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關懷自律、親慈子孝」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品德教育」孝親活動競賽

113年度「關懷自律、親慈子孝」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品德教育」孝親活動競賽

 總獎金: 312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4-04-10 ~ 2024-04-12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316360分機610

主辦單位Email:contest@m.jtps.tyc.edu.tw

壹、 依據:

「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貳、 目的:

本府為推動孝道之品格教育,藉由辦理113年度品德教育孝親活動藝文競賽與校園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推展「關懷自律、親慈子孝」正向價值,提振我國社會傳統美好的家庭倫理與品德核心價值,讓學生能實踐自律與尊重的個人孝道倫理價值,建立愛與感恩之人我友好互動依存關係,期能型塑一個親子互尊互愛,人際和諧共處的幸福社會。

參、 主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學校:

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

伍、 辦理項目與時間:

一、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與孝親創意標語設計比賽:

1. 收件時間為113年4月10日(三)至113年4月12日(五)止。

2. 113年4月中旬進行評審作業及公布、頒發得獎獎項。

二、 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

1. 收件時間為113年4月12日前,郵戳為憑。

2. 113年4月中旬進行評審作業及公布,各校孝親活動方案執行時間為113年5、6月◦

3. 113年7月5日(五)前將成果報告(附件七)與經費核銷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瑞塘國民小學輔導室。

陸、 實施對象:

本市國中小學生。

柒、 實施方式:

一、 藝文競賽項目:

【主題請與「關懷自律、親慈子孝」相關,內容以生活中所見所聞之事物,並能正確表達出對孝親品格相關議題之體驗、省思與感受等】

(一)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規格:以A4紙張(約30cm×21cm)製作,紙張顏色、彩繪素材、樣式、造型及橫、直式不拘,可平面或立體設計。

(二)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規格: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並以半開圖畫紙裁半(約77cm×27cm)單面作畫,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呈現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得裱框。

二、 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

預計全市補助20校各10,000元,活動方案以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孝活動,融入生活教育之中,藉由體驗、同理的教育過程,進而體會長輩的需求與感受,提升孝道教育實踐成效。相關計畫申請表(附件6)與成果報告格式(附件7,待審查通過執行完成再繳交)請參閱附件。

三、 參賽與補助方式:

(一)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依學校班級數各分為A、B、C三組:

1. A組:12班以下學校。

2.B組:13至24班學校。

3.C組:25班以上學校。

各校送件作品請填寫送件表紙本及電子檔案寄送至瑞塘國小電子信箱 contest@m.jtps.tyc.edu.tw(如附件1)。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並填妥作品標示表(附件2),黏貼於作品背面,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瑞塘國民小學。

(二) 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

1. 收件截止日前,將計畫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瑞塘國民小學輔導室。

2. 申請學校經評審建議需要修正計畫者,於113年4月18日(四)寄至瑞塘國小電子信箱 contest@m.jtps.tyc.edu.tw,審查後會公告是否通過。

3. 113年6月底前執行校內孝親活動,並於113年7月5日(五)前將成果報告與經費核銷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桃園市瑞塘國民小學。

四、 收件方式:

(一) 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及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為詳見本計畫伍-二,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桃園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 郵寄地址:32658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2段100號(桃園市瑞塘國民小學輔導室收)。電話:03-4316360-610。親自送件者,請在規定時間內親送至瑞塘國民小學輔導室。

(三) 投稿作品評選完畢後,各校於113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00~16:00)至瑞塘國小取回,無法準時領取者請附上回郵信封並告知瑞塘國小輔導室,若5月底前未前來本校領取者,將統一送至本市教育局各校置物櫃。

捌、 評審方式與標準:

一、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家庭教育推動之專家學者,分國小低、中、高年級與國中等4組,各5位委員分別進行評審。評審標準為內容創意 40%、美術表現 30%及主題展現 30%。

二、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由主辦單位邀請家庭教育推動之專家學者5位,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為

1.內容富教育性,創意性及特色25%

2.計畫之可行性25%

3.經費編列必須性與合理性25%

4.預期效益合理性各25%

玖、 公告結果:

一、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113年4月22日於本市瑞塘國小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公函辦理後續領奬事宜◦

二、 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 113年4月19日於本市瑞塘國小網站公告獲得補助學校名單並公函告知。

壹拾、 藝文競賽獎勵辦法:

一、 獎額及獎勵: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12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中)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中)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中)C組(25班以上)
(1)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12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C組(25班以上)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12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A組(12班以下)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B組(13至24班)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中)C組(25班以上)
(1)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1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2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6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1) 特優2名(獎狀及禮券2,000元)(2) 優等4名(獎狀及禮券1,000元)

(3) 佳作12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審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二、 得獎作品與各校孝親活動成果將上傳於本市品格教育資源網( http://moral.jjes.tyc.edu.tw/moral/),以茲鼓勵及推廣孝親品格教育。

壹拾壹、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及授權使用:

凡經評定為得獎之作品,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惟主辦機關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印製於相關印刷品之權利,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得獎者須與主辦機關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壹拾貳、 藝文競賽參賽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另參賽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切結書」(附件3),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取消資格,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 投稿者需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4),如未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而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經通知限期補繳而未補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投稿者需簽署「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5)配合提供個人資料,以免影響相關權益及通知。

(四)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本府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六)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機關正式公告為主,主辦機關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

(七) 本計畫列入「桃連區12年國教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項目積分採計」。

壹拾參、 獎勵:

藝文競賽指導老師與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敘獎,以慰辛勞。

壹拾肆、 本計畫陳市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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