此不足 5 位選手則該隊以棄權論。
      •  一旦發現任何隊伍成員有違反任何隊伍視訊畫面規則,裁判方可以視情況做出以下懲處:
        • 1.口頭警告
        • 2.失去當前或是後續比賽的選邊權
        • 3.在當前或後續比賽中禁賽
        • 4.沒收獎金
        • 5.取消該局比賽
        • 6.禁賽
      • • 賽事開始前 30 分鐘雙方全體選手須加入賽事單位指定之頻道,並向裁判報到完成檢錄。如未完成報到檢錄之選手該場比賽不得上場。若隊伍因此不足 5 位選手則該隊以棄權論。
      • • 比賽開始於賽事單位指定之頻道須全程打開收音,不得關閉。
      • • 比賽開始後中途不得更換選手,如有重大事故等特殊情況發生時,另由裁判團判定處理。
      • • 對戰組合在前者為主隊,擔任第一局比賽之藍方。裁判開啟遊戲自訂對戰,並提供比賽選手對戰房 ID。雙方每局結束後紅藍方互換。每局對戰結束後,依裁判指令開始下一局比賽。
      • • 線上賽若一方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 15 分鐘以後仍無法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如自行接受對戰則以結果論。如雙方皆無法開始比賽則視同雙方同時淘汰。
      • • 選手於比賽中不得無故於比賽結束前離開頻道,無故離開者給予警告一次並需於 10 分鐘內重新連線回到頻道,未回到頻道以前不得出賽;累積警告兩次者裁定淘汰。
      • • 線上賽事勝負一律以伺服器結算畫面為準,如提前離開遊戲或刻意投降導致落敗後果自負。結果將由裁判紀錄,請選手自行截圖存證。
    • • 線下賽事
      • • 需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前 30 -60 分鐘至檢錄處向裁判報到,並攜帶選手個人證件進行身份認證,若所使用的帳號或個人資料與參賽者本人不符,將取消該名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所有獎項。若隊伍因此不足 5 人時,視同整隊棄權。
      • • 遵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當天入場觀眾採及選手實名制並完成健康聲明書,皆須全程強制戴口罩,入口處會量測體溫及手部噴灑酒
      • 精,若體溫超過 37.5 將不予進場。一切防疫措施配合地方政府政策作最新公告,未配合者將不予進行出賽。
      • • 比賽進行中不得更換選手。隊伍如需進行選手更換,僅得於換局時進行。如遇有特殊突發狀況,則由裁判團召開技術會議裁定。
      • • 比賽進行中選手不可有轉頭或疑似張望之動作,違反者將由現場裁判視情況判罰,嚴重者直接淘汰,無法確實認定轉頭或張望選手將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隊伍裁定淘汰。
      • • 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任何電子儲存裝置,請事先詢問主辦單位的規則。選手可以選擇使用現場的設備,或攜帶自己的滑鼠、鍵盤、入耳式耳機或麥克風。
        • • 若設備有提供優勢的嫌疑,主辦單位保留禁用該設備的權利。
        • • 若比賽有講評解說,選手必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耳機來隔離會場雜音,或是使用主辦單位認可的特殊型號耳機。選手可將自己的耳機配戴於隔音耳機內。
        • • 非經裁判指示許可,選手不得任意將隔音耳機(罩)拿下。如未經裁判指示許可即拿下隔音耳機(罩),裁判得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裁定。
        • • 輪到該場比賽之選手就指定選手區後,依現場裁判人員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就緒並完成手機設定等準備事項。若選手在設定完成後出現問題,將會依據狀況給予額外的準備時間。
        • • 選手要離開指定的選手區之前,必須先獲得比賽裁判人員的許可。
        • • 若出現遊戲方面的爭議,選手必須馬上通知裁判人員。一旦下一場對戰開始,選手便無法針對先前的比賽結果提出抗議。
    • • 線下賽事防疫規範
      • • 除飲食外,所有人員全程佩戴口罩。(演出人員於室內外拍攝個人/ 團體照可脫下口罩)。
      • • 固定入口動線,並配合工作人員環境消毒及入口體溫測量,體溫過高者(額溫≧37.5°C)不得進入。
      • • 請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 • 開演前、中場休息及散場時仍須維持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
      • • 違反相關防疫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 • 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選手或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線下賽事。違反者將從重處罰
      • • 活動之人數規範與防疫措施依照當地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及疾管署規定。
    • • 斷線處理
      • • 角色禁選過程:英雄完成禁選後必須直接開始遊戲,不能夠以任何理由退出、拖延做調整。請選手賽前務必調整好帳號,首先退出調整的戰隊將予以一次警告,再犯者則本局判敗。
        ※如遇挑戰者選角 Bug 等問題,需請示裁判獲得同意後才可離開,重新進行角色禁選(需與重新前相同),不得私自離開遊戲房間。
      • • 選手進入遊戲對戰時,雙方需依照:凱撒、打野、中路、魔龍、輔助依序排列,如有錯位情形裁判有權視情節,給予警告一次;警告兩次者裁定淘汰。
      • • 比賽過程中發生需要遊戲暫停的狀況主要分為直接暫停與選手暫停 2 種情況。暫停後須等候裁判指示解除暫停。
        狀況一、直接暫停:主辦單位有權利因任何狀況要求暫停遊戲/比賽,選手需要配合並執行暫停作業。
        狀況二、選手暫停:選手可以因下列描述的狀況立即使用暫停功能,但隨後則必須立即告知主辦單位及裁判其暫停理由。
        可接受的原因為下:

