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特戰英豪

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特戰英豪

 總獎金: 2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1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8786-9081

主辦單位Email:draco56@esports.com.twctesa@esports.com.tw

高中職的同學們!暑假完繼續嗨!快來報名2024高校盃電競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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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

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

🔔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3日截止

📅活動日期:

.預賽:11/01 – 12/15 (線上賽)

.決賽:12/19-12/20(GamForce電競嘉年華線下決賽)

賽事總則

一、宗旨:

為健全我國校園電子競技運動組織,配合政府積極推廣電競運動之發展,自107 全大運首次納入電子競技運動項目,建立良好的交流管道及領域學習能力,因此本會透過辦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協助高中職喜好電競運動的學生,建立起相互切磋的賽事平台,並已於去年(112)完成五屆大專盃電競賽事。

藉由本活動讓同學了解電競產業發展概況外,更能從中學習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與策略應用,提升校際間電子競技運動水準,促進大專院校電子競技運動蓬勃發展。

透過與高中職學校共同主辦之方式,主辦之高中職學校之學生將在主辦過程中更瞭解電競產業發展概況,並從中學習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與策略應用。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 CTESA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三、指導單位:

四、執行單位: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五、協辦單位:

Gamforce 電競嘉年華

六、贊助單位:

可爾必思

七、感謝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八、競賽種類:

特戰英豪-團體賽

九、參賽資格:

(一)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若報名時尚未取得新學期註冊章,請先提供 113 學年度繳費證明或 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並於之後補交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章或選課證明。

(二) 報名資格規定: 公開報名,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年齡不得超過 19 歲,以 8/31 為基準),同隊選手須為同校,1 校優先以 1 隊為限,若同校有多隊報名將以報名截止後官方審核確認選手牌位積分平均高者作為代表隊伍參賽。若報名截止總隊伍數未達 64 隊,將依報名時間先後讓隊伍報名,並限制 64 隊內 1 校至多2 隊。

排位 分數 排位 分數
無排位 0 鉑金 1 65
黑鐵 1 5 鉑金 2 70
黑鐵 2 10 鉑金 3 75
黑鐵 3 15 鑽石 1 80
青銅 1 20 鑽石 2 85
青銅 2 25 鑽石 3 90
青銅 3 30 超凡 1 120
白銀 1 35 超凡 2 150
白銀 2 40 超凡 3 180
白銀 3 45 神話 1 185
黃金 1 50 神話 2 190
黃金 2 55 神話 3 195
黃金 3 60 輻能戰魂 200

(三) 報名隊伍數規定:

1、 特戰英豪-團體賽:64 隊上限,報名額滿為止。

2、 每人限參加 1 項目,不得重複報名參加。

3、 各項賽事皆需填報帶隊老師或領隊,賽事進入四強後需由老師或領隊帶隊至華山文創園區參賽

十、114 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

核備文號:臺教授體字第 1130029275 號

(一)該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該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二)本賽事除高中(職)組外,其餘組別之成績不納入申請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 6 條第 6 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二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本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1、 參賽隊(人)數 16 個以上:最優級組前 8 名。

2、 參賽隊(人)數 14 個或 15 個:最優級組前 7 名。

3、 參賽隊(人)數 12 個或 13 個:最優級組前 6 名。

4、 參賽隊(人)數 10 個或 11 個:最優級組前 5 名。

5、 參賽隊(人)數 8 個或 9 個:最優級組前 4 名。

6、 參賽隊(人)數 6 個或 7 個:最優級組前 3 名。

7、 參賽隊(人)數 4 個或 5 個:最優級組前 2 名。

8、 參賽隊(人)數 2 個或 3 個:最優級組前 1 名。

(四)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十一、競賽時程

實際賽程將於選手登記報名後依據賽事隊伍數另行調整

• 線上賽 – 11/1 至 12/15;線下賽 – 12/19、12/20

十二、抽籤規則

採電腦方式進行直播抽籤。抽籤時間將於 10 月 14 日審查結束後公告於中國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 FB,對戰隊伍之間無特殊迴避規則。

十三、賽事重要規範

(一) 各場比賽皆須有大會裁判於線上或線下賽事中執法。

(二) 線上賽事-隊伍需提供選手比賽視訊畫面於 Discord 實況直到比賽結束。

(三) 線下賽事-請依照大會公布時間現場報到進行檢錄及設備設定。

(四) 賽事將取至前八名,五-八之排名將先依據下列規定依序將四隊排名後進行各一場 BO3 賽事,排名靠前之兩隊爭取第五名,排名靠後之兩隊爭取第七名。

1、 八強戰 BO3 是否拿下一局。

2、 勝利局失分數,少者靠前。

3、 勝利局時間,時間短靠前。

4、 落敗局得分數,多者靠前。

5、 落敗局時間,時間長靠前。

十四、獎金

冠軍 2 萬、亞軍 1 萬、季軍 5 千、殿軍 3 千

十五、申訴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之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二)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應於賽前或事實發生時提出;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應依據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若規章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向該場裁判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向各該競賽種類之裁判長提出書面(如附件)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四) 有關競賽爭議或違規等事項,由裁判團之決議辦理。

(五) 經裁判團審議處罰,對其處分有異議時,得於收到處罰通知之翌日起 1 日內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訴。

十六、罰則

(一)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實或冒名參賽,經查證屬實者,依下列罰則處分之:

1、 如參加個人項目,取消其繼續參賽資格及已賽成績、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

2、 參加團體項目,取消該隊繼續參賽資格及已賽成績、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

(二) 參加學校之選手、職員於比賽期間,倘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正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等情事,由該種類裁判長逕行裁定停賽,並由該競賽種類之審判委員會議判決,依下列罰則處分之:

1.選手毆打裁判員:

(1)個人項目:取消該選手繼續參賽之資格。

(2)團隊項目: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同時,該選手亦按個人項目之罰則處理。

2.職員毆打裁判員:取消該職員繼續行使職權之資格。

3.選手、職員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經裁判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規定時間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該場繼續參賽之資格。

(三) 裁判員毆打職員或選手,立即取消該裁判員繼續行使職權之資格。

(四) 職員不得兼任本單位以外學校之職員,選手亦不得兼任其他學校之職員,否則取消其職員資格。

(五) 審判委員、裁判長、裁判員(含記錄等)不得兼任各參賽學校職員,否則取消其裁判(含記錄等)資格。

(六) 任何隊伍成員或職員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參加外界任何跟比賽結果有關之賭博行為。經檢測證實違規者,將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七) 酒精與藥物管制

無論參與的是線上或現場比賽,嚴禁飲用酒精、或服用施打任何有可能影響比賽進行的藥劑。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將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十七、性騷擾申訴管道

• 遇有性騷擾相關案件時,請通報賽事主辦方申訴管道:

(一)電話: (02)8786-9081

(二)電子信箱: ctesa@esports.com.tw

十八、其他上述規定中未列舉,但影響比賽順利進行者,由主辦單位裁決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力。

113學年度2024年第四屆高校盃電競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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