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四十四屆全國青年盃射擊錦標賽

113年第四十四屆全國青年盃射擊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1-29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射擊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211-5636

主辦單位Email:ctsa2014@gmail.com

一、 依據:

(一) 本會113年重要活動工作計劃辦理。

(二) 案奉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月5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30000507號函辦理。

二、 目的:

為積極推展全民體育以提高射擊水準,並作為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比賽之評比依據,為國爭光。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二)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射擊協會

四、 參加單位及資格:

(一) 全國性射擊運動團體。

(二) 本會所屬團體會員。

(三) 各軍、警、學校射擊隊。

五、 比賽地點: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西靶場。

六、 練習及比賽日期:

(一) 正式練習:

1. 主場館:113年3月5日

2. 飛靶場:113年3月5日至3月8日

3. 飛靶場:113年3月11日至3月14日

(二) 10公尺項目:

113年3月6日至3月13日

(三) 25公尺項目:

1. 男子25公尺快射手槍:11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2. 女子25公尺手槍:113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3. 男子25公尺中火手槍:113年3月6日至3月7日

4. 男子25公尺標準手槍:113年3月6日至3月7日

(四) 50公尺項目:

1. 男子50公尺步槍臥姿:113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2. 女子50公尺步槍臥姿:113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3. 男子50公尺步槍三姿:1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4. 女子50公尺步槍三姿:113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五) 飛靶項目:

113年3月8日至3月10日、11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

(六) 25M及50M靶場開放練習:

1. 採用申請制,需先至本會官網查詢每日靶場開放時段後,再致電本會預約。

2. 需參賽本次25M及50M項目。

七、 裁判編組:

(如附件1)

八、 賽程表:

(如附件2)

九、 比賽分組:

(一) 國小組-限在學國小未滿13歲(民國100年3月5日後出生者不得參加)學生報名參加男女混合比賽。

(二) 國中組-限在學國中未滿17歲(民國96年3月5日前出生者不得參加)學生報名參加男女分組比賽。

(三) 高中組-限在學高中未滿21歲(民國92年3月5日前出生者不得參加)學生報名參加男女分組比賽。

(四) 大專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限在學大專未滿25歲(民國88年3月5日前出生者不得參加)之學生報名參加男女分組比賽。

(五) 社會組-除在學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生外,其他選手均應報名參加社會男女分組比賽;在學學生如射擊成績優異,亦可跨組報名參加社會組比賽。

(六) 國小、國中、高中、大專應屆畢業生:以學年度劃分,跨入新的學年度前(7月31 日前),以原學校的身分報名參賽,跨入新的學年度後(8 月 1 日起),以新學校的身分報名參賽。

十、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即日起至113年1月29日(星期一)12:00截止。

(二) 參賽單位應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官網之競賽報名系統報名參賽。

(三) 報名方式:本會競賽報名系統,網址: https://game.shootingsport.org.tw/

十一、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費:

組別 項目 費用
社會組 飛靶 800元/人、學生500元/人,泥盤費,消耗性器材另計。
50公尺 800元/人,消耗性器材另計。
25公尺 800元/人,消耗性器材另計。
10公尺 800元/人
10公尺混和團體 1,000元/隊,每單位各項限組2隊
大專組 10公尺 500元/人
高中組 10公尺 400元/人
國中組 10公尺 400元/人
國小組 10公尺 250元/人

1. 如遇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來電至本會申請取消參賽,可免收取相關費用。

2. 如於開賽前一個工作日來電至本會申請取消參賽,酌收行政作業手續費用150 元,如未在開賽前一個工作日來電至本會申請取消參賽者,則需全額收取報名費。

3. 如因特殊需求申請報名參加紙靶賽制者,紙靶賽制為MQS,不得與電子靶排名、不得並列計分、不得列為紀錄、不得作為選拔依據,且無獎勵辦法,收費標準比照參加組別收費,請參賽單位斟酌後再申請報名,如有需要請致電本會。

4. 學校有附設其他學部(國中部等),可分別依學部報名團體項目。

(二) 逾期報名:

