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愛爾麗盃全國帕拉3對3輪椅籃球錦標賽
一、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二、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輪椅籃球協會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輪椅及截肢運動協會
台灣輪椅籃球發展協會
新北市南山中學
四、 比賽日期:
113年8月11日(日)上午09:00。
五、 比賽地點:
新北市南山中學體育館(23554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41號)
六、 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五足歲,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於分級中心取得分級證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報名時球員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須於抽籤會議(113年8月1日)前決定球員歸屬。
七、 報 名:
(一) 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 日截止。報名網址: https://tinyurl.com/2nzjhhxo
(二) 報名時需上傳身心障礙證明、分級證明等影本
(三) 推廣賽不須報名費。
(四) 未滿18歲者請填寫切結書並於現場繳交。
(五) 聯繫資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臺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聯 絡 人:王珮玲小姐、陳 廷小姐電 話:(02)87711450、87711502 註:
1.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2. 本活動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額度如下,若有其他投保需求(如個人人身保險),建請自行辦理。
-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
-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八、 競賽規則:
(一) 採用經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審定之國際輪椅籃球運動總總會競賽規則。
(二) 比賽組別:輪椅組(請各隊自備輪椅)。
(三) 報名人數:每隊限球員最多四名,領隊一名,教練一名,管理兼輪椅修護一名,合計共七名。
(四) 比賽辦法:依報名隊伍多寡由大會決定採循環賽或分組循環賽。
(五) 分級:
1. 上場三人點數合計不超過9點,報名隊伍時不限選手點數。
2. 選手分級卡,如持有國際卡者以國際分級卡為準,無國際分級卡者如有 110、111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本會舉辦之會長盃籃球錦標賽,本會所核發之分級證亦可。
(六) 抽籤: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11時,假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舉行,每隊派代表一人出席,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有異議。
(七) 比賽用球:採大會提供之比賽用球。
(八) 循環賽計分方式:
1. 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計,棄權者以零分計算。
2. 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
3.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4. 如果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國際輪椅籃球規則相關規定判定之。
5. 每隊必須準備深淺球衣各一套,賽程中單位在前者著淺色球衣。
(九) 獎勵:各組六隊(含六隊)以下錄取前二名,七隊以上錄取三名頒予獎盃乙座及獎牌。
九、 申訴制度:
(一) 各隊提出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若有申訴時,隊長應立即通知裁判員對比賽結果有所異議,提出抗議,且隊長應在比賽紀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再於比賽後二十分鐘內,以書面確認此抗議並繳交保證金參千元向審判委員提出,並述明申訴內容。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二) 申訴以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
十、 注意事項:
(一) 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
(二) 被取消資格之球隊,在循環賽已賽之結果,不予計算。
(三) 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四) 運動員有持用身分不符之證明時,裁判得判定棄權。
(五) 凡經審查資料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盃、獎狀等。
十一、 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 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11日 。
(二) 禁用清單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 採樣流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藥管規定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二、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實施之。
本競賽規程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