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財政向前跑.台灣最美好」財政部統一發票盃路跑
一、活動目的: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與公股事業金融機構投入公益,特舉辦「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藉此匯聚人潮,推廣雲端發票及行動支付,並為鼓勵民眾踴躍捐發票作公益,每人只要捐贈3張統一發票,即可報名參加休閒組(3km);或是繳交新臺幣(下同)200元報名參加挑戰組(10km),繳交400元報名參加半馬組(21km),凡報名成功者,活動當天還能獲得完跑禮及參加抽獎活動,所募集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
二、主辦單位:
三、承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時間:
113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4時至10時30分。
六、活動地點:
國立體育大學校徽廣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七、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
半馬組(21km) |
挑戰組(10km) |
報名費用 |
400元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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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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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限制 |
3,000名 |
3,000名 |
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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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配送 |
一律採郵寄報到 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13日(五)期間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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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點 |
國立體育大學校徽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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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 |
4小時 |
2小時 |
起跑時間 |
上午5:30 |
上午5:50 |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避免誤發各項相關報名資訊。
(二)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與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
(三) 因配合交通管制限時,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報名不同距離組別;若已達關門時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疏導或是乘坐承辦單位收容車離開賽道。
九、繳費方式
(一) 報名網址:請於活動官網 https://www.2024mofrun.com.tw/點選「我要報名」,選擇半馬組(21km)或挑戰組(10km)報名頁面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後,可選擇【7-11 ibon系統繳費】或【ATM虛擬帳號繳費】。
(二) ibon系統繳費流程:憑ibon代號至全臺7-11超商門市→ibon機器螢幕首頁→點選【代碼輸入】→請輸入表格內的繳款代碼→確認繳費項目→點選【確認,列印繳費單】→持繳費單到超商櫃檯繳費。(提醒您,透過ibon繳費限單筆2萬元以下,且需自付每筆30元手續費)
(三) ATM虛擬帳號繳費流程:送出訂單後,系統會配發一組ATM虛擬帳號,請記下此帳號進行繳費,網路銀行與ATM自動櫃員機皆可完成繳費。(提醒您,透過ATM虛擬帳號繳費限單筆3萬元以下,且需自付每筆30元手續費)
(四) ATM虛擬帳號繳費注意事項:付款要一次付清繳款單之全額,不能分次繳納。
(五) 若報名後欲再繳費,請於筆記報名網頁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按鈕,輸入領隊身分證字號及生日,進入訂單頁面點選「開始付款」按鈕,進行繳費。
(六) 若未於繳費期限內繳費完畢,系統將自動視同訂單逾期繳費放棄資格,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如要補繳可自行至筆記報名網頁左邊點選「報名查詢與修改」按鈕進行延長繳費。(註:名額一旦額滿或報名截止,將無法重送訂單,請報名選手盡快完成繳費,避免訂單逾期,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七) 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即可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以確認報名成功。
(八) 網路報名繳費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 irunner@biji.co,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910-581659 (週一至週五9:00至18:00)。
(九) 賽事諮詢請寄電子郵件至 opcc6161@gmail.com,或於上班電洽04-27066161(週一至週五9:00至18:00)。
十、競賽路線
(一) 半馬組(21km)
起點-體大二路→左轉環校道路→右轉體大四路→體大一路→文化一路→文禾路→左轉文達路→右轉樂學路→文德路→復興三路→左轉文化二路→左轉華亞三路→右轉樂善二路→右轉文樂路→文青路→右轉文化一路→右轉振興路→右轉華亞三路→左轉科技六路→左轉華亞二路→右轉華亞二路260巷→右轉華亞一路→左轉復興三路→右轉華亞一路→左轉科技九路→右轉華亞三路→右轉振興路→左轉長青路→長庚養生村迴轉→長青路→右轉振興路→右轉體育大學側門→體大二路→終點。
(二) 挑戰組(10km)
起點-體大二路→左轉環校道路→右轉體大四路→體大一路→左轉振興路→右轉華亞三路→左轉科技六路→左轉華亞二路→右轉華亞二路260巷→右轉華亞一路→左轉復興三路→右轉華亞一路→左轉科技九路→右轉華亞三路→右轉振興路→於振興路1130巷折返→振興路→右轉體育大學側門→終點。
十一、報到方式
(一) 半馬組及挑戰組選手採郵寄報到方式,選手物資統一由物流公司配送,限寄臺灣境內,包裹將於113年9月2日(一)至113年9月13日(五)間寄出,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恕不接受郵政信箱。
(二) 配送費用如下:
報名人數 |
1人 |
2人 |
3-5人 |
6-10人 |
11-20人 |
21人以上 |
配送費用 |
