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屏東盃全國中小學田徑錦標賽
一、 主旨:
推展田徑運動,培育基層田徑人才;促進田徑競技交流,提升技術水準。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屏東縣中正國民中學
五、競賽日期:
113 年 11 月 20 ~ 23 日(星期三~六),共 4 天
六、競賽地點:屏東縣立田徑場(屏東市勝利路 9 號)
七、參加資格:
(一) 國小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均可代表其所屬學校報名參賽,每校限報名 1 隊。
(二) 國中組: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在籍學生均可代表其所屬學校報名參賽,每校限報名 1 隊。
(三) 高中組: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均可代表其所屬學校報名參賽,每校限報名 1 隊。
八、競賽分組及項目:
組別 | 科目 | 項目 | |
高中男子組(以下簡稱高男組) | 田賽 | 1.跳高 2.撐竿跳高 3.跳遠 4.三級跳遠 |
5.鉛球(6 公斤) 6.鐵餅(1.75 公斤) 7.標槍(800 公克) 8.鏈球(6 公斤) |
徑賽 | 1. 100 公尺 2. 200 公尺 3. 400 公尺 4. 800 公尺 5. 1500 公尺 6. 3000 公尺 7. 5000 公尺 |
8. 110 公尺跨欄(0.991 公尺) 9. 400 公尺跨欄(0.914 公尺) 10. 3000 公尺障礙(0.914 公尺) 11. 4×100 公尺接力 12. 4×4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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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10000公尺 | ||
高中女子組(以下簡稱高女組) | 田賽 | 1.跳高 2.撐竿跳高 3.跳遠 4.三級跳遠 |
5.鉛球(4 公斤) 6.鐵餅(1 公斤) 7.標槍(600 公克) 8.鏈球(4 公斤) |
徑賽 | 1. 100 公尺 2. 200 公尺 3. 400 公尺 4. 800 公尺 5. 1500 公尺 6. 3000 公尺 7. 5000 公尺 |
8. 100 公尺跨欄(0.838 公尺) 9. 400 公尺跨欄(0.762 公尺) 10. 3000 公尺障礙(0.762 公尺) 11. 4×100 公尺接力 12. 4×4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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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10000公尺 | ||
高中混合 | 徑賽 | 混合 4×400 公尺接力 | |
國中男子組(以下簡稱國男組) | 田賽 | 1.跳高 2.撐竿跳高 3.跳遠 |
4.鉛球(5 公斤) 5.鐵餅(1.5 公斤) 6.標槍(700 公克) 7.鏈球(5 公斤) |
徑賽 | 1. 100 公尺 2. 200 公尺 3. 400 公尺 4. 800 公尺 5. 1500 公尺 6. 3000 公尺 |
7. 110 公尺跨欄(0.914 公尺) 8. 400 公尺跨欄(0.838 公尺) 9. 2000 公尺障礙(0.838 公尺) 10. 4×100 公尺接力 11. 4×4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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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5000公尺 | ||
國中女子組(以下簡稱國女組) | 田賽 | 1.跳高 2.撐竿跳高 3.跳遠 |
4.鉛球(3 公斤) 5.鐵餅(1 公斤) 6.標槍(500 公克) 7.鏈球(3 公斤) |
徑賽 | 1. 100 公尺 2. 200 公尺 3. 400 公尺 4. 800 公尺 5. 1500 公尺 6. 3000 公尺 |
7. 100 公尺跨欄(0.762 公尺) 8. 400 公尺跨欄(0.762 公尺) 9. 2000 公尺障礙(0.762 公尺) 10. 4×100 公尺接力 11. 4×4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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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5000公尺 | ||
國中混合 | 徑賽 | 混合 4×400 公尺接力 | |
國小男童組(以下簡稱小男組) | 田賽 | 1.跳遠 2.跳高 |
3.鉛球(6磅) |
徑賽 | 1. 60 公尺 2. 100 公尺 |
3. 200 公尺 4. 4×100 公尺接力 5. 4×2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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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3000公尺 | ||
國小女童組(以下簡稱小女組) | 田賽 | 1.跳遠 2.跳高 |
3.鉛球(6磅) |
徑賽 | 1. 60 公尺 2. 100 公尺 |
3. 200 公尺 4. 4×100 公尺接力 5. 4×200 公尺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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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走 | 3000公尺 |
預定賽程表如後附件一九、競賽辦法:
(一)註冊人數:每單位得設領隊、指導、管理若干人;各單項註冊人數不限(接力項目限註冊
1 隊)。
(二)每一選手以註冊 2 項為限(不含接力項目)。