報名時間若超過截止日,依國際射擊聯盟規定應繳交延遲報名費,但如排定比賽輪次表已達滿靶位或選手名單已呈送內政部警政署申請提領槍枝彈藥移動核准時,則不予受理。(國小組500元/人;「國中及高中組」800元/人;「大專組」1,000/人;「社會組」1,600 元/人;飛靶項目 1,600 元/人、飛靶學生1,200元/人;「團體及混和團體」2,000元/隊)

(三) 消耗性器材申請:

1. 本次賽會提供選手相關消耗性器材,如有需求以團體單位向本會提出申請。

2. 參賽選手若使用本會提供之火藥槍彈,須先向本會管理人員登記提領,使用完畢後將彈殼回收並清點,不論是否全數使用完畢,剩餘提領彈藥與彈殼數量總和必須符合提領發數同時繳回,請務必配合現場作業人員指示辦理。

3. 其餘相關規定請依照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及內政部警政署同意之「113年中華民國射擊協會主辦國內各項賽會有償提供專供射擊運動彈藥實施要點」辦理。

十二、 獎勵辦法:

(一) 個人項目:各項(各級)以2、3取1;4取2;5取3之原則,各頒獎牌1面、獎狀1幀。

(二) 團體項目:每單位各項限組1隊,每隊僅限3人參賽,以2、3取1;4取2;5取3之原則,各頒獎盃1座、獎牌3面。選手各頒獎狀1幀。

(三) 10公尺混和團體賽:每單位各項限組2隊,以2、3取1;4取2;5取3之原則,各頒獎盃1座、獎牌2面。選手各頒獎狀1幀。

(四) 各項(各級)4~8 名得視需求於賽後向本會申請獎狀,如遇參賽人(隊)數低於 8 人(隊)之情況,最後1名不得申請獎狀。

(五) 頒獎典禮時程(如附件4)。

十三、 選手分級標準及注意事項:

(一) 選手分級標準表(如附件5)。

(二) 各級選手不得參加不符合自身級別之項目或組別。

(三) 參加A級別鑑定合格之選手,由本會頒發級別證明書(另收鑑定費1,000元)。

十四、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2月5日。

(二) 禁用清單(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 採樣流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十五、 一般規則:

(一)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射擊協會審定最新國際射擊運動聯盟規則。有關詳細信息,請訪問ISSF網站 www.issf-sports.org。

(二) 選手使用槍彈自備,但必須符合國際標準(飛靶使用24克子彈,餘按國際最新規則實施,手、步槍不得使用銅彈頭)。

(三) 選手應於賽前30分鐘到達靶場報到,俾便完成裝備檢查。

(四) 服裝規定:依國際總會規定不得穿著拖鞋、破褲、牛仔褲、迷彩服等觀感不當的服裝,頒獎時必須依規定穿著代表隊服裝。

(五) 安全旗材質必須是橘色、螢光色或類似亮光材質,為了顯示空氣手、步槍為未裝彈狀態,安全旗必須超過整個槍管長度。

(六) 比賽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佈後10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提出並繳納申訴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沒入其保證金,每一申訴案經審判委員判決後,不再受理申訴。

(七) 飛靶項目如受天候或靶機故障影響依國際規則處理,必要時得召開領隊會議決定。

(八) 女子25公尺手槍(A級)及男子定向飛靶(A級)、女子不定向飛靶,如選手不足進行決賽,仍進行決賽,除前述項目以外,其他項目如未超過決賽規定人數,將不實施決賽。

(九) 男子25公尺快射手槍決賽可於25公尺靶場或決賽館辦理。

(十) 選手經裁判組排定輪次公告後,如無故未按時參加比賽,皆依國際規則以0 分計算,但仍須繳納報名費,以避免靶位無謂浪費。

(十一) 比賽期間賽場均依照「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十二) 如於比賽及賽前練習(含非官方賽前練習)期間,非在賽場內發生意外,本會無法向各參賽代表隊提供保險,請各參賽代表隊審視評估是否為所屬隊職員投保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

(十三) 賽前練習及賽會期間,請警察單位提供靶場維安。

(十四) 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1. E-mail: ctsa2014@gmail.com

2. 電話:(03)211-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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