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嘉義縣「宗教之美」繪畫比賽

113年嘉義縣「宗教之美」繪畫比賽

 總獎金: 23200

最高獎金: 1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1-08

主辦單位: 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

主辦單位電話: 05-264-2828

一、主  旨:

配合嘉義縣教育白皮書之行動目標「愛鄉土」-落實學童對於歷史文化閱讀及繪畫藝術的培養,激發學童之觀察力及創造力,以期達成啟發藝術、美化心靈之功效。

二、主辦單位:

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

三、指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

嘉義縣聖賢宮、大林鎮公所、溪口鄉公所、

五、參加對象:

嘉義縣各鄉鎮市、國中、國小學生。

比賽分組:分國中、國小高、中、低年級共四組(清冊及報名表,如附件一)

六、作品規格及主題:

(1)繪圖比賽參賽作品一律為四開圖畫紙,塗料不拘。

(2)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作品需符合此次參賽主題「宗教之美」。

七、收件須知: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截止。

(二)送件地點: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嘉義縣大林鎮中林里下潭底21鄰3-3號)

電話05-2642828、傳真05 -2649191

八、作品評選及獎勵:

(一)評分比例分配:創意40%、構圖30%、色調30%。

(二)獎勵方式:每組各錄取第一名乙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優選五名、佳作擇優數名。

  • 第一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壹仟元。
  • 第二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捌佰元。
  • 第三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伍佰元。
  • 優 選 頒發獎狀乙幀及叁佰元。
  • 佳 作 頒發獎狀乙幀及貳佰元。

前三名指導老師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九、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比賽頒獎後一個月內至聖賢宮領取未入圍作品。

2.參賽作品需原創,不得抄襲重製他人作品,一經察覺,即取消得獎資格,追還獎品。

3.入圍以上得獎者,無論參與發表會與否,主辦單位均具有作品使用權。

4.頒獎:得獎名單於11月11日(星期一)前公佈,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於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頒獎(頒獎當天中午備有午餐及摸彩活動)。

5.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需更正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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