(三)參加各項比賽運動員須攜帶學生證(國一及高一新生得準備健保卡,國小組須攜帶附有照片的在學證明書),以備查驗,未帶有證明文件不得參加比賽。
(四)各項競賽均依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最新規則比賽(2024)。
(五)各項比賽秩序及編配均由大會競賽組安排之。
(六)田賽遠度參賽人數達 30 人以上,設丈量標準(如下表),成績未達標準不予丈量。
田賽遠度丈量標準:(單位:公尺)
跳遠 | 鉛球 | 標槍 | 鐵餅 | 鏈球 | |
高男組 | 5.50 | 9.00 | 40.00 | 25.00 | 30.00 |
高女組 | 4.30 | 9.00 | 25.00 | 20.00 | 25.00 |
國男組 | 5.20 | 10.00 | 30.00 | 25.00 | 30.00 |
國女組 | 4.00 | 9.00 | 25.00 | 20.00 | 25.00 |
小男組 | 3.80 | 8.00 | * | * | * |
小女組 | 3.60 | 7.00 | * | * | * |
(七)800 公尺(含)以下徑賽,參賽人數超過 32 人,預賽擇優 16 人晉級計時決賽,(預賽成績 9~16 名排在第一組,預賽成績 1~8 名排在第二組)。
(八)比賽時間:超過比賽時間未完賽者,裁判長有權沒收比賽
高男組 | 高女組 | 國男組 | 國女組 | 小男組 | 小女組 | |
3000 公尺 | 11:00 | 13:30 | ||||
5000 公尺 | 21:00 | 23:00 | ||||
2000 公尺障礙 | 9:00 | 11:00 | ||||
3000 公尺障礙 | 12:30 | 15:00 | ||||
3000 公尺競走 | 24:00 | 24:00 | ||||
5000 公尺競走 | 30:00 | 32:00 | ||||
10000 公尺競走 | 62:00 | 67:00 |
(九)混合4x400m接力比賽,二位男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須一致,二位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也須一致。男選手與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可不同。
(十)本次比賽將依世界田徑總會(WA)規定2024年11月1日實施鞋底厚度檢測之標準,若選手於檢錄完成後蓄意更換鞋子,將禁賽一年。
十、報名註冊及繳費:
(一)註冊時間:自 1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10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0 時止開放線上報名,並請依報名網站說明回傳:
1.報名表:核章後轉成PDF檔。
2.匯款單據(ATM 轉帳單據):上傳「繳費憑證」,影像請務必清晰。
均需上傳,始完成程序,上傳期限至113年10月7日截止,逾期以未完成報名手續論。
(二)報名網址: http://ptctf.ptc.edu.tw
(三)報名費:(單位:新臺幣)
1.每位選手 300 元。
2.每報名一單項目增收 100 元。
3.接力項目每項每隊收 200 元。
4.請於113年 10 月 7 日前完成報名費繳款,逾期則以未完成報名手續喪失參賽資格處理。
(四)繳費方式:
銀 行:臺灣銀行(004)屏東分行帳 號:017-038-00209-5
戶 名:屏東縣立中正國民中學
(五)經註冊之運動員及其參賽項目,一律不接受更改。
(六)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高俊豐主任,手機 0933-596817 余剛式主任,手機 0918-313034
十一、 單位報到及會議:
(一)單位報到:113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下午 1 時 30 分假屏東縣立體育館(屏東市) 辦理報到,領取競賽資料袋(秩序冊及號碼簿)。
(二)技術會議:113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下午 2 時 30 分假屏東縣立體育館(屏東市) 召開,並繳交「出賽確認單」,未繳交之單位以棄權論。
(三)裁判會議:113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下午 3 時 30 分至 4 時報到,下午 4 時假屏東縣立體育館(屏東市)舉行。
十二、 獎勵:
(一)各項比賽一至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組田徑總錦標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乙座。
(三)頒獎於每項決賽後立即舉行,接受頒獎者必須穿著代表隊服裝領獎。
十三、 錦標種類與計分:
(一)錦標種類:
1.高中男子組田徑總錦標。 2.高中女子組田徑總錦標。
3.國中男子組田徑總錦標。 4.國中女子組田徑總錦標。
5.國小男子組田徑總錦標。 6.國小女子組田徑總錦標。
(二)錦標計分:
1.競賽項目成績計算:報名人數 9 人(含)以上之項目:取一至八名按 9、7、6、5、4、3、2、1分計算;報名人數 7 至8 人(含):取一至六名按 7、5、4、3、2、1 分計算;報名人數 5 至6 人(含):取一至四名按 5、3、2、1 分計算數;報名人數 3 至4 人(含):取一至二名按 3、1 分計算;報名人數 2 人(含)以下之項目不予計分;。
註: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競走比賽併入徑賽計分。
2.各組田徑總錦標依各項競賽之總積分錄取前八名,積分相同時以單項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餘類推。
十四、 罰則:
(一)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該項比賽成績外,並取消其個人所有比賽項目之成績,並函文該直轄市或縣(市)教育主管機關。
(二)參賽選手如有不服從裁判員及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五、 注意事項:
(一)不出賽選手項目申請表,請在技術會議結束前或比賽前一天下午 3 點前至競賽組申請辦理;第一天賽程者,須於技術會議結束前提交競賽組辦理。
(二)規則 142.4 終止參加比賽:
1.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2.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一定要出賽),未參加其後比賽者。
3.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含接力)的比賽資格;除非持有大會醫護人員出具無法出賽證明,方可辦理請假。
(三)選手於比賽當天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出賽時,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申請,於檢錄前經裁判長核准後送交競賽組完成請假手續,經核准請假之選手,該請假賽次以後之當天之各賽程均不得出賽,但次日賽程可再出賽。
(四)器材檢定:自備投擲器材請於 11 月 20~23 日每日上午 7 時至下午 2 時送至屏東縣立體育場器材室檢定,撐竿跳竿請於比賽 60 分鐘前帶至比賽場地檢定。
(五)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每張新臺幣 100 元。
(六)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前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工本費新臺幣 100 元。
(七)因故無法參賽須至少於比賽前三週(10 月 29 日前)提出正式申請,所繳費用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於賽後一週內辦理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八)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有參賽隊職員均應填寫組隊單位職員、選手個人資料授權書,並由組隊單位留存備查,「各單位職員選手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九)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藥檢: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1.選手注意事項
(1)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2)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19日。
2.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1)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2) 運動禁藥管制採樣流程圖
(3) 2024禁用清單
(4)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
(5) 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暨違規處分要點
(6) 運動禁藥違規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7) 申訴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十六、申訴:
(一)競賽爭議:
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依據。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若對裁判長之判決有異議時,再依本競賽規程之規定於紀錄組成績公布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申訴時,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書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資格認定:有關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爭議,參加選手須備妥在學證明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四)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七、保險:
(一)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相關給付依保險法第 107 條規定辦理。
(二)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本賽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 300 萬元之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三)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a.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在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b.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
a.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b.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十八、附則:
(一)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13年8月14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30031738號函核備在案。
(二)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並報體育署核備後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