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南市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漫活稅畫」財稅漫畫徵件比賽
一、 活動目的
藉由漫畫徵件比賽,鼓勵參賽者發揮創意,將財稅常識、雲端發票優點、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使用牌照稅歸戶、電子繳款書、網路平臺禁止刊登販賣菸酒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主題,發揮創意,製作成活潑有趣之圖文,傳達給大眾,推廣財稅教育。
二、 主辦單位
主辦機關:
三、 活動時程
(一)徵稿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5:30 止
(二)得獎公告:預訂 113 年 11 月底。
(三)領獎作業:預訂 113 年 12 月。
四、 參賽資格
(一)高中職組: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
(二)社會組:滿 18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
五、 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參賽者備妥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於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於上班時間親自送達;信封請註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財稅漫畫徵件比賽」。
(二)收件時間:上班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5:30。
(三)收件地點:700202 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 1 段 96 號 3 樓綜合企劃科。
(四)聯絡電話:06-2160216 分機 1308 張小姐。
六、 徵稿主題、作品內容及投件規格
(一)徵稿主題:
以下列主題自由發想,自行發揮創意創作角色,作品呈現需淺顯易懂,連結生活用語及日常消費等情境,發揮聯想將財稅宣導及生活元素融入作品中,並以生動文字描述作品。
1.必選題:雲端發票即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自動兌獎、歸戶、獎金匯帳戶、結合行動支付、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等。
2.自選題:(四擇一)
(1)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
(2)網路平臺不可刊登販賣菸酒品以免觸法受罰。
(3)使用牌照稅歸戶,節能減碳有效率。
(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您稅的權益。
(二)作品內容及投件規格
1.以電腦或手繪方式設計財稅漫畫,不得以照片參賽。作品需為完整故事,不得有續集或未完之情況,亦不得抄襲臨摹。
2.相關財稅訊息可以參考財政部、財政部賦稅署、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租稅宣導專區)及本局網站、FB 粉絲專頁(稅樂園.好康報)資訊,自由創作,除必選題外,自選題由 4 個徵稿主題選擇一題,2 題各以漫畫方式
2 格或 2 格以上設計繳交,並依活動簡章黏貼於裱板上。
3.參賽者參賽件數每人以 1 件為限,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個人作品為限。
4.繳件作品應含「作品紙本」及「檔案」,一式一份,整理方式如下:
(1)「作品紙本」請繳交黑色硬紙裱板,規格尺寸 A3(297mm*420mm)、4K(545mm*393mm)等,並完成以下內容:
a.正面: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作品授權書(格式詳附件1),並輸出為A3紙張,於簽名或蓋章(本人)後黏貼於裱板正面。
註:聯絡電話及 Email 信箱請務必詳實正揩填寫,若因無法聯繫而導致得獎權益喪失不得異議。
b.背面:請勾選徵稿主題及填寫作品名稱(20字以內)、作品故事(101 字以上 ) ,並將參賽作品圖檔插入圖一、圖二區 (190mm*190mm)後,輸出為彩色A3紙張(格式詳附件2)黏貼於裱板背面。
c.郵寄或送件時,請以紙袋或大信封裝妥;為環保與作業方便,原稿寄送避免過度包裝。
(2)檔案建檔準則規範如下: a.圖片及檔案規格:
圖片規格 | |||||
項目 | 數量 | 圖片大小(單位:pixel) | 檔案類型 | ||
圖片 | 2 張 | W3000 × H 3000 | PNG 及 JPG | ||
解析度請設為 350dpi 以上;色彩模式為 RGB。 | |||||
文字內容 | |||||
作品名稱 | 作品故事 | ||||
20 字以內 | 100 字以上 | 請以短文述說漫畫創作之發想 |
b.圖檔請上傳至 https://forms.gle/cJgvyQSF3MqWL426A或是以儲存裝置連同「作品紙本」遞交。
(3)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作品授權書及參賽作品表格,請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ntb.gov.tw/)首頁/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圖檔上傳 | 本局官網 |
七、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資格審查:(由主辦機關辦理)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3.經活動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評審,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二)作品評選:
1.遴聘相關專家 3 人擔任評審。
2.評選標準:
項目 | 說明 | 配分 |
主題掌握及理念 | 主題理念之契合度(是否符合簡章規定,且傳達正確之政策及訊息) | 35% |
整體視覺及構圖技巧 | 藝術品質與風格、色彩運用及和諧 | 25% |
故事完整性 | 故事內容完整、架構邏輯清楚 | 20% |
創意表現及獨特性 | 原創、新穎、趣味及精彩度 | 20% |
3.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於決選時,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作品未達標準者得以「從缺」處理。
4.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三)領獎作業: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時間及辦法,請確實填寫聯絡電話及相關資料,若因無法聯繫,導致得獎權益喪失不得異議。
(四)參加本活動即同意並尊重評選結果。
八、 人氣獎評選
(一)入選作品由本局上傳網路,透過本局「稅樂園.好康報」FB 粉絲專頁舉辦網路票選活動,各組分別錄取前 3 名,票選活動期間及辦法另於上揭 FB 公告之(不另行通知)。
(二)累積票數須達 100 票以上方具得獎資格(重複投票以 1 次計),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累積票數相同時,名次以抽籤定之。
九、 作品等級及獎勵
(一)名次及獎勵:
類別 | 名次(名額) | 高中職組 | 社會組 |
作品獎 (現金) | 第 1 名(共 1 名) | 12,000 元 | 14,000 元 |
第 2 名(共 1 名) | 10,000 元 | 12,000 元 | |
第 3 名(共 1 名) | 8,000 元 | 10,000 元 | |
佳作(共 10 名) | 3,000 元 | 4,000 元 | |
人氣獎 (禮券) | 第 1 名(共 1 名) | 2,000 元 | 2,000 元 |
第 2 名(共 1 名) | 1,500 元 | 1,500 元 | |
第 3 名(共 1 名) | 1,000 元 | 1,000 元 |
註:以上得獎者贈奬狀 1 紙。
(二)所得稅申報:
各項獎金將由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開立扣(免) 繳憑單申報,請得獎人併入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十、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
(二)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活動簡章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應確實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四)參賽作品應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或發表。
(五)參賽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六)作品內容等若有強化性別刻板印象或歧視等情事,經評審認定後,衡酌予扣分。
(七)參賽作品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曾為商業用途或以此獲得金錢酬勞,亦不得有暴力及色情題材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
(八)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及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九)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十一、 得獎作品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同意主辦機關將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且同意無償協助主辦機關對作品進行後續商品化之修改,未能配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得獎者須配合主辦機關於指定日期內提供詳細相關設計資料,以利日後作業使用,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二)參賽者如對比賽結果有疑義,請於得獎公告日起 3 日內以書面逕向主辦機關提出;主辦機關將依據本活動簡章做出解釋,倘若本活動簡章無法解釋,則提交評審,由評審做出最後決議。
(三)參賽者填寫各項資料需為本人資料,倘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四)因報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僅供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3 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漫活稅畫-財稅漫畫徵件比賽」宣導活動聯絡、給獎、身分確認使用,不另作其他用途,報名即視同同意本聲明。
(五)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做為財稅宣導、展覽、文宣印製及再利用等權利,並得自行節錄、增刪、修改,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六)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不得涉及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七)參賽者因違反比賽規定,所引起之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已善盡告知之義務,概不涉入。
(八)凡經取消得獎資格,名次不遞補。
(九)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內容,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