130元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800元 |
1,000元 |
(三) 寄送物資僅限臺灣境內,海外離島(如:澎湖、綠島、金門與馬祖等)郵寄費用另加收250元;國外地址皆不寄送,國外跑者一律於活動當日到大會服務臺領取物資,並酌收物資處理費130元/筆。
(四) 收到郵寄報到物資視同完成報到手續,請於113年9月22日活動當日自行攜帶物資前往活動會場集合,無須進行報到程序,並將號碼布以別針別於胸前,號碼布遺失恕不補發,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十二、半馬組與挑戰組選手物資
(一) 事先配送物資
事先配送物資 |
號碼布(含摸彩券)、回收式晶片、別針 |
(二) 完跑禮:
活動當日選手憑號碼布兌換完跑禮,每人限領1份,恕不接受代領。
參賽組別/ 完跑禮項目 |
瓶水 |
餅乾 |
完跑袋 |
運動 毛巾 |
電子 成績 證明 |
餐點 |
完賽 獎牌 |
半馬組(21km) |
○ |
○ |
○ |
○ |
○ |
○ |
○ |
挑戰組(10km) |
○ |
○ |
○ |
○ |
○ |
X |
X |
十三、選手分組
(一) 半馬組(21km)-選手依性別、年齡分組。
男子組 |
年齡 |
女子組 |
年齡 |
男甲組 |
民國53年以前 |
女甲組 |
民國53年以前 |
男乙組 |
民國54-63年 |
女乙組 |
民國54-63年 |
男丙組 |
民國64-73年 |
女丙組 |
民國64-73年 |
男丁組 |
民國74-83年 |
女丁組 |
民國74-83年 |
男戊組 |
民國84-95年 |
女戊組 |
民國84-95年 |
【備註】半馬組須滿18歲方可參加。 |
(二) 挑戰組(10km)-選手依性別、年齡分組。
男子組 |
年齡 |
女子組 |
年齡 |
男A組 |
民國53年以前 |
女A組 |
民國53年以前 |
男B組 |
民國54-63年 |
女B組 |
民國54-63年 |
男C組 |
民國64-73年 |
女C組 |
民國64-73年 |
男D組 |
民國74-83年 |
女D組 |
民國74-83年 |
男E組 |
民國84-93年 |
女E組 |
民國84-93年 |
男F組 |
民國94年以後 |
女F組 |
民國94年以後 |
【備註】未滿18歲者須勾選家長同意欄位並填寫監護人資料。 |
十四、獎勵辦法
(一) 依男、女總名次頒發獎盃及獎金,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並於領獎時填寫相關資料。
(二) 頒發獎金如下:
- 總名次:男、女子組各錄取前5名。
- 分組名次:男、女子組各分組錄取前5名。(各分組人數未達50人,則錄取前3名)
- 半馬組(21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分組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第一名 |
18,000元 |
第一名 |
5,000元 |
第二名 |
13,000元 |
第二名 |
4,000元 |
第三名 |
10,000元 |
第三名 |
3,000元 |
第四名 |
8,000元 |
第四名 |
2,000元 |
第五名 |
6,000元 |
第五名 |
1,000元 |
- 挑戰組(10km)各組頒發獎金如下:
總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分組名次 |
男/女子組獎金 |
第一名 |
8,000元 |
第一名 |
3,000元 |
第二名 |
7,000元 |
第二名 |
2,500元 |
第三名 |
6,000元 |
第三名 |
2,000元 |
第四名 |
5,000元 |
第四名 |
1,500元 |
第五名 |
4,000元 |
第五名 |
1,000元 |
(三) 得獎者請於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非本國籍人士需繳交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20,000元(即20,001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無論金額皆須負擔20%所得稅。
(四)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上午10:30前領取獎盃及獎金,逾期視同放棄。
十五、晶片計時系統
(一) 本賽事半馬組(21km)及挑戰組(10km)皆使用回收式晶片計時,請詳閱晶片配戴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二) 請小心保管晶片及號碼布,遺失恕不再補發。無晶片及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三) 本賽事半馬組(21km)及挑戰組(10km)皆派發一枚回收式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名時繳交100元晶片保證金,於活動當日比賽結束後,交還晶片並退還保證金。
(四)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承辦單位將依據鳴槍起跑時間開始計算,並依據此時間紀錄作為選手成績統計及排名之判定。
(五) 半馬組(21km)與挑戰組(10km)採晶片計時,參加比賽選手請提前半小時到場,出發時必須經過晶片感應區,否則成績不予承認。競賽成績一律採承辦單位時間(鳴槍時間)計算,依選手抵達終點之時間作為成績統計依據。(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成績證明上註明)
(六) 賽道上設有檢查點(晶片感應地墊),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請依起跑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因安全因素承辦單位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七)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選手跑回終點時,承辦單位依照晶片紀錄計時,惟頒獎及排名仍依鳴槍時間為準。請選手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佳的選手優先出發。
(八) 參賽選手可掃描號碼布上的QR-Code,查詢成績及下載電子成績證明。
(九) 若成績有問題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30前至成績問題處理區確認,當日如未提出異議恕不處理。
(十) 晶片配戴說明:選手請將計時晶片繫妥於跑鞋鞋帶前端上,請勿將晶片放置於腰帶、肩帶中或手持,以免晶片感應不良而影響計時成績。
十六、犯規罰則與申訴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合者。
- 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予非報名者參加比賽,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布成績無效外,另於網路上公布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於胸前者。
- 重製/複製號碼布者。
- 活動當日無本次賽事號碼布者請勿進入賽道。
- 本賽事使用回收式計時晶片,請依規定將晶片繫妥於跑鞋鞋帶前端上,若無起、終點與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或佩戴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或其他輔具幫助競賽者,如搭車、代跑或扶持等。