        • • 非故意斷線。(有選手斷線,請立即示意裁判,並向裁判解釋暫停理由,由裁判評定暫停合理性,且由裁判決定或使用『暫停功能』,等待選手重新連接後恢復比賽,參賽選手須服從裁判安排,否則視作棄權處理)
        • • 選手設備出現狀況,需在 10 分鐘內排除狀況,若有特殊情況請告知該場裁判,由該場裁判進行判定。
        • • 選手於暫停遊戲時,為了全部參賽隊伍的公平起見,選手不得於暫停期間有遊戲上的溝通(在任何暫停因素或比賽皆相同)。為了避免引起爭議,如果此暫停時間過久,主辦單位有權讓參加的隊伍於遊戲重新開始前稍作休息。
      • • 遊戲開始 5 分鐘以內,若發生重大 Bug、遊戲比賽房崩潰、伺服器障礙及任何導致遊戲崩壞且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該場比賽可以重新開啟並採用同樣的禁選角色進行重賽。
      • • 比賽時若發生設備故障、斷網、斷電、伺服器異常等導致遊戲中斷但可以重新連回遊戲的情況下,若 10 分鐘內可排除狀況,需等待所有選手以及主辦方人員(裁判與 OB 手)重新連回遊戲後,聽從裁判指令解除暫停繼續比賽,雙方選手必須以隊伍現況繼續進行比賽,若情節重大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重新進行比賽。
      • • 比賽時若發生設備故障、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連的情況時,若 10 分鐘內未能排除狀況,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裁判有權將可直接判決勝負:
        • • 經濟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於遊戲中的經濟差距大於 33%。
        • • 剩餘塔數差距:兩隊參賽隊伍持有塔數差距大於 7 座。
        • • 水晶兵營數量差距:雙方場上仍存在水晶兵營數量差距超過 2 座。

• 選手規範及注意事項

  • • 比賽過程中禁止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或以任何方式挑撥、挑釁對手,若對手有上述行為可當下暫停告知裁判,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 • 線下比賽將會線上轉播,請穿著整齊服裝,請勿穿著背心、拖鞋、打赤膊等。
  • • 比賽中除開場與結束時與對手之友善問候(如結束時之 GG(Good Game))和賽事問題提出外,不得使用全頻文字。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 • 若有任何使用破壞遊戲平衡之非法程式、使用非本人遊戲帳號、啟用登錄名單以外之選手、私下議定勝負等,包含但不限於以上之重大違反競賽公平性和運動家精神行為經查證屬實者,該隊以及該隊全體選手即刻喪失參賽資格。
  • • 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車禍…)」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將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懲罰;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時需配合主辦單位另行安排進行重賽。
  • • 線下決賽無故棄賽,賽事主辦方有權針對該校進行懲處,依情節輕重給予獎金沒收至隔年該校不得參賽之懲罰。
  • • 比賽間參賽嚴禁運動員於未經賽事單位授權下進行實況轉播或重播回放等任何方式將賽事相關內容以聲音或影像公開傳播。
  • • 遇有性騷擾相關案件時,請善用性騷擾申訴管道:
  • • 上述規定中未列舉,但影響比賽順利進行者,由主辦單位裁決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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