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區排球區域性對抗賽
一、宗旨:
為增加嘉義縣及各縣市各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培訓選手比賽經驗;促進嘉義縣及各縣市基訓站、中小學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增進校際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至9月13日
七、比賽地點:
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八、比賽組別:
組 別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高中職男子組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高中職女子組 | 2.24M | ||
國中男子組 | 2.35M | ||
國中女子組 | 2.20M | ||
國小六年級男童組 | 2.00M | 16*8公尺 | 4號膠球 |
國小六年級女童組 | |||
國小五年級男童組 | 1.90M | 3號膠球 | |
國小五年級女童組 | |||
國小四年級男童組 | |||
國小四年級女童組 |
九、辦理方式:
(一)計畫(活動)內容或辦理流程:
1、參賽資格:
(1)凡113年度嘉義縣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務必報名參加。
(2)其它縣市排球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學校歡迎參加。
(3)嘉義縣各公私立學校均歡迎參加。
2、報名方式、報名人數及會議:
(1)自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起至1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 https://sport.cyc.edu.tw)報名。完成報名請進入系統查看及確認,並注意比賽相關訊息。如有任何問題,請上臉書(facebook) 粉絲專頁「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留言。。
(2)報名人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含隊長)限報18人。(每場比賽限登錄12人)
(3)抽籤及領隊會議(不再另行通知):1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活動中心舉行,由電腦自行排定。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國小4年級組規則,比照國小5年級組】
4、比賽制度:
(1)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2)各組皆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3)循環賽名次判定:
A先比較勝負場次,勝場多者為勝。
B若勝場數相同,則比較積分。比賽結果2:0時,勝隊得3分,敗隊得0分;比賽結果2:1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1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C如上述積分相同時,則以各隊總賽程所勝得分數和除以總賽程所負分數和之商數大小決 定名次,商數大者為勝。
D如上項商數相等時,則以各隊在總賽程中所勝局數和除以所負局數和之商數大小決定名次,商數大者為勝。
E如上項之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F如棄權者不列入名次,且與其比賽之成績均不採計。
G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未賽完的場次仍需出場比賽。
5、獎勵辦法:
(1)參賽選手:依註冊報名隊數,按下列名額錄取:
(一) 2- 3隊錄取1名。
(二) 4隊錄取2名。
(三) 5隊錄取3名。
(四) 6隊錄取4名。
(五) 7隊錄取5名。
(六) 8隊錄取6名。
(七) 9隊錄取7名。
(八) 10隊(含)以上錄取8名。
(惟須有不同單位報名,如同一單位,則不予比賽),優勝隊伍(第1名-第3名)頒發獎盃乙座,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2)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頒給獎狀。
(3)上列獎勵得視競賽性質,實際出賽隊數,獲獎難易度等經縣府審核後適度調整。
6、申訴:
(1)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2)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3)抗議以書面提出(如附件二),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4)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7、附則:
(1)每組各單位至多報名2隊,參賽各選手不得報名2隊以上(含跨組),違者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2)各組比賽均採六人制進行。
(3)女生可參加男生組,男生則不能參加女生組。
(4)各參賽選手:國小學生組開立在學證明(如附件一),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組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5)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每次30秒)。
(6)服裝規定:各隊應有相同顏色式樣。
(7)國小、國中各組得跨年級組隊,跨年級組隊須參加較高年級組別比賽。
(8)各參賽隊伍之帶隊者、選手及競賽工作人員一律以公〈差〉假登記。
(9)各組如僅有1校參賽,舉辦單位得以向上併組(非國小併國中,國中併高中),惟進行併組時,各單位仍不得報名超過2隊。
(10)參與比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11)各參賽球隊請做好垃圾分類及注意環境衛生維護。
(12)欲報名參加本屆比賽之各級球隊,請詳閱本競賽規程並獲得服務單位、就讀學校及有關單位同意方得報名參加,賽會期間人員之安全、行為及一切事務各隊自行綜理與負責。
(二)活動宣傳規劃:
1、公布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及運動地圖資訊網 。
2、懸褂布條及旗幟。
3、透過平面媒體等媒體宣導。
十、預期效益
(一)促進各縣市間教練及選手交流。
(二)觀摩各隊訓練技巧,提昇球技。
(三)提升教練及選手整體之技術水準。
(四)激發選手多元潛能發展,提升選手體能與自我肯定。
十一、活動聯絡人:
呂坤峰,聯絡電話: 0955636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