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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總獎金: 105000

最高獎金: 1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18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1-0300分機45(余先生)

主辦單位Email:brook.yu@mail.ctusf.org.tw

一、 活動目的:

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於日常生活利用短片記錄運動精彩瞬間,學生除了參與體育課程、校際競賽之外,也透過另一面向參與體育活動,並藉由網路平台提供大眾觀賞,以持續推展體育運動。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二、 主題說明:

運動一瞬間影片徵選活動邁入第五年,將以「5、ㄨ」元素作為本次活動主題,期待看見更多精彩創意影片,一同歡慶五週年。

*5、ㄨ元素&主題說明:

「5」:5週年、5個人,及與5相關之主題。

「ㄨ」:以注音ㄨ讀音的字作為主題,如「無、五、舞、武、嫵」等,或是以ㄨ開頭之讀音,如「玩、哇、穩、王、畏、我」等。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主題說明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 協辦單位:

SSUtv Sports YouTube 頻道

六、 贊助單位:

洽詢績優廠商

七、 活動期程:

(一) 影片徵件與人氣票選: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8 日截止

(二) 進入決選名單公佈:113 年 10 月 29 日

(三) 頒獎典禮:113 年 11 月 9 日

八、 活動網站:

http://www.ssu.org.tw/sportsmoment

九、 參與對象:

凡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含研究所)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不限科系、年級,皆可以個人方式報名。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參與對象

十、 活動組別:

運動形象廣告、運動生活紀錄、創意 Shorts 等三組,影片主題需與「5、ㄨ」及運動相關,不限運動種類。各組別投稿相關限制如下:

(一) 運動形象廣告組:影片長度 30 秒至 60 秒為限,以 16:9 橫式影片、廣告形式呈現,且題材需與大專體育活動相關。(如:大專聯賽及錦標賽等相關形象廣告、運動代表隊或社團宣傳廣告、運動相關形象廣告等)

(二) 運動生活紀錄組:影片長度 60 秒以上且不超過 180 秒,直、橫式影片不拘,人物、內容或場景須與大學生活及運動相關。(例如:運動訓練、選手特寫等)

(三) 創意 Shorts 組:影片長度 60 秒內,以 9:16 直式影片為原則且符合 YouTube Shorts 上傳規範,結合旁白或音樂,創意發揮運動精彩瞬間。
(製作 YouTube Short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EJIH8kxTn8)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活動組別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依據欲報名之組別,不限拍攝工具及運動種類,需確實持有該影片之著作權(切勿直接使用轉播畫面)、音樂版權與取得被拍攝者同意公開該影片之意願。

(二) 參加者請於 YouTube 平台上傳公開之影片作品,並在該影片說明中加入不限但須包含以下三個活動 Hashtags「#運動一瞬間」、「#SSUtv」、「#報名之組別」,如 #運動形象廣告組;參加創意 Shorts 組必須再加註「#Shorts」。

(三) 至活動網站(請見活動辦法第七點)依報名組別點選報名,提供作品資訊、填寫個人資料與上傳 YouTube 影片連結,最後勾選同意著作權聲明及授權規定,即完成報名,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紀念品一份(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寄送)。

(四) 不限報名組別,但每人每組別限報乙支影片,且同支影片不得重複投稿其他組別,往年曾報名參賽的影片亦不得再次報名參加。

(五) 活動相關洽詢電話:02-2771-0300#45 大專體總數媒組 余先生

十二、 作品審查:

(一)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進行參加資格審核,若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以性別、種族、階級、黨派、語言、宗教等出現歧視之內容,或具誹謗、人身攻擊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參加作品視為不符合規定,將取消參加資格。

(二) 作品完成上傳與填妥資料後,需經過主辦單位審查,審查成功之作品將於 2 天內顯示於活動網頁並取得參加人氣投票資格。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十三、 評分方式:

(一) 初選:由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在各組作品中遴選,運動形象廣告組、運動生活紀錄組、創意 Shorts 組各遴選前 25%進入決選階段,並於 10 月 29 日於活動網站公告進入決選名單。

(二) 決選:各組進入決選作品中,選出金/銀/銅獎及佳作,並於頒獎典禮進行頒獎。

十四、 評選標準

(一) 運動形象廣告組:故事內容 20%、影片拍攝技巧及後製 40%、創意呈現 30%、主題契合 10%。

(二) 運動生活紀錄組:故事內容 50%、影片拍攝技巧及後製 20%、創意呈現 20%、主題契合 10%。

(三) 創意 Shorts 組:創意呈現 30%、趣味性 30%、影片拍攝技巧及後製 20%、人氣投票 10%、網路觀看次數 10%。

十五、 獎勵方式:

為鼓勵參加活動,凡作品成功報名者,皆可獲得參加獎品乙份。

(一) 運動形象廣告組、運動生活組:

  • 金獎:各組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18,000 元。
  • 銀獎:各組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10,000 元。
  • 銅獎:各組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5,000 元。
  • 佳作:各組選出 3 名獲得獎狀、獎學金 2,000 元。

(二) 創意 Shorts 組:

  • 金獎: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10,000 元。
  • 銀獎: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5,000 元。
  • 銅獎:選出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3,000 元。
  • 佳作:選出 7 名獲得獎狀、獎學金 1,000 元。

(三) 人氣獎 1 名:

  • 所有作品活動期間(自作品通過審核至報名截止日)累積票數第 1 名,獲得獎狀、獎盃、獎學金 2,000 元。

(四) 投票獎:

  • 所有作品人氣票選期間參與投票者中抽選 10 名,贈送獎品乙份。

113年「運動一瞬間5.0」影片徵選 獎勵方式

十六、 其他規定:

(一) 若經檢舉參加者並非擁有該影片之所有版權權利,經確認後,影片連結將從活動網站下架並取消獲獎資格與收回獎項及相關獎品,如因此造成第三方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須自負連帶賠償責任,該獎項名額不予遞補。

(二) 著作權聲明規定: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參加者應擔保其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音樂與聲音等)時,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其著作之權利,作品創作過程可使用 AI 工具輔助畫面編修及調整,但如有使用 AI 生成創作,請使用經授權素材生成,並於繳交作品時揭露 AI 生成之片段。

(三) 作品著作權授權:參加者同意作品於活動期間及結束後,永久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播放及使用,包括將參加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四) 個人資料隱私權授權規定:活動報名需提供個人資料,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主辦單位承諾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及個人隱私權。

(五)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2,000 元,中獎者依法需申報所得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作為報稅憑證;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中獎者須支付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稅將依法扣繳 20% 稅金)。

(六) 各組別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如有未符合相關評選標準,將可採從缺方式認定,相關獎項及獎金主辦單位將予以保留。

(七)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辦法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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