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邁向AI新生活」資訊月海報徵選

113年「邁向AI新生活」資訊月海報徵選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6-30

主辦單位: 資訊月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4249分機841(周小姐)、02-2577-4249分機983(秦小姐)

主辦單位Email:alyce@mail.tca.org.twolive@mail.tca.org.tw

活動介紹

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將同步走向「培養國內頂尖設計人才」的新定位,齊力發掘設計好手的非凡創造力,打造國內設計新秀的最佳展演舞台。

113年「邁向AI新生活」資訊月海報徵選

113年「邁向AI新生活」資訊月海報徵選

活動花絮

活動說明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參賽者的創意觀點,設計113年資訊月的主題海報,以推廣資訊教育及提昇資訊水準為目的。

活動主題:

113 資訊月 邁向AI新生活

主題說明:

「邁向AI新生活」展示了AI技術如何為人們帶來更多的效益和機會。透過資訊月民生議題,我們可以看到AI在教育、高齡、民生、產業等各個領域的應用。通過創新的設備與應用,以及實際的案例展示,AI展現了其成果和潛力。個性化的學習使教育更有效率,幫助高齡族保持健康和活力,同時改善了人們的生活品質和便利性,協助產業實現了數位轉型和創新。同時,也關注新科技帶來的挑戰和風險,如網路安全、資訊識讀、科技詐騙等問題。因此,今年資訊月將致力於傳遞正確認知與觀念,推廣安全而信任的科技,讓人們都能夠放心地使用科技,享受其帶來的便利和益處,一起邁向AI新生活。

活動流程:初審→複審→決審→得獎公告&線上展覽→頒獎典禮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13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13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 113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日) 23:59止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日) 23:59止

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因本次參賽作品皆為數位檔案參賽,改為線上收件方式,線上報名需上傳設計檔案及 300 字內創作理念,作品檔案設計完成後請轉成 jpg 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參賽網站。因後續審查階段需看實體,請提供原始AI檔或PSD檔之雲端連結至活動參賽網站。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以3件為限,報名網頁也必須分別上傳電子檔作品。

活動聯絡人:

周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841 Email: alyce@mail.tca.org.tw

秦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983 Email: olive@mail.tca.org.tw

上傳作品規格

報名上傳尺寸:A4(JPG檔,解析度300dpi,檔案大小5MB以內)

原始檔案尺寸:A1(設計檔須為AI、PSD檔,解析度300dpi,請提供雲端連結)

色彩模式:RGB

重要:設計時請務必用CMYK設計,並用原創CMYK設計檔再轉成RGB上傳,謝謝!

*創作理念字數:300字左右

海報必備元素

1. 必須切合 113年 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2.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 LOGO下載 eps| psd)

3.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免費參觀)

4. 展出時間/地點:113年11月14日~11月17日 台北世貿一館

評選標準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3.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4.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5.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 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7.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8.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 總額為限。

9.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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