- 嚴禁於比賽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或騎腳踏車。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請勿於任何網路平臺販賣或重製販賣號碼布,違者查明屬實,將依臺灣律法移送法辦。
(二) 申訴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證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布10分鐘內向承辦單位提出相關證明,所有申訴以裁判組之判決為終決。
十七、賽事注意事項
(一) 安全事項
- 安全第一,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
- 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又如有心臟、血管或糖尿病等方面病史者請勿參加。若因隱瞞病情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 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中途必須搭乘承辦單位收容車(以受傷或身體不適者優先)或是由工作人員引導離開賽道返回終點。
- 比賽在市區進行,選手必須注意來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工作人員與交通警員指引。
- 各補給站設有垃圾桶,請將用過之杯子投入垃圾桶,以維護環境清潔及選手安全。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天災,由承辦單位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 本活動提供無障礙廁所,請多加利用。
- 空氣品質指標(AQI)達151-200(紅色警戒)以上時,選手須佩戴口罩,並提高戒護,空氣品質指標(AQI)達200(紫色警戒)以上時,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承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比賽,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二) 衣物保管
- 保管時間:113年9月22日上午4:00至10:30。若超過時間未領取,寄物品將列為遺失物處理。
- 寄物方式:需憑號碼布寄物,請選手於寄物前將物品打包完整後,將寄物包/背包交予工作人員,並出示號碼布讓工作人員黏上寄物貼紙。
- 領物方式:請至原寄物處出示號碼布領取。
- 禁止寄放物品:禁止寄放容易打翻或髒汙的飲料及食物、活體動物(如:狗、貓等)、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爆竹等)及貴重物品。
- 本活動僅提供臨時寄物功能,請勿寄放貴重物品。
(三) 摸彩活動
- 摸彩券請於活動當日上午8:30前投入摸彩箱。
- 「特別獎」與「頭獎」皆須憑號碼布親自上臺領獎,若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則該獎項重抽。
- 凡摸彩中獎者,請於活動當日上午10:30前出示中獎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摸彩品領取區領取獎項,若未於時間內領取,視同放棄領獎權益。
- 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含累計)超過1,000元,中獎者須依規定填寫並繳回相關中獎領據,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即20,001元以上)者,中獎者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所得稅(實際扣繳稅額,以本活動實際購入金額10%為準),若有其他延伸費用(例如匯款手續費、相關稅金等)均由中獎者負擔,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中獎人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金額皆須依法辦理扣繳並繳納20%所得稅,若有其他延伸費用(例如匯款手續費、相關稅金等)均由中獎者負擔,中獎人未依規定繳納稅額,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依照所得稅法第94-1條,並配合財政部實施「憑單無紙化」,承辦單位將以獎值申報為中獎人113年度之所得,並不再寄發書面各類所得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四) 其他事項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承辦單位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個人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賽會網站(筆記報名網站與Bravelog運動趣)與承辦單位授權之社群媒體,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姓名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廠商有權無償使用本活動有關之參與者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及販賣。本人對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廠商,對前開肖像之使用及收益,並無任何民事請求權。如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廠商外第三人,侵害本人肖像權時,本人同意讓與該等侵權行為所生之請求權及訴訟實施權予承辦單位及其授權之廠商,無須本人另為讓與之表示。
-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再提供選手名單。
- 僅可由承辦單位或其所授權之人獨家拍攝參賽選手之賽事照片,並得使用、利用及公開販售之營業權。非承辦單位合作簽約廠商及人士,禁止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十八、退費說明
(一) 活動因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承辦單位得另訂活動日或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
- 主辦單位未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30%手續費。
- 主辦單位已提供物資者:扣除報名費總額50%手續費。
- 另定活動日期者,參與者無參與意願,應於受通知之7日內申請退費;逾7日申請者,主辦單位得不受理申請。
(二) 活動因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承辦單位應另定活動日;參與者無參與意願及申請退費者。
- 應於受通知後20日內申請退費,承辦單位應全額退費。
- 受通知逾20日申請退費者,得酌收報名費總額10%手續費。
(三) 已完成報名並繳費之選手,如欲申請退費,請詳閱以下說明內容,並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申請時間 |
第一階段 |
特殊階段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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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113/9/1 |
