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苗栗縣體育會主委盃田徑賽

113年度苗栗縣體育會主委盃田徑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09

主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立體育場

主辦單位電話: 0952-119-497(陳冠銘總幹事)

因颱風多日放假,報名時間延長到10/9 17:00

一、 宗 旨:

為提倡正常運動休閒活動,調節青少年身心健康,推展田徑運動風氣,提升田徑水準。

二、 指導單位:

苗栗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立體育場

三、 承辦單位:

苗栗縣田徑委員會

四、 比賽日期:

113年 11 月 2 日(六) 五、比賽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六、參賽組別:

國小、國中 (學籍內各縣市各國中小皆可報名參加)

七、比賽項目:

國小組:跳高、跳遠、鉛球、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接力。

國中組:跳高、跳遠、鉛球、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10公尺跨欄(男生) 、100公尺跨欄(女生)、400公尺接力。

八、參加辦法:

(一) 請至苗栗縣田徑委員會網站報名 網址: https://goo.gl/jZt8LV

(二) 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8日17時止。

(三) 有報名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陳冠銘 總幹事 0952119497。

九、注意事項:

(一) 報到時間:113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7:40 ~ 8:00。

(二) 報到地點:苗栗縣體育場正門口。

(三) 以學校為單位,每人最多參加兩單項 (接力不在此限),每項參賽報名不限人數。

(四) 外縣市報名者,需繳交報名費每人200元。

費用請匯款到 渣打銀行 帳號:05721000054372 陳冠銘總幹事。

(五) 每項參賽項目報名須達三人,否則取消該競賽項目。

(六) 接力棒次表各單位須於比賽時間前60分鐘前送至競賽組,逾時則取消參賽資格。

(七) 比賽採預、決兩段比賽,視報名人數,如有必要大會得採計時決賽。

(八) 大會一律採用最新田徑規則。

(九) 每一組取前八名,前三名給予獎牌及獎狀,四至八名給予獎狀。

(十) 如有冒名頂替參加比賽立即取消比賽及已賽成績並追究教練責任。(

十一) 檢錄時間:檢錄時攜帶在學證明或學生證以茲證明。

項目 第一次檢錄時間
(到達檢錄處時間)
最後一次檢錄時間
(離開檢錄處時間)
徑賽項目 比賽前30分鐘 比賽前13分鐘
接力項目 比賽前35分鐘 比賽前13分鐘
田賽項目 比賽前40分鐘 比賽前28分鐘

十、申 訴:

(一) 關於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需於成績公布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申訴時,需繳保證金三千元,抗議成立立即發還,否則充作大會經費。

(二) 徑賽申訴:比賽爭議,除規則有明文規定者,否則以裁判員之判決 為終結。

(三)資格認定:若選手資格有問題時,參加單位須備在學證明或相關證明 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項競賽組提出,並盡可能提供 相關證據資料。

十一、本辦法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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