113/9/2~11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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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半馬組 |
挑戰組 |
半馬組 |
挑戰組 |
退費項目 |
報名費+晶片費+郵寄費 |
(報名費+晶片費)*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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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 |
每人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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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相關 注意事項 |
團體訂單:部分選手退費(因其他團員需要寄送物資,故郵寄費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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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時間 |
統一於活動結束後2周內進行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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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請至退費申請專區填寫申請表,依填表送出時間作為退費時間之判定。 |
十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 注意事項:
請選手視當日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一日應有充足的睡眠及於當日跑步前2個小時吃早餐。由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承辦單位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5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 承保範圍: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 被保險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2)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特別不保事項:(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選手如有第2項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二十、參賽聲明與活動切結說明
本人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競賽規程,且同意亦保證遵守承辦單位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身心健康,亦瞭解路跑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比賽方開始報名,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承辦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向承辦單位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承辦單位無關;亦明白此項比賽的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或展出與販售及登出於相關網站上,本人同意承辦或被承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進行活動辦理之相關行政作業、寄送相關路跑活動訊息或使用本人姓名、肖像及成績於承辦單位所授權之網站(筆記報名網站與Bravelog運動趣)與社群媒體,且保證提供有效的身分證和資料用於核實本人身分,對以上論述予以確認並願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一經報名後將不得以任何理由質疑競賽內容所列之事項。選手如曾經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痛、胸悶等),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家族心臟病或糖尿病史等皆屬心肌梗塞高危險群,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勿勉強參賽,或請醫師評估參賽風險及先接受心電圖檢測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報名時請確認具有能力在限時內完賽,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或參賽項目,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未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且嚴禁陪跑。
二十一、個資條款說明
承辦單位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第○七二項「政令宣導」及辦理財政部113年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委託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緊急聯絡人姓名、緊急聯絡人電話與緊急聯絡人關係等),以利於中華民國境內及保有報名參賽者填具資料之期間內,作為寄送物資、辦理競技、競賽獎金所得扣繳、成績公布等相關活動聯繫之用,報名參賽者所填具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年限保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報名參賽者得向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個人資料請求製給複製本、提供查詢閱覽、請求補充或更正,以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惟報名參賽者若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其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受損應自負責任。報名表內各欄位填寫之資料如有錯誤、缺漏或有假冒情事,創意實踐家企業有限公司得取消參賽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二、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所有規定。
二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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